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加强值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1512:15,下午1:305:00。第三条 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学生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值班时间,其值班时间和成员由秘书处决定。第四条 学生会值班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到团委领钥匙,开门后立即归还。第五条 办公室钥匙及办公室内橱柜、抽屉钥匙根据工作需要配发给有关学生会人员,配发名单由主席团决定,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制。第六条 学生会值班人员须遵守以下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
2、在值班记录表上签到,不得代签,否则以缺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分管值班的副秘书长(王莹 15952041020)请假并自行安排人员替班。2. 值班人员必须注意个人仪表和个人形象,不得穿背心和拖鞋值班,办公室应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得在室内留言板、报纸、通讯录、墙壁、桌椅等公物上乱涂乱画。应注意节约水电。3. 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及其周边环境的清洁工作,须保持室内整洁,值班结束前打扫卫生,检查水电,做好与下个班次值班人员的交接。最后一班值班人员离开前应注意关闭门窗,切断电源。4. 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杜绝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行为的发生。5. 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
3、对来人情况应做好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须注意礼貌,语气委婉,对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出答复,对不能立刻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尽快告知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及时答复反馈给相关人员。6. 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往来记录,保证学生会财产不流失;应爱护公共设施。第七条 学生会的值班工作有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应对值班情况进行考勤,并定期总结,向主席团汇报。第八条 办公室钥匙及办公室内橱柜、抽屉钥匙根据工作需要配发给有关学生会人员,配发名单由主席团决定,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制。第九条 本制度若有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说明。第十条 本制度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会秘书处。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