1、BGY-QC-N-3103 xx银行会计业务管理规定 版次:3/A1 目的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会计业务操作管理、完善会计核算手续,保证核算质量,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本行信誉,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会计业务管理的目的、职责、内容、要求。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会计业务的管理。3 职责3.1 会计结算部负责全行会计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会计业务的检查、指导、管理。3.2 运营部负责全行集中处理会计业务的审核及办理,负责“xx银行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业务的办理,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正
2、确性、有效性。3.3 计划财务部负责“xx银行ACS综合前置子系统”资金头寸的管理。3.4 支行财务会计部负责本行会计业务的操作、日常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3.5 异地分行财务会计部负责异地分行及辖内支行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负责辖内会计业务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制定符合当地监管机构要求的会计业务管理制度,并报送总行会计结算部备案。3.6 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行会计业务的操作、日常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3.7 营业网点负责本网点会计业务的日常管理及操作。4 工作程序4.1 基本会计制度4.1.1 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谨慎性、权责发生制原则。a) 真实性原则即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3、客观反映各项业务,如实编制会计报表,严禁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b) 及时性原则即及时传递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结算款项不得积压和延误;c) 谨慎性原则即合理地确认和核算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d) 权责发生制原则指凡属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4.1.2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4.1.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业务收支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4.1.4会计科目包括表内科目、表外科目和备忘科目,其中表内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
4、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4.1.5各科目余额应按正确的方向进行反映,除资产负债共同类外,其余均不得双方反映,余额不足应在同方向用红字反映。4.1.6会计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晰。4.2 记账方法4.2.1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2.2 会计核算必须当日记账、当日结转,总分核对,内外对账,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必须全部相符。4.2.3 现金业务按先收款后记账,先下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转账业务按先借后贷,代收票据,应收妥后才能进账抵用。4.2.4 根据会计业务的不同需要设置登记簿,具体分为:查
5、询、冻结、扣划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差错登记簿、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签收登记簿、会计业务用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交接登记簿、个人名章登记簿,应解汇款登记簿等。4.2.5 会计账簿应根据合法有效凭证序时登记,逐次结计余额,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字迹清晰。登记账簿时须使用蓝黑、碳素墨水钢笔书写,内部记账凭证只能用碳素墨水钢笔填写。4.2.6 账簿、登记簿上的一切记载不得涂改、挖补、刀刮、皮擦,禁止使用涂改液消蚀,不得用复印账页替代原始账页。4.2.7 账簿上金额写错时,应用一道红线将全行数字划销,将正确金额填写在划销金额上面,并由记账员在红线左端盖章证明;文字写错,只须将
6、错字用红线划销更正,如果划错红线,应在红线两端用红色墨水划“”销去,并由经办员在右端盖章证明。4.3 利息计算4.3.1 存、贷款等按季计息的,每季未20日为结息日。利随本清的,存、贷款到期日或还款日为结息日(另有规定的除外)。4.3.2 凡遇利率调整,活期存款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定期存款以在存期内按存入利率计算,超期部分或提前支取均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4.3.3 贷款利息在贷款期内按合同利率计息,超期部分按逾期利率计算,原合同利率不再加收(对公账户全年按365天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利率天数=利息4.3.4 定期存款到期日为节假日的,如在节假日前一天支取,应扣除到期日与支取
7、日之间天数(算头不算尾)的利息;节假日后支取,视为过期支取。4.3.5 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的如在节假日前一日归还,应扣除到期日与归还日之间天数的利息,节假日次日归还,加收到期日与归还日之间天数利息,但不按逾期利率计息。4.4 会计档案管理 a) 各分支行负责本单位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登记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的会计档案管理,并建立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制度,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泄密;b)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c) 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4.5 年度决算每年12月31日办理年度决算,如遇节
