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机房门禁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计算机机房门禁系统管理,规范门禁系统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门禁系统是指通过现有信息技术实现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出入管控的处理系统,包括生物信息(指纹、虹膜等)识别、门禁卡识别。所指门禁卡,是指通过门禁系统核发的,载有电子识别身份信息,用以通行受门禁系统管制区域的电子集成电路卡片。第三条 对于有多个区域的机房,原则上使用网络方式门禁处理系统。第四条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一人一卡
2、、实名登记、按需发放”的原则。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人民银行xxx分行机关、分行营管部、xxx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各单位机房门禁系统由科技部门负责管理,发卡对象为科技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系统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第七条 各单位科技部门应设立门禁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岗位,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二)负责门禁卡的制作(生物信息的采集)、登记、注销和收回等工作;(三)负责门禁卡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四)负责维护门禁系统;(五)定期做好门禁系统的数据备份。第八条 门禁系统用户职责:(一)严格遵守
3、机房安全管理规定;(二)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备,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设备;(三)妥善保管门禁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第三章 门禁卡(权限)管理第九条 门禁卡发放流程:(一)领用门禁卡须填写门禁卡(权限)申请(变更)审批表(见附1),经本部门负责人及科技部门负责人(或机房主管领导)签章确认后,交由管理员制作门禁卡;(二)制作完成的门禁卡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第十条 门禁卡变更流程:(一)在门禁卡需要变更出入权限或者介质遭到损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门禁卡变更;(二)门禁卡持有人填写门禁卡变更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及科技部门负责人(或机房主管领导)签章确认后,交由管理员进行门禁卡信息变更操作。
4、第十一条 门禁卡注销流程:(一)在门禁卡持有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离岗不再需要使用门禁卡等情况下,必须进行门禁卡注销;(二)门禁卡注销分为主动注销和强制注销两种情况。主动注销是指门禁卡持有人申请门禁卡注销;强制注销是指门禁卡所有人未主动申请注销但必须注销的情况;(三)需要注销门禁卡的,由持有人(或部门)填写门禁卡(权限)注销审批表(见附2),经本部门负责人及科技部门负责人(或机房主管领导)签章确认后,连同门禁卡一并交管理员,由管理员进行门禁卡注销操作(如门禁卡遗失或无法收回应详细注明)。第十二条 管理员应将门禁卡的发放、注销、收回情况详细登记门禁卡(权限)登记簿(见附3)。第十三条 生物信息的采
5、集与管理比照门禁卡管理执行。第十四条 门禁系统记录应全面完整,并至少保存3个月。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xxx分行科技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1门禁卡(权限)申请(变更)审批表申请部门(盖章)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类 型新申请变更申请事由申请有效期限(新申请填写)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请进入机房权限主机房入口 核心区 生产区 辅助区其他(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科技部门负责人或机房主管领导意见签章: 年 月 日门禁卡权限发放情况或生物信息采集和权限发放情况已按要求采集信息,设置权限。卡号(或编号) 。原坏卡收回,卡号(或编号) 。门禁系统管理员签章: 年 月 日门禁卡(权限)所有人签收签章: 年 月 日备注附2门禁卡(权限)注销审批表申请部门(盖章)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注销原因岗位变动 离岗 门禁卡遗失其他(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科技部门负责人或机房主管领导意见签章: 年 月 日门禁系统管理员办理情况已将权限注销,原卡收回,卡号(或编号) 。签章: 年 月 日备注 附3门禁卡(权限)登记簿序号日期部门姓名进入区域卡号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