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第一条 总则(一)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资金清算工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和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前台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资金清算流程。(二)基金投资者在我行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均以在我行已开立结算账户为前提。只有委托我行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才能通过我行进行交易。非我行渠道认(申)购的开放式基金不能通过我行办理有关赎回、非交易过户等交易。基金投资者在我行的账户包括结算
2、账户和基金账户。前者用于核算投资者在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交易时的资金变化及结存情况;后者用于记录客户委托我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数量变化和结存情况。(三)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的清算实行“全额清算”、“全额交收”制度,认/申购时采用“金额认/申购”、赎回时采用“份额赎回”原则。第二条 基金资金清算基本规定基金资金清算是指我行向基金公司支付申(认)购资金及我行向客户支付赎回(分红)款的工作。(一)向基金公司支付申(认)购资金由总行清算中心凭系统生成的传票,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基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划款。(二)向客户支付赎回(分红)款由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基金公司赎回(分红)款通过系统直接向客户支付。如无法
3、通过系统向客户支付,则暂时作挂账处理并通知个人金融部。待个人金融部查明原因后,再由总行清算中心按照计划财务部划款指令,通过人工向客户支付,并将原因说明作划款凭证附件。如基金公司未按时向我行支付相关款项,由总行清算中心联系基金公司后台管理部门,督促基金公司向我行划款。(三)中登账户管理中登账户是指以我行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基金结算账户。中登账户由总行计划财务部管理,个人金融部负责办理中登结算客户管理端提款操作,具体资金划拨由总行清算中心按照总行计划财务部划款指令执行。(四)基金数据处理基金数据处理指我行通过基金代销系统处理基金交易数据,并与基金公司进行数据交换的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见
4、恒生综合理财理财产品销售系统V1.2-管理端操作手册。 在基金数据处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导致当天的日启、日终无法正常完成,由总行清算中心联系信息技术部与个人金融部协助解决。经信息技术部确认有可能造成客户损失的,需及时通知个人金融部。如查明上述情况由系统原因造成,事后需联系信息技术部优化程序。(五)科目设置对于基金认/申购、赎回、现金分红等涉及资金交易的处理,通过我行核心业务系统与基金代销系统联合完成。于科目“231403其他代理业务”下增设三级科目“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对应综合业务系统的业务代码“401I代销基金业务”,用于反映我行办理的代销基金业务,余额方向贷方。该业务代码下每个
5、TA开立两个账户:一是“基金认申购账户”,用于核算基金的认购申购;二是“基金赎回账户”,用于核算基金的赎回和分红。内部账户的资金专款专用,从该账户手工划出任何一笔款项都必须经有权人签章确认。每个TA的内部账户均为单独核算账户,确保认/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只在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与内部账户两者之间流动,实现每个基金产品资金封闭式流动,充分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由系统自动完成资金划拨。第三条 资金清算账务处理流程(一)投资者认购基金1、投资者认购基金时,我行接收到基金代销系统发送的扣款申请,自动从客户在我行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扣划款项至行内
6、认购基金专户,会计分录为:借:2011客户活期存款 贷: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2、当日委托交易时间截止后,将全日委托交易的数据发送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认购基金成功或失败。正常情况下,可于T+1 日将确认结果导入基金代销系统,而我行将在T+2 日14:00 之前将成功交易部分的认购资金划转至基金公司指定的募集期清算账户,失败交易部分的扣款则直接退回基金投资者签约结算账户。(1)认购基金成功,我行将客户认购款项从行内认购专用账户划转至基金管理公司指定清算账户,并收取相应手续费,会计分录为: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
7、(业务代码401I)贷:基金公司账户 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 贷:602103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2) 基金发行期间,认购基金失败,我行将失败交易的认购资金款直接退还基金投资申购人,会计分录为: 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贷:2011客户活期存款3、基金发行期结束,基金公司将认购未成交或基金认购失败清退的认购资金本息划转我行,我行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传送的数据核对后,作相应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基金公司账户 贷: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 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
8、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贷:2011客户活期存款(二)投资者申购基金1、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我行接收到基金代销系统发送的扣款申请,自动从客户在我行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扣划款项至行内申购基金专户,会计分录为:借:2011客户活期存款 贷: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2、当日委托交易时间截止后,基金代销系统将全日委托交易的数据发送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申购基金成功或失败。正常情况下,可于T+1 日将确认结果导入基金代销系统,而我行将在T+2 日14:00 之前将成功交易部分的申购资金划转至基金公司指定托管账户,失败交易部分的扣款则直接退
9、回基金投资者签约结算账户。(1)申购基金成功,我行将申购款项从行内申购专用账户划转至基金管理公司指定账户,会计分录为: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贷:基金公司账户(2) 申购基金失败,我行将失败交易的申购资金款直接退还基金投资申购人 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认申购账户(业务代码401I)贷:2011客户活期存款(三)投资者赎回基金1、客户申请基金赎回时,基金代销系统将交易数据传送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投资者提出申请日为T日,基金公司应在T+3 日16:00 之前将T日投资者的赎回资金划回我行的清算账户(每支基金具体回款时间以基金产品说明书约定为
10、准)。我行收到赎回款后,应于当日将投资者成功赎回的资金返回到投资者签约结算账户。2、操作流程。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传回成功或部分成功的最终确认数据后,我行将交易结果导入基金代销系统,同时根据赎回资金的到账情况,通过基金代销系统发起,核心系统自动将赎回款项划转至投资者签约结算账户;未成功赎回部分的基金单位,在基金代销系统中自动作解冻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基金公司存款贷: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赎回账户(业务代码401I)借:23140305代销基金业务基金赎回账户(业务代码401I)贷:2011客户活期存款 (四)投资者进行非交易过户基金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应填写xx银行开放式基金
11、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基金代销系统作登记处理,基金代销系统集中发送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完毕,我行再将接收到的确认数据导入基金代销系统,由系统自动完成基金份额过户。(五)发放基金红利1、基金投资者选择派发现金红利的,以R 日为权益登记日,基金公司应在R+2 日17:00 之前将红利划回我行指定的清算账户,我行应于收到基金红利款当日将红利划转到投资者签约结算账户。具体操作同基金赎回会计处理。2、基金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在基金代销系统接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传回的确认结果,更新客户的基金份额明细表。(六)收到基金代销业务手续费根据代销基金协议,基金管理公司定期将代销基金手续费划往我行指定手续费收入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基金公司账户贷:602103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第四条 对账基金业务相关部门每日完成各销售网点与总行的信息及资金对账,并定期完成与客户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信息与资金的对账。第五条 附则(一)本流程由xx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二)本流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