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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特约商户审批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行特约商户发展,规范业务审批流程,根据《xx银行特约商户及POS终端管理办法(试行)》、《xx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支行审查
(一)支行管理岗:将经过实地调查的商户申请资料、信息调查表、风险评分表、商户及法人征信查询结果、工商网查询结果交商户风险岗复核。
(二)支行风险岗:复核管理岗提交资料无误后,交支行行长审批,并在《特约商户入网审批表决表》中签署意见。
(三)支行审批后,向总行(或分行)提交两份以下资料:
1、商户真实、合法、有效证件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商户公章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由支行核实人签字。
(1)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属非法定代表人或非负责人经办的,应要求商户出具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批发市场内商户,提供其与批发市场租赁或管理合同。
(3)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就餐场所和餐馆,申请使用5814(费率0.78%)的商户,需提交相关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复印件),营业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的75%计算。
2、POS管理员现场拍摄的商户营业时间照片,包括带有商户名称的门店招牌、营业场所整体状况、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设施、收银台等照片。
3、商户信息调查表、特约商户入网审批表决表。
4、联网查询结果:法人身份联网核查结果、企业及法人征信查询报告、工商网查询报告。
第二条 分行审批
(一)分行受理岗:对符合收单基本条件、申请资料完备、资质良好的商户,初审通过,提交风险岗复核。
(二)分行风险岗:将初审通过的商户资料通过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核查,审查商户资信状况,对未被银联组织列入黑名单的商户,复核通过。
(三)对复核通过的商户交由分行营销副行长进行审批,并在《特约商户入网审批表决表》中签署意见。
第三条 总行审批
(一)对xx市区支行复核通过的商户或分行审批通过的商户提交总行电子银行中心审批,并在《特约商户入网审批表决表》中签署意见。
(二)属于《xx银行特约商户及POS终端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二条中风险较高的审慎类发展商户由总行电子银行中心及存款经营部主任审批。
(三)申请优惠费率的商户,分、支行需填写《银行卡业务减免申请审批表》由总行存款经营部主任和总行主管行长审批。
第四条 签署协议
(一)对审批通过的商户,收单行与申请商户签署《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
(二)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收单行应与特约商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办法由总行存款经营部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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