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私募创投基金公司投委会议事规则模版.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875822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2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私募创投基金公司投委会议事规则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私募创投基金公司投委会议事规则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13-《投委会议事规则》 东方汇富 xx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投资业务规范稳健地运作,有效地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固定人选,由 5-7 名成员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 第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取会议形式议事,通常情况下实行现场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委员审阅项目资料,采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表决。采用何种形式由投委会主任决定。 第五条 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前,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将全套上会资料分发给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5天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收集各委员的反馈意见,投资经理需对各委员反馈意见中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将书面答复发送给各委员审核,3天后,若无其它重大说明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发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上会全套资料包括: 《投资经理承诺书》、《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核数报告》、《法律意见报告》、《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须在会议举行前5日发送给相关人员,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三、议事和表决程序 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列席会议的人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主持人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第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托非委员的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在会前取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其后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将被委托人的姓名、单位、职位/职称、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书面通知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便于安排委员席卡和发送资料。 第十条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和被委托人签名,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经公司董事会或其它有权机构决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 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 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集中投票表决。在特殊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可采用通讯方式投票,其做法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将表决票发送至各委员,委员打印后书面填写,并将所填表决票分别传真和邮寄至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投票结果拟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并把表决情况和该决议发送给各委员。 第十五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项目投资的决议应由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和其委托人员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四、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第十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投委会秘书处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指定的其他委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五、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xx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 6 页,共 6 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金融保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