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规范费用的开支标准、审批权限、报销手续、科目归集等行为,合理控制和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费用范围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差旅费、租赁费、折旧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汽车维护费、出国费用、广告费、营销活动费、宣传印刷费、销售代理费等一切消耗性费用。第三条 费用管理实行“预算先行、实时监控、部门审核、分级审批”的原则。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第四条 年度预算内费用报销的一般审批程序(根据相应权限):经办人根据相关资料填制资金(费用)报销
2、审批单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复核经办人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监事会主席(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核(审批)董事会或授权董事长审批。第五条 费用使用及开支的审批权限(1)单笔额度100万元及以下:相关业务部门填写资金(费用)报销审批单相关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管理部复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2)单笔额度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以下:相关业务部门填写资金(费用)报销审批单相关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管理部复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监事会主席(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3)单笔额度1000万元及以上:相关业务部门填写资金(费用)报销审批单相关会签部门负责人审核
3、公司财务管理部复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监事会主席(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或授权董事长审批。第六条 审计费归口财务管理部管理;销售费用归口营销策划部管理;除审计费、销售费用外的管理费用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第三章 关于工资性费用开支的管理第七条 工资性费用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人员结构等编制下一年度工资预算。第八条 在实际开支工资性费用时,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工资、奖金、节日费发放表,并对特殊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如新增人员首次发放工资时提供经总经理批准的起薪单、职工工资、奖金的增减依据、各类扣款变更单等),经综合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报分管综合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领导审核
4、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中层及普通员工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需在公司完成员工考核工作后发放。经营班子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需通过董事会决议审批后发放。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应按月、季、年编制公司个人收入统计表。第十一条 工资三项计提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由财务管理部按当月发放的工资性费用的14%、2%、2.5%计提列入相关费用科目,并由相关部门控制使用,年末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若有结余或超支按新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第十二条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卫生费、职工困难补助费、误餐费等方面开支。第十三条 职工福利费开支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5、编制下一年度职工福利费开支预算,并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开支。第十四条 医药费由公司统一办理医保手续。第十五条 劳保卫生费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的金额,根据公司工作人员人数按季发放,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十六条 职工教育、培训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培训经费使用计划,在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由财务管理部监督控制。第十七条 年度预算内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按报销标准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发票及“职工教育培训审批表”等凭证,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十八条 年度内临时安排的特殊培训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查,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申请追加预算。第十九条 工会经费的使
6、用规定:由公司工会财务委员按年提出划转申请, 经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按40%上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公司工会的办法,由公司工会按规定使用。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开支的管理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缴费比例和基数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意见建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等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第五章 差旅费开支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差旅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室的差旅费计划,统一编制下一
7、年度差旅费预算,经批准后,按预算额度由财务管理部实行监督控制,发生时列入相应费用科目。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根据出差到达目的地的往返车、船、飞机票价及住宿时间、标准等计算预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填制“借款单”,经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按一般审批程序办理借款手续。第二十四条 凡借支差旅费的职工出差返回后,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无故逾期两周者,财务管理部先予催收,催收无效的,所借款项从其工资中扣回。第二十五条 职工报销差旅费时,应按“差旅费报销单”所列项目详细填写,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二十六条 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按业务招待费开支的管理规定执行,不
8、作差旅费报销第二十七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见附件一)执行。第六章会议费开支的管理第二十八条 会议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结合公司会议制度编制下一年度会议费预算,由财务管理部按预算额度监督控制,发生时列入相应费用科目。第二十九条 召开公司性会议费用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会议预算;召开部门性会议的由各部门各自负责编制会议预算。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各种会务事宜,发生的会议费(后附会议通知)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三十一条 各部室应严格按年度预算控制会议费支出,对未纳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特殊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查,经总经理同意后,按
9、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七章 业务招待费开支的管理第三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下一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由财务管理部按预算额度实行监督控制,发生时列入相应费用科目。第三十三条 业务招待费开支,需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三十四条 公司领导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办理报销手续,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三十五条 各部室应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做好业务招待工作,招待费报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第八章 办公费开支的管理第三十六条 办公费每年末由各部室编制低值易耗品及相关办公用品等费用计划送综合管理部汇总,统一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费预算,由财务管理部按
10、预算额度进行监督控制,发生时列入相应费用科目。第三十七条 各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确定专人统一办理,对采购的物品,其费用即时汇总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并对采购的办公物品设置登记簿登记。第三十八条 办公用品领用应以部室为单位,指定专人向综合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由综合管理部确定专人办理发出登记手续。第三十九条 各种物业管理费用及各部室的相关办公费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九章临时出国费用开支的管理第四十条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因公出国费用开支需报股东会审批同意,员工临时出国考察、谈判、培训组团及因公出国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出国费用预算
11、表,报请股东会同意后,经财务管理部审核确认,按一般费用审批程序,由综合管理部到财务管理部办理预算标准、限额支付等手续。第四十一条 临时出国人员回国后,应填写费用报销单据,并附上实际支付的原始发票账单,账单要用中文列明各项费用支付人民币的金额(外币支付的按实际支付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经办人及证明人等内容,送综合管理部核准,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十章 汽车维护费开支的管理第四十二条 汽车维护费开支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全年汽车费用的预算,经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按预算总额监督控制,发生时列入公司相应费用科目开支。第四十三条 汽车维修实行定点制。车辆修理需由经办人填写汽车报修单,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经
12、相关程序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修好后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到修理厂进行结算,凭修理厂维修清单和发票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四十四条 汽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费用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四十五条 车辆的保险、年检、换照、过户等有关事宜,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费用按一般审批程序执行。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住宿费等,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十一章 租赁费开支管理第四十七条 租赁费用开支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租赁费开支预算,并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开支。第四十八条 租赁费用发生时由经办人提出开支申请,首次付款
13、提供租赁合同,非首次付款提供付款条款,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十二章 其他费用开支的管理第四十九条 劳动保护费、修缮费、运输费等,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经费计划,在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财务管理部按批准的预算指标实行监督控制。业务发生时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五十条 应投保的房屋及设备财产保险费用,由各分管实物财产的部门提出保险意见,由综合管理部向多家保险公司询价比较后,办理财产投保手续,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第五十一条 其他费用的报销按财务制度和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规定执行。(一)咨询费由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与咨询机构签订协议,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二)诉讼费包括起诉费、应诉费、资产保全费等,应由有关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发生时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三)审计费应由财务管理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审计协议书,按一般审批程序报销。(四)费用中支付的税金,包括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由财务管理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银行托收税款后计入相关费用。(五)无形及递延资产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由财务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六)折旧费由财务管理部按年限法计提。(七)减值准备按相关文件计提。(九)劳动保护费由综合管理部根据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