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固定场地租赁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址:x
负责人:x
联系电话:xx
乙方:长沙市xx门窗有限公司
地址:x
负责人:x
联系电话: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场地使用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及场地
1.项目名称: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长沙xxxx别墅
2.固定资源编码:无
3.场地位置:x
4.场地尺寸及面积:2m*0.5m方形场地1平方米
5.场地用途:安全防护窗展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场地使用期限 1年,即从 xx 年 5 月 1 日至 xx 年 4 月 30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场地租赁金额标准: 3000元 /年,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进行;
2、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支付租金人民币共计叁仟元整(3000元),甲方收到全部租金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票据;
3、乙方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10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合作押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5、物业管理费:包含在总费用中;
第四条 承租人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场地或场地内的经营整体或部分转租至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责权
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甲方只提供地点,不承担乙方货物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破;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项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税务、消防、安全、质量、出版等法规和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与义务;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如改动经营属性,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审核,否则视为违约,若因此出现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甲方的消防管理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在管理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5、为保证正常的营业秩序,本合同生效并进入正常营业状态后,乙方不得将其租赁场地长时间空置;若场地空置时间累计超过一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场地,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有关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6、乙方签订合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本人以及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乙方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七日内自行撤出场地并恢复原状,若逾期不撤出场地,乙方应按双倍场地费用缴付场地滞纳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擅自单方终止对本协议的履行,违约一方应每日按本协议租金总额的5‰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同时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向对方出具有效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条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合同期内,甲方如因业务调整或退出本项目,可在提前一个月书面知会乙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责任;
4、如本次合作导致甲方客户强烈投诉,产生书面投诉两次或口头投诉四次,则甲方有权在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5、若乙方出现违约现象,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长沙市xx门窗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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