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结合我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需求,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五部分:⑴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⑵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程序;⑶货币资金管理;⑷票据印章的管理;⑸监督检查。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㈠岗位分工
⒈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⒉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⒊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㈡授权审批
⒈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权限设置分三类:⑴审核。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某项开支的合理性、票据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提出初步意见。⑵审批。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⑶核准。财务部长或财务总监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内容、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
详见本制度附件1:《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和附件2:《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⒉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二、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程序
㈠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㈡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㈢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公司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㈣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㈤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㈥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㈠现金管理
⒈公司现金管理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⒉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管钱不管账,管现金支票不管银行印鉴,库存现金由现金出纳员经管。
⒊现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现金出纳员须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原始凭证,有涂改、伪造,予以退回,拒绝办理收付业务。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银行,应该及时、正确地记录现金收付业务,坚持做到现金账日清月结,并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⒋现金出纳在收付现金时,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同时加盖现金收、付讫印章,日期应与记账凭证相符,并在“出纳”处签字或盖章。
⒌职工因公外埠出差,可以借差旅费,但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定。
⒍全部收入及时入账。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挪用现金,不准私自使用公款,不准用白条抵库存,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⒎支出要有核准手续。从开户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开具现金支票从银行直接提取;
⒏加强对现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财务部负责人应定期(每年至少两次)和不定期对现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㈡银行存款管理
⒈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不准租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⒉银行支票由专人保管和签发。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复核员保管。领用支票按规定的手续办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⒊银行存款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银行存款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全部收支及时准确入账。
⒋支出要有核准手续。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使用支票严格执行支票管理规范,办理电汇或汇票使用“办理汇款及汇票审批单”履行全部审核、审批手续后,银行票据交换员可办理汇款手续并付款。
⒌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做到账实相符。公司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于次月10日前报财务部长一份。
⒍加强对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㈢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有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银行信用卡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其管理与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相同,并同时做好信用卡支付后以及购买短期投资后的转账工作。
四、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公司必须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㈠票据管理
⒈经办人员在收到票据后登记入簿,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及人员,做好签收。接收票据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将票据及时解缴银行或移交保管人员,做到票据在经办人员处不过夜;没有到期的或空白的票据必须由保管人员存入保险柜。
⒉票据贴现或到期兑现后,在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明或注销。
票据的经办人员必须对票据登记簿定时清理核对,使票据在有效期内或到期日能正常兑现,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和会计账务的及时处理。
⒊银行承兑汇票的接受、贴现、换新必须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财务人员审批。
⒋票据的保管必须与印章的保管相分离,即与存放地相分离,与保管人相分开,做到各放一处,各管一种;票据的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㈡印章管理
公司必须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六、监督检查
公司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㈠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⒉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⒊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⒋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㈡纠正与完善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附件1: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
附件2: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附件1
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和规范资金审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公司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不允许向非全资的关联企业及独立第三方( 含个人)提供借款、担保等一切财务资助。
二、权限设置
⒈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进行审查核实,在审核时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审查核实该项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公司有关规定;
⒉票据审核:财务审核人员对该项开支的票据、金额进行审核,审核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正确,是否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审核单据填写、粘贴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⒊财务部长审核:财务部长根据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合同条款,从付款依据、金额及票据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⒋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参考主管领导、财务部长的审核意见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批;
⒌财务总监核准:根据董事会授权,对重大资金支付进行核准;
⒍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采购、投资等重要事项首先由公司向股份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计划、方案或申请,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上报董事会(长)审议通过后进行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支付;
⒎总经理经办的一切费用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批。
三、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或修订亦然。
四、审批程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核准;先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按附表中所标括号中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传真或电话审核、审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五、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或修订亦然。
32
每天进步一点点
附件2
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项 目
有关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
财务部长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长)通过
固定资产
购置
1万元以下(含)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1万元至10万元(含)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10万元以上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通过
非正常办公经营使用固定资产(注1)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通过
货款支付
内部子公司货款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正常付款范围内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其他特殊付款(注2)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预付款项
5万以下(含)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5万以上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员工
正常因公借款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借款
特殊借款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正常费
10000元以下(含)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用报销
10000元以上(单项费用)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招待费
2000元以下(含)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2000元以上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核准(5)
年 终 奖 金
审核(1)
审核(2)
审批(3)
核准(4)
通过
福利费及医药费开支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对外捐款赞助
审核(1)
审核(2)
审批(3)
核准(4)
通过
对 外 投 资
审核(1)
审核(2)
审批(3)
核准(4)
通过
注1:非正常办公经营使用固定资产是指购买小轿车、数码相机等。
注2:其他特殊付款是指未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多付或提前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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