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测评服务合同】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声明: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已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进行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对任何一方均不构成格式条款。目录第一条定义和用语3第二条 标的条款4第三条 付款条款5第四条 陈述保证条款5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5第六条 知识产权条款6第七条 保密条款6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7第九条 违约责任条款7第十条 权利申明条款8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条款8第十二条 授权代表条款8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条款9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10【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电话 :乙方 : xx人才咨询(
2、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所 :电话 :上述双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成为“双方”。鉴于:甲方为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 事宜,在平等、互利、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和用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1.1“本合同” 指甲方、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1.2“关联公司” 指控制相关方或其实体、或被相关方或其实体所控制、或与相关方或其实体被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其中“控制”一词意指具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多
3、数投票权或董事局大多数董事的任命权或撤换权的方式)控制实体管理和政策的能力。1.3“工作日” 指除下列日期之外的任何一日:星期六、星期天或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必须休息或获准休息的其他日期。1.4“xx置地系统” 指xx置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有管理权的公司。1.5“书面” 提及书面之处包括任何以清晰和永久的方式复制文字的方法。1.6 “以上”、“以下”、“届满”、“超过” 均包括本数; “不足”、“不满”、“不超过”、“以外” 均不包含本数。1.7“货币” 指本合同涉及的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条 标的条款2.1 服务内容测评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详见下表:
4、工具名称报告内容简介报告形式报告适用范围单价(元/人次)备注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已包含按 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服务价格已包含测评工具使用、服务、人员、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于本合同签订后因任何原因或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涨价、汇率改变、税率增加等)要求增加单价。2.2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3 关于合同标的的其他约定: 。第三条 交付与付款条款3.1 交付与验收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测评账号(并附验收单),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评账号后 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在验收单上
5、签字确认,视为验收合格。如验收时乙方所交付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包括但不限于测评工具数量缺少、工具内容不符)的,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乙方就所交付产品进行补缺或更换。3.2 付款条件甲方应于_并收到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确属合法有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3.3 支付方式甲方通过转账形式付款,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及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开户名称:收款账户:3.4 开票信息3.4.1 乙方根据以下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码: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户:3.4.2 如乙方取得一般纳税人资
6、格,应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条 陈述保证条款4.1 合同各方(下称该方)分别陈述和保证如下:4.1.1 该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资格、授权和完成相应的批准程序的能力。4.1.2 该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该方的充分和有效授权,该方对签约代表所签署的文件予以承认和执行。4.1.3 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违反其自身章程性文件的任何条款。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义务5.1.1 甲方每次完成测评后,可自行在测评系统下载测评报告,或乙方应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书面或电子测评报告。5.1.2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对
7、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等进行调整。如果该调整对乙方提供服务没有实质影响的,乙方不另收费用;如果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实质性影响并导致乙方成本增加或减少的,双方另行协商处理。5.2 乙方的权利义务5.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线测评系统,建立甲方专用的及测评账号,乙方应当自向甲方交付全部测评账号完毕之日起1日内开通相应的测评账号,并通知甲方使用。5.2.2 乙方免费提供系统使用培训与系统操作远程技术支持,确保甲方能够自己管理测评系统。在甲方管理系统过程中,如测评系统出现技术问题导致甲方无法进行测评工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响应并予以解决。5.2.3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测评内容、无偿为甲方提供报
8、告解读、受测者反馈或撰写客户化的测评报告等服务项目。 第六条 知识产权条款6.1 涉及甲方利用乙方测评系统及账号生成的测评报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的财产权利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中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合同解除或中止前完成的全部图纸及资料,及返还甲方已提供的资料。6.2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有关产品及乙方为实现该产品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有关产品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每一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使用并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7.1.1 本合同名称、
9、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7.1.2 因本合同的谈判或履行或实现交易而获取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或知识。7.1.3 其所获取的与其他各方或关联方有关的任何及所有非公开信息或知识。7.1.4 未经合同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和进度估计等信息向第三方作任何形式的披露、通知和公布;但合同一方为进行交易需要向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进行披露,或为获得批准而向审批机关及其指定机构披露的除外。7.1.5 任何一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府或法院的通知和命令,向政府、法院或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交付保密信息。7.1.6 合同各方应当保证其雇员、代理人,为交易所聘
10、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遵守本条规定义务,并为上述人员的违反本条规定的后果负责。7.1.7 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8.1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以及叛乱、战争或类似战争行动、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变更等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客观情况。8.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8.3 在不可抗力
11、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8.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8.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8.6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2、。第九条 违约责任条款9.1 甲方的违约责任9.1.1 如甲方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可用于抵扣前述违约金。9.1.2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则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而未支付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9.1.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为含增值税金额,乙方收到甲方违约金/赔偿金后,应按照_税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2 乙方的违约责任9.2.1 如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收到的合同款项
13、,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9.2.2 如乙方未按时为甲方开通测评账号,或未按合同约定积极解决系统技术问题的,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收到的合同款项及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9.2.3 如乙方存在违反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全部者,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支付或实际承担的赔偿费、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和交通费等费用总和及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间接损失。9.2.4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
14、还所收到的合同款项及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9.2.5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2.6 甲方有权自应付价款中优先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9.2.7 乙方违约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应以合同货款总价抵扣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的金额作为开票基数,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2.8 乙方应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以自身名义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开票信息有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等原因导致无法认证的,乙方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从应支
15、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因无法将发票作为进项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费金额作为补偿。第十条 权利申明条款10.1 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条款11.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
16、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现有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港澳台地区的法律除外)。第十二条 授权代表条款12.1 甲方委托 (联络邮箱: )作为甲方代表,有权在本合同“甲方有权签字人”处签字、代表甲方同意、放弃、变更本合同条款等,凡甲方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甲方适当和全面授权。乙方承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12.2 乙方委托 (联络邮箱: )作为乙方代表,有权在本合同“乙方有权签字人”处签字、代表乙方同
17、意、放弃、变更本合同条款等,凡乙方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乙方适当和全面授权。甲方承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条款13.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联系人: 乙方: 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 13.2 任何文件、通知、订单或其他通讯往来,以现场签收方式通知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通过本协议所载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发送,发出之日应视为送达日;以信函邮寄方式发送的,在邮件寄出之日
18、起第5日视为送达日。13.3 一方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应自行承担由于联系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14.1 本合同构成甲方、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14.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1:_(附件名称)附件2:_(附件名称)14.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14.4 本协议以中文写就,如果以其他语言写就与中文文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冲突之处,以中文为准。14.5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14.6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乙方(签章):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