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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公司洗钱风险情况,完善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洗钱风险自评估是指通过调查、检查、测试等方法,根据评估指标评价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总体效果和目标实现程度,并依据评估结果实时采取纠正措施的动态评估管理行为。
第三条 洗钱风险自评估目标为通过组织和实施自评估活动,全面了解并掌握公司反洗钱工作,客观评价公司反洗钱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不断健全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第四条 洗钱风险自评估遵循全面性、重要性、过程实质性、结果参考性、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覆盖反洗钱操作内容,实时调整反洗钱内容指标权重,注重过程实质性和评估结果参考性,并结合日常控制活动做好反洗钱评估阶段性和长期性工作。
第五条 法律合规部牵头组成洗钱风险自评估小组,开展公司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洗钱风险自评估小组由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财务资金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派员组成。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做好本部门或分支机构的自评估工作。
第六条 公司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自身实际需要,公司不定期对相关部门或业务开展洗钱风险专项自评估。
第七条 法律合规部事前制定自评估实施方案,并经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认真按照自评估实施方案,开展本部门或分支机构的洗钱风险自评估;法律合规部负责汇集各部门报送的自评估信息和材料,并对其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自评估工作。
第九条 法律合规部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材料等情况填写“洗钱风险自评估实施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后完成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报告需经洗钱风险自评估小组审议通过。报告主要包括评估概述、评估结论、评估发现的问题、自我改进及优化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经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应保存评估过程和证明评估结论的相关材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二条 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内容根据功能不同分为五大评估类别,即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自评估发现问题后提出自我优化和改进方案,并加强方案落实的跟踪和管理,实现洗钱风险自评自纠的目标。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洗钱风险自评估结果,确定未来反洗钱工作重点领域,逐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 发现重大洗钱风险隐患,公司应从以下方面做好后续整改:
(一) 加强学习并提高反洗钱意识。
(二) 梳理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和流程。
(三)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包括并不限于合规考核扣分、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等措施。
(四) 其他相关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洗钱风险自评估实施情况登记表
评估类别
一级指标
编号
二级指标
评估对象
评分标准(含方法、过程、证据等)
评估实施人
评估结论
改进及优化
(含上一年度的执行情况)
备注
内部环境
组织机构
1
机构设立
公司反洗钱组织架构
依据已经发布的公司制度、流程的规定,针对公司现行反洗钱组织结构进行评估,包括公司反洗钱领导机构、专门办事机构、各部门岗位设置等。
2
涵盖范围
公司各级反洗钱组织机构
以现行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覆盖公司所有条线、业务为评估内容。包括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
3
岗位职责
公司各级反洗钱机构的职责规定
以公司各级反洗钱机构的职责规定为依据进行评估。主要从制度、流程规定入手。
4
运作规则
公司各级反洗钱机构的运作规则
以公司各级反洗钱组织机构的职责为依据进行评估
5
运作情况
公司各级反洗钱机构的实际运作情况
以公司各级机构会议、报送资料等为依据进行评估。
6
牵头部门
法律合规部
以公司反洗钱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依据进行评估。
7
领导重视
领导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以公司反洗钱评估的汇报对象为依据进行评估。
内控制度
8
核心制度
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洗钱风险自评估实施办法》
9
保障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设计
以合规风险控制考核方案设计为评估内容
10
适应性制度
法律合规部门
以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底稿为依据进行评估
11
风险制度
法律合规部
以合规、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为依据进行评估
反洗钱意识
12
合规意识
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参加合规培训情况,各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报送材料情况
13
法规理解
公司经理层、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经理层、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对反洗钱相关法规理解,及其对反洗钱工作的实际实施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人力资源
14
人员数量
专职岗位和兼职岗
以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反洗钱人员设置人数为依据,实施评估。
15
任职能力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中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人员
以相关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和兼职岗位对制度流程以及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为评估依据,实施评估。
风险识别与评价
风险识别
16
信息收集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17
风险识别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对于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风险评价
18
风险评价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对于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控制措施
身份识别
19
实名制度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0
识别内容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1
识别环节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2
职责分配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3
识别方法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记录保存
24
保存内容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5
保存质量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6
保存时限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7
保存方式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交易报告
28
监测范围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29
信息使用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30
技术支持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是否建立信息收集和报送系统,公司IT人员的配备情况
31
分析模式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32
报告质量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33
报告路径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34
报告监督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培训宣传
35
培训计划及执行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反洗钱培训工作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36
宣传计划及执行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反洗钱宣传工作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信息与沟通
内部
37
传递与反馈
办公室、法律合规部
以公司收到的监管机构反洗钱规范性文件和通知等在公司传递和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外部
38
主管部门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报送的非现场报告、自评估报告、内审报告等为依据进行评估
监督与考核
内部审计
39
审计计划及执行
法律合规部、审计监察部门
年度审计计划和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40
结果处理
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根据内部审计结果,各部门整改情况
考核
41
考核内容和方式
人力资源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及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42
奖惩措施
人力资源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及执行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
产品(服务)与客户
产品(服务)
43
与现金关联程度
产品或服务
检查相关协议文本提供服务条款。关注在业务开展中是否为客户提取现金提供便利情况。
非面对面交易
产品或服务
检查相关协议文本和交易记录。关注是否面对面交易客户,是否涉及大金额网上交易情况。
44
跨境交易业务
产品或服务
检查相关协议文本和交易记录。关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跨境交易情况。
45
代理交易
产品或服务
检查相关协议文本和交易记录。关注项目客户与三方业务关联度,是否存在被同一人控制情况。
46
频繁交易异常
产品或服务
检查相关协议文本和交易记录。关注频繁大额转托管、资金存取及其他交易异常行为。
客户
47
高风险客户占比
客户
计算公司高风险客户数量占比,评估公司应控制的客户风险敞口。
特定指标
43
监管情况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无
44
泄密事件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无
45
内部案件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无
46
外部表彰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无
47
重大创新
法律合规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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