8、假日,仍以该日为年度决算日。4.5.1 在年度决算前应做好清理资金、盘点财产、核实账务等工作,并在11月末打印试算平衡表。4.5.2 决算日应将当天账务全部处理完毕并进行全面核对,系统将自动划转损益类科目余额。4.5.3 决算完毕,应编制、审核和汇总决算报表,编写决算说明书。4.6 岗位管理4.6.1 岗位职责a) 业务监督经理负责会计业务的授权及其他会计业务的管理。该岗位不能直接操作办理柜面业务。b) 分支行综合柜员负责办理日常会计、储蓄、银行卡、出纳等柜面结算业务,并按照会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审查凭证,选用正确交易码, 及时记账,及时准确核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保证账实相符
9、,日终进行柜员轧账。c ) 信贷柜员在核心系统中办理信贷合同签约等信贷业务,该岗位不能直接操作办理柜面结算及调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会计业务。4.6.2 核心系统操作人员管理a) 妥善保管本人的柜员工号,不得交他人使用;严禁使用他人柜员工号办理业务;b) 不得将本人保管的个人名章、会计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使用,如需交接必须作好交接手续,由上级主管监交;c) 严格执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度,各分支行核心系统操作人员由各分支行组织实施轮岗轮调,并作好记录备案,具体要求依照xx银行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管理规定执行;d)工作人员暂离岗位时应作临时签退,并妥善保
10、管好本人的个人名章、会计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在营业场所内且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e) 不得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f) 不得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g) 不得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h) 不得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i) 不得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j) 不得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k) 不得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l) 不得办理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且不报告;m)不得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
11、,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n) 不得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o) 不得空存、空取资金; p) 柜员原则上一年轮换一次,轮岗率应达到100%。禁止采用离岗休假、代班检查或离岗审计等方式代替轮岗制度的落实,严禁以各种理由拖延或不落实执行轮岗制度。 q)操作人员应在摄像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办理业务。 4.6.3 业务监督经理的管理 a) 负责对大额、特殊、重要会计业务的授权,负责账户开立与撤销等业务的复核,审核业务办理的真实性;c) 业务监督经理岗位必须执行岗位轮换制度,至少两年轮换一次;d) 不得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e) 不得使用他人工号、
12、名章、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业务操作;f) 不得将授权工号交他人使用;g) 不得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账户,授意、指使柜员违规操作;h) 不得泄露客户信息;i) 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j) 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纠正。4.6.4 重要岗位不相容的管理原则 a) 银企对账业务中记账人员与对账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应实行AB制管理; b) 印、押、证应坚持三分管原则; c) 我行已实行的业务集中处理系统中所有业务,其记账岗、复核岗应实行AB角制管理,即分支行前台柜员记账,运营部业务结算部柜员复核; d) 运营部业务结算部涉及的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汇票业务中录入岗
13、、复核岗应执行AB角制管理,即业务结算部柜员在录入相应业务后,必须由另一柜员对本笔业务复核,该笔业务方能生效,本人不能对自已经办的业务进行复核; e) 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会计管理、业务操作系统均应设置AB角。4.6.5 会计人员档案管理 a) 为规范会计人员档案管理,各分支行应建立分管行长、财务会计部经理、网点负责人、柜员人员情况信息档案,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登记。按季向会计结算部报送会计出纳业务分管行长情况表、财务会计部经理情况表、网点负责人情况表临柜人员情况表。b) 各分支行建立的会计人员档案由财务会计部负责管理,档案要求财务会计部设专人专夹保管,每季将变动情况报会计结算部
