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报备操作指引
为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报备,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申报和导出工作的通知》、人行支付结算司《关于调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报格式信息要素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指引。
一、基本规定
(一)业务定义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报备”是指:我行办理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含信用卡账户)的开户、销户及变更信息业务,通过数据接口方式,由分行集中或网点直接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系统)备案的过程。
(二)时限要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户银行应当于开立、变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三)报备信息
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机构代码;存款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发证机关所在地、住址、邮政编码、电话;账号;账户类型;账号有效日期(仅限个人信用卡账户);开户日期;销户日期;信息类型。人行的数据接口及数据代码释义详见附件1。
(四)报备形式
1.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统一开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集中申报程序,生成上报数据(包括信用卡数据),通过指定路径下发给各分行信息科技部。
2.各分行可以根据本行管理要求,确定采取分行运营管理部统一报备或各网点分别报备的形式。不论采用哪种形式,分行应拟定细则,明确分行信息科技部与业务人员间及分、支行间数据传递流程,需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五)报备方式
各行可视业务量,采用单笔或批量备案方式进行报备,但应确保需报备的数据无错漏。采用单笔备案方式的,报送行应将报备信息逐笔提交账户系统进行备案;采用批量备案方式的,报送行应将需要报备的数据以批量文件导入账户系统进行备案,批量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六)专人负责
为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报备工作,保证账户报备工作的及时、准确,各分行应指定专人负责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报备工作。采取网点分别报备的,报备网点也应指定专人负责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报备工作。
二、报备的业务处理
(一)待报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据的获取
1.基本数据的采集由总行信息科技部处理,经分行信息科技部下发至分行运营管理部或各网点。
2.分行运营管理部或各网点下载数据包。数据包有成功数据和失败数据两组数据,成功数据为可直接上报的数据,失败数据为有缺失内容的数据。负责报备工作的人员应先对失败数据逐条分析维护,再与下载的成功数据合并,制成当日需上报的完整数据,统一命名以备导入账户系统。
(二)待报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据的上传
1.批量报备
(1)登录账户系统(网间互联),选择任务栏“其他”,下拉选择“数据文件上报”。
(2)进入上报界面后,数据类型选择“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批量文件”,点击“浏览”选择当日的成功数据文件,点击“确认”后,系统开始上传数据。
2.单笔报备
(1)登录账户系统(网间互联),选择任务栏“个人账户管理”,下拉选择“单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
(2)进入上报界面后,按照信息科技部提供的数据信息,逐笔将“存款人名称”等要素分别录入,点击“确定”后,系统确认提交数据,报备成功。
三、报备数据的检查
每日报备的数据可能存在信息不全或字段内容不合规的问题,为保证报备数据的质量,报备人员应对报备数据进行必要的检查。
(一)当日报备数据的检查
1.通过登录账户系统(网间互联),选择任务栏“其他”,下拉选择“上报文件管理”,数据文件类型选择“个人批量文件”,系统默认文件上传日期的起始、截止日期均为查看日当日,点击“确认”后进行查看。
2.若回显内容中“处理失败记录数”不为0,应点击“失败清单下载”查看失败原因,将当日失败数据再次维护,然后单独命名上报,必须保证当日上报的数据不存在失败数据。
3.账户系统对报备数据文件的处理状态有“未导入”、“已导入”、“已处理”和“导入失败”四种,可通过登录账户系统(网间互联),选择任务栏“其他”,下拉选择“上报文件管理”进行查看。
(1)未导入:此状态为当日上传数据文件后的正常状态。若次日仍为此状态,说明账户系统有故障,需主动向当地人民银行反映,并按人行指示进行后续处理。报备人员应及时在结算管理系统中登记《其他特殊事项登记簿》,记录发生的问题、人行的答复和指示,并跟踪此条批量数据,直至处理状态为“已处理”。
(2)已导入:此状态说明上传文件已导入账户系统。
(3)已处理:此状态说明前日上传的文件,账户系统已经处理完毕。
(4)导入失败:各行必须对处理结果为失败的数据进行存档(即“处理失败记录数”不为0)。先选中相关序号点击“失败清单下载”,再“保存”或“打开”进行逐条分析,将需要再次上报的文件重新维护上报。
(二)前日报备数据的检查
1.账户系统对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历史报备数据查看的期限为15天。
2.通过登录账户系统(网间互联),选择任务栏“其他”,下拉选择“上报文件管理”,起始日期选择需查看的上报日期,截止日期系统默认检查日当日,系统回显自上报日到查看当日的所有数据汇总信息。
3.先查看数据的“处理状态”,对应相应状态进行后续处理(详见三(一)3)。对于处理状态为“已处理”的,且“处理失败记录数”不为0的,应下载保存失败数据,将需要再次上报的文件重新维护上报,也可使用单笔个人结算账户开立的方式进行单笔报备。
四、本指引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五、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人行数据接口文件及数字代码释义
2.批量报备数据文件格式
附件1:
人行数据接口文件及数字代码释义
接口类型
代码
含义
身份证件种类
1
身份证
2
军官证
3
文职干部证
4
警官证
5
士兵证
6
护照
7
港、澳、台居民通行证
8
户口簿
9
其他
账户类型
2
借记卡
3
信用卡
4
其他
存款人身份类别(国籍)
1
中国
4
港澳台
5
外国公民
信息类型
0
开户
1
变更
2
销户
地区代码(0307交易核心查)
1000
外国、港澳台
6530
军官证
1100
武警证
附件2:
批量报备数据文件格式
存款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编号|开户银行代码|账号| 账户类型|开户日期|有效日期|存款人身份类别|发证机关所在地地区代码|信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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