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措施(修订)
1 编制目标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规范工作步骤,有效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订本管理措施。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措施适适用于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标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
3 术语含义
3.1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由建设单位提出或同意、需由设计单位签署变更文件包含工程材料、施工、工艺、使用功效、建筑标准、结构、尺寸、技术指标、位置标高、工程数量等方面变更。设计变更包含结构类设计变更和通常设计变更。结构类设计变更指包含工程结构构件部署、标识、尺寸、配筋、强度等改变必需进行变更。设计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因为设计院设计图纸本身遗漏或错误;
3.1.2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正确而引发修改;
3.1.3 改变使用功效;
3.1.4 改变建筑标准;
3.1.5 技术交底时各单位对图纸提出问题解答等。
3.2 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是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除设计变更之外工作内容改变达成一致意见。工程洽商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通常工程洽商和特急工程洽商。通常工程洽商是指按正常提议、预估、审批和下发步骤实施工程指令。特急工程洽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企业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取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紧急性工程指令。工程洽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地下障碍物处理;
3.2.2 因为发包人责任造成停工损失;
3.2.3 特殊情况场内二次搬运;
3.2.4 使用代用材料、设备;
3.2.5 施工工艺或工程做法有改变;
3.2.6 施工单位提出小额技措;
3.2.7 现场临时性和零星工程等。
3.3 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按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完成工程量及所发生费用进行确定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依据之一。工程签证按起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和工程洽商类签证。
3.4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协议推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因建设单位不推行或未能正确推行协议或因为其它非 本身原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经过协议要求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赔偿要求行为。工程索赔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 建设单位未按协议约定移交现场;
3.4.2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所需手续;
3.4.3 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延误;
3.4.4 甲供设备未按施工方施工进度计划按时运抵现场;
3.4.5 建设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项;
3.4.6 其它事项。
3.5 工程反索赔
工程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因施工单位不推行或未能正确推行协议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经过协议要求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赔偿要求行为。工程反索赔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5.1 因为施工单位劳动力不足或其它原因引发工期延误;
3.5.2 因为承包商采购一些物资质量不符合标准引发质量事故;
3.5.3 因为施工单位原因不能进行正常工程验收;
3.5.4 因为施工单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我方经济损失;
3.5.5 因为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致使我方受到当地政府部门处罚;
3.5.6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已经交工项目损坏;
3.5.7 其它事项等。
4 处理标准
4.1 事前审批标准:要求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除特急工程洽商外)均需事前经过估价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严禁事后补办手续。特急工程洽商按第6条“办理步骤”要求程序补办手续。
4.2 分级审批标准: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分管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依据权限逐层审批。
4.3 内部程序先行标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根据先内部程序后外部程序方法进行,即只有在企业要求内部程序推行完成后,方可进行外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程序审批。
4.4 完工确定标准:按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要求完工后,施工单位、经授权监理工程师、工程部和协议预算部专业工程师必需分别在工程签证单上立即签字确定。隐蔽工程必需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确定。
5 管理职责
5.1 总经理办公会
