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1 工作目的GL-009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2 工作职责2.1 管理处经理负责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2.2 管理处模块执行人具体负责根据本规程与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往来.3 工作指引3.1 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方式3.1.1 管理处应当每年度至少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两次例行工作沟通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向业主委员会通报上半年、下半年的财务支出状况和工作总结,解决需经业主委员会协助支持方能完成的问题。3.1.2 提出重大管理措施,在遇到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方能进行工作时,管理处经理应申请召开专题业主委员会会议,协商解
2、决专项问题。3.1.3 协助组织业主委员会联谊活动。3.1.4 配合业主委员会期满换届工作,报主管行政部门批准。3.1.5 提前 7 天向业主委员会发出通知,会议当天做好会前准备工作。3.2 下列物业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申报,请求支持3.2.1 计划对楼宇进行大、中修时。3.2.2 计划使用公用设施专项维修基金更新公用设施时。3.2.3 物业管理处制订了新的管理措施需要业主委员会支持工作时。3.2.4 其它需向业主委员会请示、寻求支持的工作。3.3 下列情况出现时,物业管理处应当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3.3.1 新的物业管理法规颁布执行时。3.3.2 所管理的物业出现了重大变故或发生重大事
3、件时。3.3.3 业主委员会的个别委员与物业管理处有重大的工作分歧无法解决时。3.3.4 其他应当向业主委员会通报的情况发生时。3.4 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申报工作、通报情况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3.5 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的处理要求3.5.1 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经理应认真倾听、记录。3.5.2 合理的质疑、建议、要求,应当及时答复、解决。3.5.3 对不合理、合法的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应当耐心解释,无论如何不允许不耐烦或言语失礼;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记录后迅速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寻求解决方案。3.6 物业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来往工作的信函、记录、决议,一律在管理处归档,长期保存。4 质量记录4.1 工作日记4.2 会议纪要5 参阅文件、资料5.1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5.2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