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手段,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立项原则(一)申请立项项目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方案设计、经费预算,并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推广价值。(二)结合本科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凡拟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系列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试考核方法改革、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教学评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与实践的课题,可提出立项申请。 (
2、三)学校结合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公布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供申报参考。(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学校层面教学改革项目,B类为学院自立教学改革项目。 (五) 每两年组织一次立项申报。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三、立项程序 (一)A类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B类由学院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二)项目评审结果均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批。(三)教务处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经费。 四、项目中期检查学院负责B类项目的检查工作;教务处负责A类项目检查工作,随机
3、抽查B类项目。五、项目结题 (一)A类项目由教务处组织结题;B类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抽查B类结题项目。(二)A类教改项目结题时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者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两篇与本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项目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有相关部门的应用证明;B类教改项目结题时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本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需延期的教改项目,应由立项单位批准。(四)不符合结题要求和延期的教改项目,将占用所在学院下轮教学项目的立项指标。六、本办法自校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邮电学院关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实施办法和邮电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程建设立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