5.1.1 审定暂估价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及以下设计变更和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下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对于单次更改超出1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变更、洽商(或使分项工程实施成本大于对应目标成本)和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关键事项授权表中要求其它重大设计变更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过后报地产集团审批。
5.1.2 审定索赔处理和反索赔处理实施方案,决定索赔应对方法及采取反索赔策略、方法,并保持和集团沟通。
5.2 总经理
5.2.1 负责审定暂估价在10万元以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
5.2.2 负责审定索赔处理和反索赔处理实施方案。
5.3 副总经理
5.3.1 负责审核暂估价在10万元以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
5.3.2 负责审核索赔处理和反索赔处理实施方案。
5.3.3 负责协调和督办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和协议预算部相关工作。
5.4 分管副总
5.4.1 负责审核暂估价在10万元以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
5.4.2 负责审核索赔处理和反索赔处理实施方案。
5.4.3 负责协调和督办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和协议预算部相关工作。
5.5 开发设计部
5.5.1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利于优化工程设计设计变更(包含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处理,是设计变更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提议立即性、内容正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5.5.2 负责完成和设计单位对接、设计变更审核,是和设计单位进行资料对接唯一窗口。
5.5.3 负责接收、汇总、审核市场营销部变更要求。
5.5.4 依据权限负责向分管副总、总经理和企业专题会提报经协议预算部审核设计变更事项。
5.5.5 负责设计变更内部审批程序顺利完成。
5.5.6 负责设计变更搜集整理并立即和工程部档案管理员交接,对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5.5.7 配合工程部和协议预算部对工程签证结算工作。
5.6 工程部
5.6.1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洽商(包含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洽商)处理,是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主办部门,对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提议立即性、内容正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5.6.2 负责完成和施工单位对接、工程洽商和工程签证审核并确定。
5.6.3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牵头组织设计部、协议预算部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现场见证、签字,并对签证办理和报送立即性、内容正确性负责。
5.6.4 依据权限负责向分管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和企业专题会提报经协议预算部审核工程洽商及工程签证事项。5.6.5负责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内部审批程序顺利完成。
5.6.6 负责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工程签证搜集整理、归档、下发,并对下发资料立即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是和施工单位进行资料对接唯一窗口。
5.6.7 负责将工程签证单提交协议预算部,并配合协议预算部对工程签证结算工作。
5.7 协议预算部
5.7.1 负责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下发前成本预估,确保预估立即正确。协议预算部在进行成本预估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预算。
5.7.2 负责将单次更改超出3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变更、超100万洽商(或使分项工程实施成本大于对应目标成本)报地产集团成本合约部审批。
5.7.3 参与工程部组织施工现场见证并签字确定。
5.7.4 负责审核工程部提交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并对工程签证费用审核正确性、立即性负责。
5.7.5 负责工程签证结算工作。
5.7.6 负责工程索赔内部审批程序顺利完成,转交工程部归档,并下发相关单位。
5.7.7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后,由协议预算部会同工程部对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论证,对其索赔原因、理由、证实材料、索赔程序等是否符合事实情况、协议约定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理提议,上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必需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对于重大索赔事项应咨询外聘顾问单位。
5.7.8 负责协议推行情况审查,定时对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实施协议提议。
5.7.9 定时和工程部进行沟通,在工程部提出反索赔意向后,负责实施反索赔。
6 办理步骤
6.1 设计变更办理程序
6.1.1 经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查发觉属于设计图纸本身遗漏或错误,勘察资料不正确引发修改,统一由开发设计部和设计单位联络,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开发设计部责任人审核签字、协议预算部估算变更费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详见内部操作步骤图1。
6.1.2 属于使用功效、建筑标准改变,由企业提出部门写出书面意见,交由工程部初步落实技术上和进度上是否可行,由协议预算部估算变更费用,最终由开发设计部委托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单或图纸,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详见内部操作步骤图2。
