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顾问聘请合同
甲方:X
代理人:
地址:X
邮编:X
联系电话: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现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审读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顾问聘请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顾问聘请期限
本顾问聘请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14年_7月1日起至2015年 6月 30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可提前与乙方解除聘请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聘请合同。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聘请乙方为本公司审读顾问,协助甲方审读相关稿件,并提供专业的审读建议以及编辑培训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性指导等。(本合同中称“委托事项”)。
2. 甲方应以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为条件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 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和业务能力,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
4.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内容和进度的需求完成顾问咨询。乙方保证亲自完成相关审读工作,并向甲方及时反馈相关顾问意见。
5. 乙方从事顾问咨询应参照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质量评估。
6. 乙方应保守顾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除经甲方同意发布的外,均系保密资料,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提供或许可他人使用。
7.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 顾问费支付
1.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顾问费,金额为(税前)2262 元/月。
2. 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顾问费。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称:
收款人:
银行账号:
3. 乙方如需调整顾问费可与甲方协商,并由双方共同决定。
4. 本合同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扣代缴。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 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实际情况等随时书面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服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 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因此为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X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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