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凭证配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节约成本,简化手续,服务前台,切实减轻前台人员压力,防范凭证领用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做好全行重要空白凭证和一般空白凭证及计算机耗材的集中配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要空白凭证的配送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以外的所有重要空白凭证。
第二章 配送分工和配送时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总行下辖的各支行,各分行暂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凭证集中配送的管理职责分工
总行运营管理部凭证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分配各支行凭证的种类和数量;
总行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空白凭证在总行和支行间的运送;
与总行签定配送协议的厂方按照双方协议规定负责一般空白凭证、计算机耗材对各支行的直接配送。
第五条 凭证配送实行定期配送,运营管理部凭证管理员根据支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每周向支行配送一次。
第六条 凭证配送按照支行所在区域划分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xx南新区。
第七条 各支行应使用凭证配送专用箱,以保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配送中的安全。
第三章 凭证配送的流程
第八条 各支行将所需一般凭证的种类、数量按照《银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清单》(以下称“领用清单”)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运营管理部凭证管理员信箱(邮箱8070114),凭证管理员对支行报送的《领用清单》进行统计整理。
第九条 支行凭证管理员将所需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和数量填写纸质《领用清单》一式三联经支行行长签名并加盖公章,于配送日前一天经双人将《领用清单》放置专用箱内封箱,班后随款箱交押运人员,并进行交接登记。
第十条 保卫押运人员将凭证专用箱运至总行凭证配送中心,与总行凭证管理员进行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 总行凭证管理员在有效监控下,双人开箱,根据支行《领用清单》,配发重要空白凭证,经双人查验复点无误后,在三联领用清单签章处签章确认。一联随凭证入箱落锁,一联凭证管理员留存,一联用于下发凭证时使用。
第十二条 凭证配好的次日,总行凭证管理员将凭证专用箱与保卫部押运人员交接。
第十三条 保卫押运人员将支行的凭证配送专用箱送往支行,与支行交接款箱的人员进行款箱的交接登记。支行应在有效监控范围内,由支行凭证管理员和会计经理双人开锁,对配送的重要空白凭证种类、数量、起止号码进行复核签收并在领取清单上签字确认。支行对《领用清单》需保管一年备查。
第十四条 实行配送的一般凭证和电脑耗材,由总行统筹协调配送厂方,将配送的凭证或耗材送交至支行。配送的厂方将配送的凭证种类、数量以支行为单位填列《领用清单》一式三联,由支行的签收人员在三联《领用清单》上签字确认,配送厂家留存一联,支行留存一联,支行每月1日上缴总行凭证管理员一联,以便凭证管理员与配送厂家核对。
总行对支行所需配送的一般凭证和计算机耗材的需用量和种类,实行计划性定期定量配送管理,支行每季度上报计划。
第十五条 为保证各支行所需凭证能够及时、快速的送达支行,各支行凭证管理员应仔细合理匡算凭证使用数量(如遇节假日应充分考虑凭证的使用量)。
第十六条 支行应严格执行凭证配送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可出具证明经主管部室经理同意后方可到总行领取所需凭证。
第四章 凭证检查
第十七条 支行接收的凭证实物若同配送的凭证种类或数量不相符时,应立即上报总行运营管理部,总行凭证管理员负责及时查找原因,确认差错原因后,及时对支行错发的凭证进行更正处理。
第十八条 支行重要空白凭证严格按照《《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xx银 [2009] 124 号)规定执行,总行凭证管理员可依据支行的上报需求计划随时对支行重要空白凭证的实际库存量进行抽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支行的凭证领用管理工作纳入对会计经理的考核。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银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银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清单
附件2:银行一般凭证领用清单
附件1
银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清单
种类
单位
数量
起至号码
转帐支票
份
现金支票
份
活期存折
本
一本通存折
本
储蓄存单
份
支付系统专用凭证
份
小额系统专用凭证
份
存款证明
份
个人存款证明
份
银行承兑汇票
份
银行汇票
份
同城清算贷方报单
份
单位开户证实书
份
银行代收罚款票据
份
现金出库单
份
电费收据
份
单位定期存单
份
商业承兑汇票
份
代理业务收款发票
份
收费发票
份
利息发票
份
凭证库管员: 支行凭证管理员: 会计经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银行一般凭证领用清单
种类
单位
数量
备注
进帐单
本
交款单
本
电汇
本
存取款凭条
本
卡存取款凭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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