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网上银行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户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运作,为客户提供更加
舒适、便捷、安全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电子
商业汇票有关制度及和《**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业务实际,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各级机构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时,必须严格
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 服务申请与开通
第三条 企业客户须到开户网点申请电子商业汇票服务,申请
服务之前,须与我行签订《**银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
第四条 申请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企业客户必须是经工商
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且在我行开设结算账户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 申请流程
一、 未开通企业网银的客户按照《**银行网上银行操作
规程》约定的流程,完成企业网银开户。
二、 企业客户填写一式三联《**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特殊
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开户行网点办理书面申请手
续。
三、 企业客户申请电子汇票服务,须递交以下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需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申请业务,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需
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4、经办人、两名网银管理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需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
四、 网点受理流程
1、 柜员需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信息资料及交
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反洗钱业务的制度规定,认真审核相关
资料,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的身份证
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齐全。
(2)审核申请表各栏填写是否正确,是否有漏填项,关键栏目
有否有涂改。
(3)审核申请表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
人)签名及单位盖章,核对所盖的单位公章与印鉴卡背面的单位公章
是否一致。如果签名为被授权人则需要客户提供法人/单位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
(4)协议各项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漏填项,是否按要求完成
签章,业务开通时间、费率等关键栏目有否有涂改或涂改后有无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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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2、 经审核无误后,按照申请表资料为客户办理业务,需要主
管授权的业务在主管授权下进行处理。
3、 操作完成后操作员应在申请书下方“银行处理结果”栏打
印或手工注明服务内容,并分别在申请表各联“网银操作员”处盖个
人私章确认,主管在“网银主管”处盖章确认,在银行盖章处加盖网
点业务公章。
4、 将客户所签署的申请表第一联和第二联(附对应的有效证
件复印件、客户签署的协议)专夹保管,申请表第三联交回客户。
第六条 客户在以下电子商业汇票责任未解除前,不得撤销办理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账户:
(一)客户作为承兑人或承兑保证人的电子商业汇票尚未结清
的;
(二)客户在尚未结清的电子商业汇票中处于我行前手位置的;
(三)客户在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中负有赎
回义务的(即未逾赎回截止日的);
(四)客户正处于被追索状态的。
第三章 收费
第七条 电子商业汇票出票手续费
1、电子商业汇票是一项收费服务,由总行制定收费标准,全行
统一执行。
2、出票手续费是我行对客户在出票环节收取的手续费,通过我
行申请出票的客户,在提示收票时扣收客户账号资金。
3、出票手续费标准及优惠政策由总行电子银行部统一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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