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基金项目筛选标准第一条 支持重点。xx工业园区xx产业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称“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区内产业发展方向的“2+3”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属企业及园区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第二条 项目类别。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具有一定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重点关注并支持园区重大科技招商项目;重点支持与经营性投资相关的产能扩张、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第三条 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每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第四条 支持行业。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含云计算、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纳米技术、新材料等行业为主,兼顾其他。第五条 区内企业
2、申请产业基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园区重大的产业招商项目,在园区工商注册完成超过6个月;或在园区依法设立且续存满两年(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二) 所属产业符合园区支持的相关产业和行业标准;(三) 公司财务基础扎实,财务治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四) 公司业务明确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五) 股权清晰;(六) 核心经营团队以园区为主要工作地点;第六条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企业还应符合如下指标标准之一:(一)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近两年平均收入大于5000万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二) 最近两年公司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
3、之和不少于2000万元 且最近两年年末股东权益平均不少于2500万元。(三) 自企业成立以来,完成至少两轮市场化股权融资(投资方与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累计完成股权融资实到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一轮股权融资估值不低于2亿元(投资前),且最近一轮融资额实到不低于1000万; 第七条 申请企业应符合如下行业标准:(一) 生物医药行业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可验证的从业经验(与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直接相关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企业研发新药已经获得临床批文;研发医疗器械已获得产品注册证。(二) 电子信息(含云计算、大数据)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可验证的从业经验(与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
4、管理直接相关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企业具有一定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70%;商业模式已得到初步验证;具有一定的可验证的行业地位。(三) 先进装备、纳米技术、新材料等行业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可验证的从业经验(与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直接相关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企业具有一定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形成产品或服务获得批量订单,已经市场初步验证;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70%;具有一定的可验证的行业地位。(四) 其他属于科信局确认获得园区领军人才(重大团队)的重大招商项目(可不受基本条件、指标标准、行业标准等约束,但需具有明确的行业地位及可验证的较为明确的还款来源;且自有土地厂房等作为抵押。申请额度首期不超过2000万元)。第八条 申请企业应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申请债转股方式支持的企业,应具有可以验证的、较为明确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证明,且需要提供担保保证。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土地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设备抵押、资金监管、第三方担保等;核心创业团队必须为该笔产业基金投资的还款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