14、建档备案。c)对财务会计部经理、网点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会计结算部会计出纳人员档案管理。d)各分支行会计出纳人员岗位有变动情况时,应填报会计出纳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表报会计结算部备案。e)会计人员要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杜绝不相容岗位兼岗或空岗现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人员上岗资格证,要定期进行培训和有步骤地轮换。f)分支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的任免、调动须报会计结算部审批。g)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分支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调动,应由行长或指定人员监交,分支行一般会计人员调动应由分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或网点负责人监交。交接内容等具体事宜严格按xx银行会计工
15、作交接管理规定执行。4.7 业务管理4.7.1 票据规定 a)票据是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及支票。b)会计结算业务操作中票据业务操作参照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xx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xx银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及xx银行交换集中提入操作规程、xx银行第二代大额支付系统操作规程、xx银行第二代小额支付系统操作规程、xx银行本票业务操作规程执行。c) 建立票据签收登记簿,票据的传递、录入、借阅、移交等要有详细的记录。 d) 分支行财务会计部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及贴现台账,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承付、余额定期进行检查。e) 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制度,明确责任。 f) 将印模遗失纳入会
16、计内控考核,印模遗失的分支行当季内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作不达标处理。印模遗失情况出现两次的分支行,以书面报告方式报会计结算部,由会计结算部报总行分管行领导。4.7.2 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 会计业务印章应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原则,并按照xx银行会计业务印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4.7.3 登记簿的管理a) 登记簿应按4.2.4的要求进行设置;b) 在记录时应做到规范、完整、真实、连续,经办人的签章齐全。4.7.4 长期不动户的管理 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长期不动户操作规程。4.7.5 账户的管理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账户管理规定。4.7.6 账务的管理a) 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分支行的经营状况,做
17、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b) 加强银银对账管理,对同业账户定期进行勾兑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c) 根据会计结算部要求建立表外科目台账,定期与市场营销部等相关本部门核对抵押、质押物等确保账实相符、准确。坚持双人保管、双人出入库、事权人审批的原则。d) 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的原则,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栏目,严格把关。对于不配合的企业,要严格审核以前发生的业务,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e) 加强内部账管理,禁止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4.7.7 事后监督中心的管理a) 事后监督中心对全行所有的会计业务、储蓄业务、出纳业务、汇兑业务、资金业务、信贷业务、中间业务等各项业务的
18、账务处理与核算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监督;b) 事后监督中心按月统计各分支行业务量和差错数量,计算差错率,分析差错原因,编制“差错月报”下发各分支行,按月和季报送总行会计结算部;c) 揭露各项业务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等事件,发现并且及时纠正各种差错事故;d) 坚持序时及时监督原则,不得无故积压监督业务。原则上次日监督完上一日业务,节假日除外。 4.7.8会计工作交接的管理 具体参照xx银行会计工作交接管理规定。4.7.9出纳的管理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出纳业务操作规程。4.7.10 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4.7.11 印鉴
19、片的管理 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客户印鉴管理规定。4.7.12 业务集中处理系统的管理 具体操作参照xx银行业务集中处理系统操作规程。4.7.13上门服务的管理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上门服务管理规定。4.7.14电子回单柜的管理具体管理参照xx银行电子回单柜管理规定。4.7.15 代理划转业务的管理 a) 办理代理划转业务的支行应与客户签订代理业务协议书,协议应明确代理业务的种类、划款的方式、划款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要素,双方在协议上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b) 代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代发工资划款、代划保证金、微小企业代理划款等业务。 c) 办理代理划款业务的分支行,需办理代理划款业务时,
20、需将协议复印后上交运营部备案登记。5 系统工号管理5.1 核心系统工号管理5.1.1 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一人一工号制度。5.1.2 分支行财务会计部核心系统工号设置为:会计核心系统主管、会计核心系统综合柜员、会计核心系统库管员。经营管理行及经营行核心系统工号设置为:综合柜员、信贷柜员。5.1.3 总行运营部根据财务会计部经理任职文件对分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工号进行设置;根据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对业务监督经理工号进行设置。5.1.4 异地分行财务会计部经理根据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对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主管、同城支行工号进行设置。5.1.5 xx地区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负
