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承诺函本基金投资者(下称“本投资者”)郑重承诺如下:1. 本投资者具有相应合法的投资主体资格,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规范性文件及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 本投资者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全面、有效、合法,并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3. 本投资者已充分了解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并承诺本投资者是符合该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本投资者已经认真阅读上述风险揭示函之内容。 投资者: 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