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硕士
培养方案(试行)
为了落实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转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依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简称MSW,后同)学位培养特点,结合南京大学MSW承接单位社会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含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熟悉中国社会政策,含有较强社会福利服务策划、实施、督导、评定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一样人群及领域社会福利服务和社会福利管理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含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其它专业学士学位取得者。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通常为2年。
四、培养方法
1、MSW培养采取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个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配置有现代化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试验室等硬件设施,聘用有实践经验优异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取案例分析方法讲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训练,兼顾研究能力培养。
2、设置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导师组以含有指导硕士硕士资格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福利服务和管理部门优异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实施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老师和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优异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MSW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需经过学校组织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满要求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全部配置2名以上专任讲课老师,含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百分比不低于50%。
1、必修课 (21学分)
必修课包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20个学分。
Ø 公共必修课程 (7学分)
课 程
学分
任 课 教 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
2
硕士院安排
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三选一)
1
硕士院安排
外语
4
硕士院安排
Ø 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课 程
学分
任 课 教 师
社会工作理论
3
朱力、翟进
社会研究方法
3
沈晖 、郭未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4
彭华民、肖萍
社会工作伦理
2
郑广怀、沈晖
社会政策分析
2
陈友华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含社会工作实习(5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具体要求见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
2、选修课 (最少8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四个方向,未来开设选修课以下表所表示,每学期具体开设哪些课程会提前通知相关学生。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员必需最少选修8个学分课程。
Ø 方向选修课程(四个方向)
方 向
课 程
学分
上 课 教 师
临床社会工作实务
儿童社会工作
2
彭华民
青少年社会工作
2
肖萍
老年社会工作
2
陈友华、翟进
家庭社会工作
2
田蓉
精神健康
2
耿柳娜、沈晖
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
社会福利理论
2
彭华民、刘柳
比较社会福利制度
2
彭华民、朱安新
中国社会政策
2
陈友华、
社会理论和社会工作
2
郑广怀
小区发展和社会工作
人类行为和社会环境
2
彭华民、徐愫
贫困和小区发展
2
胡小武
小区建设和小区运动
2
郑广怀
小区矫正
2
耿柳娜、沈晖、刘柳
环境社会工作
2
张玉林
企业社会工作
2
郑广怀
社会福利服务管理
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管理
2
田蓉
社会福利项目管理
2
马道明
六、社会工作实习(必修,5学分)
(一)实习时间和单元
1、实习课程分三学期进行,三次实习累计800小时。
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600小时;非社会工作本科学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800小时。
(二)实习方法
课程同时实习和机构集中实习结合。
1、课程同时实习内容:课程同时实习和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教学同时进行,实习安排和实习督导,由该课讲课老师计划。实习在第一年(包含暑期时间)完成,累计300小时。
2、机构集中实习内容:
1)机构集中实习在第二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进行,累计500小时。两次实习以不一样机构为标准。但机构若要求须实习两学期,则应于第一次实习时提出申请,交由MSW中心审核。
2)第二年第一学期集中实习(3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和机构督导共同指导下,综合利用所学社会工作方法(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于机构实务。
3)第二年第二学期集中实习(2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及机构督导共同指导下,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选择感爱好之领域,综合利用所学社会工作知识。
(三)实习督导
实习督导为学校指导老师督导和机构督导相结合,发挥学校督导和机构督导双重作用,提升实习教学水平。
1、 聘用社会福利机构主管或从事实务工作多年以上、或含有相关专业经验人员担任;学校指导老师由MSW中心会议决定,协调学生、机构和MSW中心三方面实习目标和计划。
2、每位学校指导老师负责督导学生以5-8人为限,在每阶段实习中给学生督导最少三次,督导时间和方法以下:
(1)部分督导:以不定时方法,由学校指导老师和硕士随时联络。
(2)团体督导:以定时方法,由学校指导老师和硕士自订时间和地点。
3、机构督导给学生部分或团体督导,每七天最少一次。
4、学校指导老师和机构督导于硕士实习期间应加强联络,共同评定学生实习进度和结果。学校指导老师于每阶段实习期间最少访问机构两次,并负责评阅学生实习作业,给指导意见。
(四)实习机构
于实习申请期间,MSW中心会公布实习机构一览表。实习机构以能够提供MSW硕士程度实习工作为标准。MSW同学应综合考虑实习机构、实习环境和实习督导原因遴选适宜相关实习机构。
(五)实习作业
1、实习计划一份
2、实习日志(周志)或实习内容统计
3、自拟和实习方案相关之研究汇报
4、实习总心得汇报
实习结束后,上述实习作业各交一份至MSW中心存档。除上述作业外,其它依机构要求办理。
七、毕业论文 (必修,2学分)
学位论文能够采取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个):
(一)临床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方法和知识。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项目设计和评定。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社会福利服务和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实施和评定结果服务试验,写出完整项目设计和评定汇报。
(三)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方面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通常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
八、学位授予
MSW学生完成要求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经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硕士毕业证书。
九、教学管理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设置MSW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硕士院常务副院长许均教授担任主任,委员由社会学院副院长、MSW中心主任、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系主任、社会学系主任、心理学系主任等组成,指导MSW中心日常工作。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设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简称MSW中心),由彭华民教授任MSW中心主任,郑广怀副教授任中心副主任,负担MSW教学管理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