21、责人根据营业网点、信贷部门提交的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对本支行工号进行设置。5.1.6 分支行提交的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需经分支行分管行长签章并加盖分支行公章;营业网点提交的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需经营业网点负责人签章并加盖营业网点公章;信贷部门提交的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需经信贷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信贷部门公章。进行工号设置的各级机构按年装订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并纳入会计档案进行保管。5.1.7 分支行应将核心系统工号的新橧、变更在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5.1.8 人员离职、换岗应及时在核心系统中注销工号,并在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5.2 会
22、计业务系统工号管理5.2.1 本行会计业务系统包括行内会计业务系统(以下简称“行内系统”)和行外会计业务系统(以下简称“行外系统”)。行内系统是我行开发建立的数据查询系统、高拍仪系统、验印系统、银企对账系统等会计业务系统;行外会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外部监管机构开发建立的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空头支票管理系统等会计业务系统。5.2.2 使用核心系统工号登录的会计印章管理系统、数据查询系统、差错管理系统、影像业务平台等系统工号按5.1项进行管理。5.2.3 分支行新增、变更、删除行内会计业务系统工号时,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xx地区支行及异地分行行内系统主管工号,报会计结算部设置;县域支行行
23、内系统主管工号及分行同城支行系统工号,报分行财务会计部设置。营业网点行内系统工号报支行财务会计部(县域支行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设置。5.2.4 总行会计结算部、分支行财务会计部应将行内系统工号新增、变更在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进行登记,同时将分支行、营业网点工号设置书面申请按年装订,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5.2.5 人员离职、换岗应及时在业务系统中注销工号,并在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6 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业务管理6.1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以下简称“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是指在人民银行开户的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网间互联平台实现与ACS的信息交互,以电子方式办理账
24、务核对、交存款、流动性查询以及业务回单接收等业务的信息化系统。6.2 xx银行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是指由行内开发,与人民银行综合前置子系统直接连接,从核心业务系统获取相关业务数据后进行业务处理,通过报文与人民银行综合前置子系统直接进行数据交互,以电子方式办理账务核对、交存款、流动性查询以及业务回单接收等业务的信息化系统。6.3 一般存款准备金缴存业务由总行运营部负责统一缴存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财政性存款缴存按属地原则,xx城区(含郊县)支行由运营部负责统一缴存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异地分行财务会计部(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向当地人民银行缴交。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上线运行后,账务核对、交存款
25、、同业对账、电子公告、电子回单索取、流动性查询、清算账户排队查询等业务均由该系统办理。6.3.1 账务核对账务核对是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替代了以前的电子对账系统,用于我行与人民银行进行账户余额和发生额核对工作,提高对账的时效性。对账流程包括以下步骤:6.3.2 每日必须在综合前置对账截止时间前核对前一日账务数据;6.3.3 我行综合前置直连系统会自动获取前一日核心的账户余额并发送至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由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操作员核对后在系统中进行余额核对操作;6.3.4 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主管审核余额无误后将对账结果发送至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进行审核;6.3.5 行内主管在
26、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发出对账结果后,如发现账务核对错误,经人民银行在ACS系统中审批同意后可申请重新核对。6.3.6 总行运营部及各异地分支行需严格按照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内对账截止时间进行账务核对,如有遗漏,纳入差错管理。6.4 交存款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上线后,我行人民币一般性存款、财政性存款交存均通过系统办理,并根据人民银行要求按时报送报表。6.4.1 交存类型必须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交存范围进行交存,总行运营部及各异地分支行在办理交存业务时,应对系统中交存类型、交存科目、交存计算公式、交存金额等信息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业务办理。6.4.2 总行运营部及各异地分支行只能在ACS综合前置
