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特制订以下合格投资者审核流程和相关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一、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了合格投资者制度:1、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也是不同的。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如果私募基金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其投资者不超过50人;如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的,其投资者应不超过200人。如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的,其投资者应为2人以上50人以下。除公司、合伙
2、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外,其他私募基金单纯作为产品存在,不具有组织形式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合格投资者。除了对从业人员直接界定为合格投资者外,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高于投资集合信托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要求。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这里限定了最低投资起点应为100万元,同时应符合上述三个财产标准。二、投资者承
3、诺及声明合格投资者均需签订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和合格投资者承诺函,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自然人:A、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B、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上条件需符合至少一项以上,并需投资者承诺以下内容“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本处所指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2)机构:满足条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3)合格投资者:A/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
4、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B/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C/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上条件需符合至少一项以上,并需投资者承诺“此次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机构自有资金,不存在集资购买的情况”另需投资者承诺:在特定情况下(如监管机构或基金自律组织明确要求等),本投资者有义务提供相关金融资产或收入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投资风险。以上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若有违反,予以相关责任追究和处罚:若涉及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在法律责任范围对投资者和公司实施赔偿。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主题词:审核 制度 抄送:公司各部门 拟文:风控部 发文:行政部 xx年 10 月 20 日印发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