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短期出国协议甲方:研究生导师乙方:研究生丙方: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1、研究生(乙方) x (班级为) x 学号为 x 因 参加国际会议 (美国会计学年会) 原因临时出国(出境)。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纪校规,根据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xx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协议: 2、临时出国(出境)的期限为 20x年8月5日 20x年 8月11日3、研究生在境外应注意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按时返校学习。4、研究生导师(甲方)作为担保人负责督促研究生按期返校。研究生若未按期归校,导师要立即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乙方做相应的学籍处理。若学生未按期返校,导师亦未据实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取消导师次年招生指标。5、乙方按期归校后至毕业期间内再次出国(出境),必须重新办理手续。若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出国者,导师须于两周内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处理;两周后导师如未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同时取消导师次年招生指标。6、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导师、所在学院、学生本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一份备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