27、子系统“日间”状态下,才能通过前置系统将交存款信息发送至人民银行,因操作失误导致交存款信息不能按时发送至人民银行的,纳入差错管理。6.5 电子回单我行与人民银行发生业务后,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会自动接收电子回单报文,在该系统可查询及打印电子回单,人民银行不再提供纸质回单。正常的电子回单已加盖电子印章,未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回单无效。总行运营部及各异地分支行电子回单无法收到或无法正常打印的,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后可持书面申请到人民银行柜台申请打印纸质回单。6.6 电子公告总行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向总行运营部、各异地分支行发起电子公告,公告内容仅限于与ACS业务
28、相关,不得通过系统发布与ACS业务无关的内容。6.7 同业对账在双方机构都设置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并对账户信息维护时,我行可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同业对账功能对同业存放账户和存放同业账户进行账务核对,目前只能通过系统核对账户余额,不支持明细核对。 同业对账需由两方自行约定,由一方在系统发起,另一方在系统确认。6.8 流动性查询流动性查询是指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实时查询账户余额、当日交易明细等。流动性查询提供本级及全辖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的查询,以及辖内指定账户的流动性查询。总行可查询本级及全辖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异地分支行可查询本级及下辖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6.9 清算排队查询清算账户排
29、队查询是指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实时查询排队等待支付情况及当日交易明细等。清算账户排队查询提供本级及全辖在人民银行开立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的排队查询,以及指定账户的清算排队查询。总行可查询本级及全辖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异地分支行可查询本级及下辖的清算及非清算账户。6.10 系统状态查询超级用户、各级主管操作员,各级操作员可进行系统状态查询操作。此功能用于查询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的工作日程及状态以及主管主动向人民银行申请查询当前系统工作状态。6.10.1 人民银行在系统日初始化、提交业务结束、业务截止状态时,自动向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发出系统状态变更报文,使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与人民银行运行时序
30、同步:6.10.2 收到日初始化变更报文,系统状态自动变更为“日间”;6.10.3 收到提交业务结束变更报文,系统状态自动变更为“提交业务结束;6.10.4 收到业务截止变更报文,系统状态自动变更为“非日间”;6.10.5 系统日程分为:工作日和节假日。收到节假日变更报文,系统节假日标志自动变更为“节假日”。6.10.6 总行运营部及各异地分支行业务办理均需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要求时间办理,不得随意延误。7 检查7.1 会计结算部每年不定期对分支行会计业务进行检查,并督促分支行整改落实。7.2 分支行分管行长采用连续滚动检查的方式对下辖营业机构会计业务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营业机构全年至少覆盖一次。7
31、.3 分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应采用连续滚动检查的方式对下辖营业机构进行会计业务检查,每月组织财务会计部人员至少对4家营业机构进行检查,其中至少两家营业机构由财务会计部经理本人参与检查,在本月度内未受到检查的营业机构,应在以后月度连续滚动检查,直至所有营业机构全面覆盖后,再进行新一轮滚动式检查,确保所有营业机构全年至少覆盖一次。每一次检查应将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支行及时整改,并在会计出纳业务检查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7.4 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下辖支行营业网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每一次检查应将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网点及时整改,并在会计出纳业务检查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7.5
32、网点负责人每月对本网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会计出纳业务检查情况登记簿中进行登记。8 奖惩8.1 各分支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及视情节轻重按xx银行问责处理办法处理。 8.2 设置业务监督经理对各营业网点柜员业务进行授权监督,业务出现差错业务监 督经理和临柜人员责任按60%和40%认定。具体管理参见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规定。8.3 各营业网点应及业务量工资依照本规程开展会计工作,对不遵守本规程进行操作的,会计结算部有权将其纳入差错及业务量工资考核对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纠正;对造成损失的,会计结算部有权向行领导