6.1.3 属于必需实施结构类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开发设计部责任人审核签字、协议预算部估算变更费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参见内部操作步骤图1。
6.1.4 因为施工单位原因需要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设计单位、开发设计部、工程部、监理单位审核,分清责任,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前提下,由开发设计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
6.2 工程洽商办理程序
6.2.1 当实际施工工艺或做法和设计图纸中施工工艺有出入时,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提议,在不增加工程造价和不影响工程质量前提下,经监理单位同意后,由开发设计部咨询设计单位意见同时,工程部负责征求企业分管领导意见,同意后由工程部责任人审核签认,作为技术洽商处理。假如包含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则作为经济洽商处理,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部确定工程做法并初步估算工程量,协议预算部估算洽商费用后,由工程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详见内部操作步骤图3。
6.2.2 属于代用材料、改变设备型号、改变使用材料规格型号等问题,可由提出单位说明原因,并取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在不影响使用功效、确保工程质量、不影响工程进度和不增加工程造价前提下,经工程部责任人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开发设计部和设计单位办理技术洽商。假如影响工程造价,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部确定工程做法及工程量,协议预算部估算变更费用后,由工程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详见内部操作步骤图3。
6.2.3 属于现场临时性和零星工程,须由企业提出部门书面说明事由,提交企业专题会讨论同意。如不发生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同意后实施。如发生费用,工程部确定工程做法及工程量、协议预算部估算工程费用,相关部门签字确定后,由工程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参见内部操作步骤图3。
6.2.4 因为施工单位原因需要办理工程洽商时,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洽商统计表,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开发设计部审核,分清责任,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前提下,由工程部按审批权限上报企业审批。参见内部操作步骤图3。
6.2.5 属于特急工程洽商可在事后按通常工程洽商程序补办手续。
6.3 甲控设备材料办理程序
需要向施工单位发放甲控设备材料通知,由协议预算部负责,根据《申报事项审批单》企业内部会签审批程序办理,审批经过后将审批单和拟发给施工单位《价格确定通知单》转交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下发至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价格确定通知单》及《申报事项审批单》同时由协议预算部和工程部分别负责编号并建立台账。
6.4 工程签证办理程序
各类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分别由开发设计部和工程部负责办理完成企业内部会签审批手续后,方以《工程洽商统计表》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发至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以工程签证统计单形式申报费用和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能够计算出工程量由协议预算部负责和施工单位查对)提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工程签证内部会签审批手续。详见工程签证办理步骤图4。
6.5 工程签证结算办理程序
协议预算部将完成企业内部审批手续工程签证单和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书转交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审核并和施工单位初步达成一致后,由协议预算部将相关结算资料提交审计单位做最终审计,待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三方共同达成一致后,由协议预算部审核并组织三方在工程签证结算书上签字确定。负责定时办理工程签证结算内部会签审批手续后,转交工程部下发至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详见工程签证结算办理步骤图5。
6.6 工程索赔办理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向企业提出索赔,由协议预算部会同工程部提出书面汇报,两部门分别就索赔所包含技术和协议、费用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反索赔提议。对于重大索赔事项,协议预算部可就此索赔事项咨询企业外聘顾问单位,顾问单位之意见可作为书面汇报之附件上报企业专题会,经企业专题会决议后,按协议约定索赔程序处理。
6.7 工程反索赔办理程序
因为施工单位引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工程延期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建设单位蒙受损失,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提出上述事实情况书面汇报和索赔意向,抄送协议预算部。由协议预算部对施工单位上述质量、安全、工期等违约事项所造成工期延误和(或)费用损失进行评定,认为组成反索赔事项,且认为有必需向施工单位进行索赔,由协议预算部形成书面汇报上报企业专题会。经企业专题会审核同意后,按协议约定程序办理。
7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审批注意事项
7.1 企业内部《设计变更会签审批单》、《工程洽商会签审批单》《工程签证会签审批单》由企业内部留存。
7.2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统计表》和《工程签证结算单》下发步骤,详见步骤图。
7.3 开发设计部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提议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造成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应知会相关专业责任人,共同确定工作内容。
