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称挂靠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职称挂靠管理的规范性,稳定专业人员队伍,并提升我司相关资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一)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职称考试。
(二)满足公司资质升级的需要。
二、原则
(一)凡公司在职员工考取执业注册资格,原则上均应在内部注册,并签订注册师执业合同。其考试、注册及后续培训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
(二)在职员工已考取职称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于与本公司业务需要相关的,按技能工资评分规定核发技能工资。
(三)除本公司人员外,公司也鼓励社会人员及集团系统人员将职称注册至我司名下,挂靠费用同比社会提高10%-20%。具体标准将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数量及职称级别签订挂靠合同,以合同签订标准为依据。
(四)以上所需挂靠职称特指建设主管部门需要备案的建筑、结构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要求
(一)凡是公司在职员工,已取得公司资质升级所需要的职称的,均应将职称注册在本公司,执行开始时间为2013年1月1日。挂靠期限以年度为单位,逐年签订。
(二)目前在职员工职称在外单位挂靠的,应将职称2013年3月1日前迁回本公司。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及时迁回的,需书面说明理由,最晚期限不得超过期2013年6月30日。
(三)拒不按时将资格证书迁回的,除批评教育外,自2013年6月1日起取消技能工资。
(四)针对本公怀申请资质暂不需要该类职称的情况,经个人申请并由公司审批同意,可自行挂靠社会其他单位。
本暂行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附:职称挂靠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将本人证书注册在甲方的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请乙方将注册 证书注册在甲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请。
二、证书使用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注册成功后一个月以内甲方按每月元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
三、乙方 证书的初如注册、继续教育、年检、后续注册等费用在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地在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协议期限内在乙方自愿情况下,如甲方聘请乙方进行短期的工程服务工作,甲方将另行支付费用。(本条适用于社会人员挂靠)
五、乙方仅将其 证书注册在甲方,其原有人事关系不作变动,亦不属于甲方公司员工。(本条适用于社会人员挂靠)
六、甲方必须合法的使用乙方的注册 证,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代理业务和其他非法活动,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不承担乙方除本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乙方 证书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注册生效之日始开始计算。一年期限届满前一月,若甲、乙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使用费按协议第二条约定方式支付。
九、协议期满乙方如需转出注册,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档案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強对人力资源档案进行有效管理,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辖所有部门及员工。
二、工作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按照归档要求,审核档案材料完整性,及时做好归档、录入人力资源数据库。根据员工岗位级别、工作状态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档案查阅。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性,避免出现档案材料损坏和遗失。 做好档案外部查询、借阅工作。做好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机密外泄。
三、人事档案管理
(一) 在职员工档案管理
1、在职员工档案包括员工入职档案和之后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入职档案内容及装订顺序为:
(1)《员工录用通知单》;
(2)《面试评估表》;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证、职称证、等级证复印件(各1份);
(5))体检报告原件;
(6)离职证明原件;
(7)《新入职人员定级审批表》;
(8)员工入职登记表;
(9)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
(10)员工转正审批表;
(11)已签章的《劳动合同书》1份;
(12)已签章的《重要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协议》。
员工入职资料装订位置为第一页左上角倾斜45度处装订。
2、凡人事档案中要求填写的栏目,一定要如实填写、内容完备详细,并按要求签字确认。
3、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干净、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补送材料。员工档案管理包括该员工相关的招聘、录用、合同、薪资、奖惩、培训、体检等材料、
4、劳动关系专员负责将办理完成入职手续的档案交由档案管理员归档保管,档案管理员对新入职员工档案进行标准编号归档,编号格式为:员工入职公司编号+入职时间的前后的档案顺序号码,顺序号码共6位。
5、员工晋升、降职、异动及奖惩资料,由劳动关系专员将正式审批材料于承办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移交和归档工作的员工,将参照第七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离职人员的档案管理
1、劳动关系专员在规定时间将新增的离职人员名单及《辞职申请书》、《解除苈动关系审批表》、《工作交接表》移交至档案管理员处。
2、档案管理员将离职人员的档案资料从在职人员档案中转移至离职档案中统一保管。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移交和归档工作的员工,将按照档案管理的违规处罚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
3、离职人员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超过保存期限的人事档案按档案销毁规定予以处理。
(三)未录取人员的档案资料管理
1、招聘专员将面试未录取人员的资料统一交由档案管理员保管,档案管理员将所有面试未录取人员资料汇总整理。
2、应聘人员资料保存半年后按档案销毁规定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范围
凡因考察、任免、调动、审干等,需要查阅员工档案的可以提供人事档案。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本人不便口述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情况,必须从其档案中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提供人事档案的有关部分。
(二)借阅手续
借阅人事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部部长(或副总裁)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管理员处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须注明原因、借用期限,用毕立即归还。
(三)借阅规定
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使用,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需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须注明原因、借用期限,用毕立即归还。查阅、借阅档案人员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任意摘录、复制。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借档人员途中决不允许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借档人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准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在登记簿上登记其档案材料的名称、查阅内容及归还时间并签名。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存放管理与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存放管理
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档案柜不准存放无关的物品。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编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纠正。档案柜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保管,不能将钥匙转借他人。离开档案柜时须及时关闭档案柜。
(二)档案的销毁
对离职超过两年以上员工的人事档案资料和面试未录取人员超过半年以上的资料应单独集中存放并进行集中销毁。销毁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审定,完备审批手续后,方可销毁。批准销毁的材料必须注意严格保密,由档案、保密等部门派人监销。
六、档案管理的违规处罚责任及标准
在档案移交、存放、借阅过程中未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造成档案缺失、破损,除及时补交缺失和修补破损资料外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档案破损处罚金额10元/页;借阅未登记处罚金额50元/次;档案缺失处罚金额100元/页;档案丢失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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