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环境保护奖惩制度一、 目标为深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和地方颁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职员环境保护行为,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依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要求,在我企业职员奖惩条例基础上,修订本制度。二、 范围凡我企业所属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三、 职责1、 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企业范围内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考评,负责提出考评意见,实施考评。2、 财务部负责依据管理结果实施环境保护考评扣款。3、 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
2、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管理,接收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整改要求和考评。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要求人员进行考评。四、 定义“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境保护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妥,和多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情况。“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妥、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企业内部环境和周围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含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
3、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结合状态,以达成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目标。五、 考评项目及内容考评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环境保护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六、 考评形式考评检验方法有日常巡查、专题检验、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依据检验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企业职员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关键参考依据,并对检验中发觉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七、 考评措施(一) 综合管理考评1、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内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立即、认真填写各项环境保护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时检
4、验,台账统计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2、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现场管理体系,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3、 各车间、部门应定时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觉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4、 厂区内行驶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物质时,必需加盖油布或做其它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觉,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5、 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
5、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同意后做危废处理。6、 企业或上级管理部门检验中发觉环境保护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境保护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同意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立即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二) 污染物排放考评各车间要认真学习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水平。1、 废水排放考评1) 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需提升环境保护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
6、,发觉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2) 生产部对企业生产废水产生、搜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妥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罚款100-1000元。2、 废气排放考评1) 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巡检,对生产废气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觉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2) 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负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 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元。3) 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
7、件,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3、 废弃物管理考评1) 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根据项目环评及企业固废管理要求要求进行处理,无特殊原因不根据要求处理废弃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2) 对委外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反馈整改信息,有企业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同意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立即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三)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考评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运行巡检工作,并根据要求填写巡检统计,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根据要求进行巡
8、检或统计填写不规范,发觉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2)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发觉异常,所在部门必需立即组织检修,并向企业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请示企业领导外协处理。对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异常情况不给予主动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三)环境保护举报或投诉考评1、 如出现环境保护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需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渎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四) 异常排污考评1、 如碰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应急方法,立即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
9、报主管生产副总同意。2、 因环境保护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快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 如碰到降水天气,依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早期雨水进行搜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五) 环境污染事故考评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需立即开启现场处理方案,落实应急方法,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照“四不放过”标准。1、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为通常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通常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
10、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1) 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2) 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出10分钟。3) 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数量0.25吨以内。4) 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2、 有下情形列之一,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1) 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出50。2) 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出20分钟。3) 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数量超出0.5吨.4) 经济损失为5-10万元。5) 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4、 有下情形列之一,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1、,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1)经济损失超出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境保护部门罚款及环境保护赔偿等)。2)造成人身伤残会死亡。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给一次性奖励50-500元:1、全方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单位环境保护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评取得优异成绩;2、在环境保护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3、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在阻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标准,对环境保护作出特殊贡献者;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实施巡回检验制度,立即发觉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5、对企业环境保护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提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5对于立即发觉、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小说故早期处理果断、立即,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预防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九、附件1、本制度自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2、本制度实施后将依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3、附件一:安环部考评检验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