7.4 各类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应尽可能附图说明,并用文字简练、清楚、正确地描述其变更原因、部位、内容,避免产生了解上歧义。
7.5 全部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洽商统计表全部必需使用重庆市要求标准表格。(附表格仅为参考表格)
8 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办理注意事项
8.1 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签证应使用重庆企业自制《工程签证统计表》,不然工程部不得接收。
8.2 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签证所包含工作内容、工程量和完成情况等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和协议预算部相关人员现场确定并签字。
8.3 当设计变更可直接依据图纸计算出工程量时,不实施工程签证程序,直接办理工程结算。当设计变更无法依据图纸计算出工程量时,应在工程签证单中确定对应工程量。
8.4 土方工程签证,必需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确定土方方格网图。
8.5 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签证,必需在覆盖或拆除前确定,必需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
8.6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部、协议预算部专业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中工作内容、工程量进行确定时,必需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严禁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严禁签署相关单价或总价。
8.7 协议预算部依据三方签认工程量,按协议、相关计价标准及市场询价,审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签证预算文件,并和施工单位协商无异议后报审计单位审计,形成工程签证结算单,并负责办理内部审批步骤。
8.8 工程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如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协议预算部应将该费用书面通知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相关专业工程师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
8.9 由协议预算部编制工程签证结算单编号,并立即将签证结算金额登录台账,定时归档到工程部。工程签证结算单原件返还施工单位四份,方便协议结算申报报送原件。
8.10 工程索赔办理注意事项参考上述条款。
9 附则
9.1 本管理措施(修订)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12月颁布《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措施(试行)》同时废止。
9.2 由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协议预算部负责解释。
10 附件
10.1 步骤图1:属于设计图纸本身遗漏或错误,勘察资料不正确引发设计变更办理步骤
10.2 步骤图2:属于改变使用功效、建筑标准设计变更办理步骤
10.3 步骤图3:工程洽商办理步骤
10.4 步骤图4:工程签证办理步骤
10.5 步骤图5:工程签证结算办理步骤
10.1
步骤图1:属于设计图纸本身遗漏或错误,勘察资料不正确引发设计变更
办理步骤
图纸遗漏或错误,勘察资料不正确引发变更;图纸范围答疑
开发设计部和设计单委联络(1个工作日内)
不一样意
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2-3个工作日内)
设计部、工程部审核并签字确定(2-3个工作日内)
协议预算部估算费用并签字确定(5-10个工作日内)
分管领导会签、报总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负责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至相关单位(1个工作日内)
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分别登记台帐、存档
10.2
步骤图2:属于改变使用功效、建筑标准设计变更
办理步骤
改变使用功效、建筑标准
不可行
提出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提交企业专题会讨论
批 准
工程部初步落实技术上和工程进度上可行性(2个工作日内)
可行
可 行
开发设计部通知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5—10个工作日内)
开发设计部审核并签字确定(1个工作日内)
协议预算部估算变更费用并签字确定(2-5个工作日内)
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会签、总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负责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至相关单位(1个工作日内)
开发设计部、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分别登记台帐、存档
10.3
步骤图3:
工程洽商办理步骤
施工单位提出意见(1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监理单位初步落实(3个工作日内)
技术类
经济类
协议预算部估算洽商费用并签字确定(5-10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确定工程做法并初步估算工程量(4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责任人审核签认(4个工作日内)日)
工程部负责办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事宜;开发设计部负责办理设计单位签字事宜(11个工作日内)
分管领导会签,报总经理审批(4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负责下发工程洽商单到相关单位(2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分别登记台帐、存档
10.4 步骤图4:
工程签证办理步骤
签证办理步骤: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部
协议预算部
10个工作日内填报工程签证统计单一式八份及对应结算书三份。
资料要求:
1.结算书三份原件。