33、建议对经办人员、分支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分支行分管行领导,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8.4 根据全年的会计工作综合情况评比进行奖励。9 支持性文件9.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9.3 支付结算办法9.4 xx银行会计业务印章管理规定9.5 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9.6 xx银行会计报表管理规定9.7 xx银行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9.8 xx银行账户管理规定9.9 xx银行交换集中提入操作规程9.10 xx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汇票业务操作规程9.11 xx银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9.12 xx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9.13 xx银行会计工作
34、交接管理规定9.14 xx银行长期不动户操作规程9.15 xx银行客户印鉴管理规定9.16 xx银行电子回单柜管理规定9.17 xx银行柜台业务日始工作管理规定9.18 xx银行柜台业务日终工作管理规定9.19 xx银行会计特殊业务管理规定9.20 xx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操作规程9.21 xx银行反洗钱管理规定9.22 xx银行异地分支行会计业务管理规定10 支持性记录10.1 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BGY-QC-N-3103-0110.2 签收登记簿 BGY-QC-N-3103-0210.3 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 BGY-QC-N-3103-0310.4 个人名章登记簿 BGY-QC-N-3103
35、-0410.5 应解汇款登记簿 BGY-QC-N-3103-0510.6 会计出纳业务情况登记簿 BGY-QC-N-3103-0610.7 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 BGY-QC-N-3103-0710.8 会计出纳业务分管行长情况表 BGY-QC-N-3103-0810.9 财务会计部经理情况表 BGY-QC-N-3103-0910.10 临柜人员情况表 BGY-QC-N-3103-1010.11 会计出纳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表 BGY-QC-N-3103-1110.12 分支行错账调账申请表 BGY-QC-N-3103-1210.13 会计业务系统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 BGY-QC-N-310
36、3-1310.14 通用凭证 BGY-QC-N-3303-0310.15 代理划款协议书 BGY-QC-N-3103-1410.16 xx银行柜员角色变更申请表 BGY-QC-N-3103-15 26BGY-QC-N-3103 xx银行会计业务管理规定 版次:3/A会计业务系统柜员工号使用情况登记簿BGY-QC-N-3103-13会计业务系统名称柜员姓名工号角色所属机构新增日期变更日期变更后角色变更后机构删除日期备注BGY-QC-N-3103 xx银行会计业务管理规定 版次:3/A BGY-QC-N-3103-08会计出纳业务分管行长情况表分支行名称: 填写日期:姓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参加金融工
37、作时间毕业院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出纳内控考核分数第一次检查第二次检查第三次检查第四次检查事后监督差错率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个人简历: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重大扣分情况(5分以上):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的奖惩情况:分支行公章:填表说明:1、 个人简历以参加工作时间之日起至今;2、 事后监督差错率以支行总差错率为准;3、 会计出纳内控考核分数、重大扣分及奖惩情况以年度为单位; BGY-QC-N-3103-09财务会计部经理情况表分支行名称: 填写日期:姓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参加金融工作时间毕业院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出纳内控考核分数第一次检查第二次检查第三次检查第四次检查事后监督差错
38、率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个人简历: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重大扣分情况(5分以上):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的奖惩情况:分支行公章:填表说明:1、 个人简历以参加工作时间之日起至今;2、 事后监督差错率以支行总差错率为准;3、 会计出纳内控考核分数、重大扣分及奖惩情况以年度为单位; BGY-QC-N-3103-10临柜人员情况表分支行名称: 填写日期:姓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参加金融工作时间毕业院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事后监督差错率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个人简历: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重大扣分情况(5分以上):会计出纳内控考核中的奖惩情况:分支行公章:填表说明:1、 个人简历以参加工作时间之日起
39、至今;4、 事后监督差错率个人事后监督差错率为准;5、 会计出纳内控考核分数、重大扣分及奖惩情况以每年度为单位; BGY-QC-N-3103-11会计出纳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表分支行名称: 填写日期:姓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参加金融工作时间毕业院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现任岗位变动岗位情况说明: 分支行公章: 分支行错账调账申请表 BGY-QC-N-3103-12分支行名称: 年 月 日错账时间错账账号错账金额错账原因冲减积数分支行财务会计部审批意见:支行分管行长审批意见:总行科技部审批意见:总行会计结算部审批意见: 签收登记簿 BGY-QC-N-3103-02日期业务凭证种类数量凭证日期户名账号金额签收人签章年月日 代理划款协议书 BGY-QC-N-3103-1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一、 甲方委托乙方采用 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