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证券投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公司年初向证券投资部门下达投资规模、利润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年终据此对证券投资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 证券投资部门的业绩考核内容包括:投资规模、投资收益率、与基金业绩比较的相对指标。综合考核包括合规经营情况、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四条 投资规模和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年均投资规模)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状况确定。公司可根据市场及公司经营策略变化,适时对投资规模、收益指标及提成办法等予以调整。
第五条 考核的具体内容是:
A(年初投入资产规模)=年初投入现金+年初投入证券市值
B(年度平均投入资产规模)=A±年化日平均资金进出规模
计算年化日平均资金进出金额时,资金的短期划出不包括由公司从证券投资部账户上短期划出,一旦证券投资部需要,公司能够保证资金按证券投资部要求额度和时间划回证券投资部账户使用的情况;但在该笔资金划出时段内,该笔划出资金应按活期利息计算利息,并计入证券投资部收入。
公司基于安全考虑,在年度某个时期,对投资仓位比例进行控制,导致阶段性资金闲置,视同资金规模减少,按期间进行年化计算。
C=年度部门费用
指年度证券投资部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部门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超过当年投资规模实际占用的资金成本。
D(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账户现金+年末证券市值+年中公司划出资金净额
年末证券市值中的浮盈部分,根据公司政策,计入公司年度利润的部分计入年末证券市值,不计入公司年度利润的部分不计入年末证券市值。浮亏部分,按年末实际市值计入年末证券市值。
年中公司划出资金净额是指公司年度内从证券投资账户中调出资金减除调入资金之后的净余额
E(年度投资收益) =D-B
F(年度考核利润)=D-B-C
G(年度收益率)=E/B×100%
H(业绩提成)=F*提成比例*比较系数*调节系数
业绩提成(H):按年度考核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当投资收益率为4%及以上时,开始提取,收益率达到15%及以上时提取比例均为12%。超额累进分段计提比例如下:
G值
4%
4-6%
6-8%
8-10%
10-12%
12-15%
15%以上
提成比例
3%
4%
5.5%
7%
8.5%
10%
12%
比较系数,主要是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的偏股型基金进行比较。比较系数=G/偏股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比较系数最大不超过1.1。
调节系数,主要指因市场行情或公司业务、资金投入等发生较大变化时,需要对考核目标或提成方法予以调整的系数,由公司总办会确定。
第六条 超额奖金
当证券投资部门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利润任务时,公司对其超额完成利润部分给予超额奖金。
超额奖金=超额利润*奖励系数*比较系数*综合考核系数
超额利润=F-业绩提成-利润任务数
奖励系数为超额累进分段计提比例:
利润超额水平
0-15%部分
15-30%部分
30%以上部分
奖励系数
10%
15%
20%
比较系数可参照业绩提成的相关系数,综合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对其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 公司可在季度或年中考核时预发部分业绩提成,其发放的数额与比例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部门经营状况确定。
第八条 超额奖金的10%纳入总经理奖励基金。
第九条 证券投资业务人员年度奖金额(税前)实行“封顶”,人均奖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人均奖金的5倍,超过部分计入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
第十条 在业绩提成和超额奖金可供分配额度核算完成后,从中提取不超过50%的比例作为部门总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其余部分作为证券投资部其他员工的奖励。
第十一条 超额奖金实行两年滚动考核发放,当年可供分配奖金总额的70%在次年第一季度发放,其余30%和次年奖金(如发生)的70%一并在第三年第一季度发放,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上年度预留奖金部分(30%)由公司统一留存,公司总办会根据本年度部门业绩完成情况和市场情况核定发放比例。
第十三条 本年度出现重大亏损或业绩较差(与市场同业水平或偏股型开放式基金比较),公司总办会可采取从上年度预留奖金中扣除或“先挂帐”的形式扣罚部门奖金,并在后续年度计提奖金中实际扣除。
第十四条 在考核期内,如果发生风控审计、合规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发放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奖金。
第十五条 已离职人员原则上不予发放奖金。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办会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