2.工程签证单八份原件。
3.现场测量统计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4.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八份。
5.照片及其它,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6.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单(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立即现场测量、统计、拍照
施工完成
工程签证单及内部审批单各一份
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内)
分管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内)
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测量工程量签认或完成情况审核。
工程部下发完成企业审批手续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统计表
工程部编号并下发相关单位(1个工作日内)
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测量工程量审核或完成情况审核。
工程签证单一份,结算书两份,转发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签证结算
1个工作日内审核施工单位申报资料完整性和现场测量工程量。
10.5 步骤图5:
工程签证结算办理步骤
工程签证结算办理步骤:
造价咨询单位
审计单位
协议预算部
工程部
完成工程签证审核,并和施工单位初步达成一致(2-5个工作日内)
完成工程签证审核(2-5个工作日内)
分管领导会签,报总经理审批(2-5个工作日内)。
负责工程签证结算单相关单位签认工作(1个工作日内)
负责填写工程签证结算单(1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定,并组织造价、审计、施工三方签字确定(1-2个工作日内)
负责下发工程签证结算单至相关单位(1个工作日内)。
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分别登记台帐、存档
11 附表
11.1 《设计变更通知单》
11.2 《技术变更(洽商)统计》
11.3 《工程签证统计》
11.4 《设计变更会签审批单》
11.5 《工程洽商会签审批单》
11.6 《工作联络单》
11.7 《发文审批表》
11.8 《申报事项审批表》
11.9 《工程签证会签审批单》
11.10 《工程签证结算单》
11.11 《工程签证结算会签审批单》
11.12 《价格确定通知单》
11.13 《违约索赔通知单》
11.1《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
编 号
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日 期
内容摘要
序号
图 号
变 更 内 容
签字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留一份。
2、包含图纸修改必需注明应修改图纸图号。
3、不可将不一样专业工程洽商办理在同一洽商上。
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11.2技术变更(洽商)统计
编号: 渝建竣-8
工程名称
图纸编号
工程部位
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草图:
技术责任人: 提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技术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核定意见:
专业责任人:
项目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11.3《工程签证统计》
工 程 签 证 记 录
编 号
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
提出单位名称
日 期
内容摘要
序号
图 号
签 证 内 容
签
字
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1.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
2. 包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引发工程签证必需注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表编号并将其复印件附后。
3. 一份工程签证对应办理一份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 “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11.4《设计变更会签审批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设计变更会签审批单
编号:
项 目 名 称
时间
主办部门
开发设计部
施工单位
修改原因
提出方
□1.甲方(部门)___________
□2.设计单位:
□3.施工方:□总包 □分包 □监理单位
具体原因
□1.设计类(A错误) □2.设计类(B缺漏) □3. 设计类(C超投资)
□4.设计类(D优化) □5.现场施工类 □6. 营销类
□7.投诉类 □8.其它_______
变更部位、修改内容
(附图)
(可另加附页,说明设计变更部位、内容或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部位等,如无所述各项,填写说明具体事项)
签字: 日期:
项目企业
工程部
意见(工程现实状况,对进度影响程度)
1、现实状况:□未施工 □已施工 □其它._____
2、进度影响:
3、其它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协议预算部
意见
1、成本增减说明:□增加 □降低 □无改变
2、估价金额: 万元,累计变更金额: 万元。
3、其它: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开发设计部
意见
1、 专业会审意见(若需要):
2、 审核意见:
3、 上级领导审批(若需要): □设计管理部经理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分管副总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说明:
1) 本单属于企业内部流转单,统计变更评审过程,原件留存开发设计部,复印件存项目工程部、协议预算部及相关部门。
2) 审批权限若有改变,根据《授权手册》要求进行。
《设计变更会签审批单》填制说明
一、 填制/审批要求:
1、 由开发设计部填写项目名称、变更事项等申请内容;
2、 工程部签署工程审核意见;
3、 协议预算部签署成本审核意见;
4、 开发设计部判定是否需组织设计专业会审,若需要应在取得会审意见后签署审核意见;
5、 分管领导判定变更情况是否需协商其它部门,若需要应在取得会审意见后签署审核意见;若因现场工程进度等特殊情况,和相关分管领导沟通后,可先行实施设计变更,再补办审批手续;
6、 重大设计变更由集团设计管理部组织评审。
7、 每份会签单应尽可能只针对一件变更事项,最多不超出三件变更事项(同一变更事项引发不一样部位变更除外),避免多项变更同时申报影响效率。如会签人员、部门意见栏空间不足,请在意见栏中注明另附纸页。
二、 传输要求:
1、 登记要求:提议部门对会签文件需编制文件传输号。各部门进行文件收、发传输时,经办人或信息管理员需认真进行文件登记,以备查考。
2、 时间要求:各部门应立即完成文件会签工作,上一部门完成时间应和下一个部门收文时间相符,如有出入,以下一部门收文件时间为准(公文登记系统中统计作为核实依据)。
3、 协调要求:由开发设计部负责跟踪审批单,信息管理人员帮助查办、催办会签文件传输进度。
11.5《工程洽商会签审批单》
工程洽商会签审批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时 间
位置、范围
主办部门
施工单位
工程洽商审批单附件:
□监理企业、施工单位、供给商来文:《工程联络单》;
□提议人草拟《工程指令单》;
□其它(请注明):
工程洽商原因简述:
□补充完善工程设计要求;
□现场情况发生改变,需修改原工程设计;
□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招标范围不清楚;
□其它(请注明):
项目现实状况阶段
□土方 □基础 □主体 □砌体抹灰 □外装饰 □室内精装修 □园建环境 □其它:
洽商影响分析(对计划及销售承诺影响)
□无影响;
□有影响(请注明):
处理方法及施工草案:
工程洽商审批单提议人(专业工程师)意见:
工程部意见:
协议预算部意见:1、成本增减说明:□增加 □降低 □无改变
2、估价金额: 万元;
开发设计部意见:
市场营销部意见:
工程分管
副总意见
成本分管
副总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是否盖章
□ 是
□ 否
印 鉴
类 别
□ 公章
□ 协议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人章
备 注
11.6《工作联络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工作联络单
编号:SD-XX-20XX-XXX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日期
收文单位
收件人
事由
页数
抄送:
经办人
责任人
联络电话
传真
11.7《发文审批表》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发文审批表
申报人
所在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专题
份 数
申报
事项
署名: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分管副总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是否盖章
□ 是
□ 否
印 鉴
类 别
□ 公章
□ 协议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人章
备 注
说明:申请人请在印鉴类别“□”内打“√”表示使用,打“×”表示不用,不得空白。
11.8《申报事项审批表》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申报事项审批表
申报人
所在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专题
申报
事项
署名: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
意见
署名: 年 月 日
企业领导
会签
是否盖章
□ 是
□ 否
印 鉴
类 别
□ 公章
□ 协议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人章
备 注
说明:申请人请在印鉴类别“□”内打“√”表示使用,打“×”表示不用,不得空白。
11.9《工程签证会签审批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工程签证会签审批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时 间
主办部门
工程部
施工单位
内容摘要
填写对应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编号,简述现场完成情况:
专业工程师
核实工程量
假如需依据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计算工程量,由协议预算部负责计算。
工程部
意 见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协议预算部
意 见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工程分管副总
审核意见
成本分管副总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是否盖章
□ 是
□ 否
印 鉴
类 别
□ 公章
□ 协议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人章
备 注
说明:申请人请在印鉴类别“□”内打“√”表示使用,打“×”表示不用,不得空白。
11.10《工程签证结算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工程签证结算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日期
主办部门
协议预算部
施工单位
签证单编号及
内容摘要
工程签证结算金额
¥ 元
大写: 元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协议预算部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附:工程签证结算书、造价咨询意见书
11.11《工程签证结算会签审批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工程签证结算会签审批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时间
主办部门
协议预算部
施工单位
内容摘要
协议预算部
意 见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其它相关部门
意见
责任人署名: 日期:
工程分管
副总审核意见
成本分管
副总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是否盖章
□ 是
□ 否
印 鉴
类 别
□ 公章
□ 协议专用章
□ 财务专用章
□ 法人章
备 注
说明:申请人请在印鉴类别“□”内打“√”表示使用,打“×”表示不用,不得空白。
11.12《价格确定通知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价格确定通知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发文单位
收文单位
事项
时间
×××企业: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署名: 年 月 日
11.13《违约索赔通知单》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
违约索赔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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