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薪酬管理办法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薪酬体系,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科学、合理、稳妥地进行薪酬分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薪酬管理原则
1、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2、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条 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主要包括基础工资、计件工资、辅助工资(福利、职务津贴等)、绩效工资、奖金等。公司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分配方式。
岗位结构工资制=基础工资+计件工资+辅助工资+月绩效考核奖惩。
(1)基础工资——保底工资。是以岗位的工作责任、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管理幅度等综合性确定基薪。
岗位基薪的确定要求考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具体岗位基薪见附表1)。
(2)计件工资—是按照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报酬的工资形式。
计件工资计算与产量、质量、成本、清洁生产、公司盈利能力、部门工作目标及个人业绩等生产指标系数全面挂钩,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提高广大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计件工资=绩效工资×K1×K2×K3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数
K2——部门考评系数
K3——个人考评系数
绩效工资: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对岗位核发的激励性工资(具体岗位绩效工资见附表2);
K1:公司年度利润完成或高于考核利润指标得满分;年度利润未达到考核利润指标按比例计扣分;
K2:公司根据对部门、分公司的主要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得出部门、分公司业绩系数;
K3:部门、分公司根据对员工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考核,得出员工业绩系数;
计件工资方案须一年一定,年初必须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经营班子)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生效执行。
(3)辅助工资——工龄工资、其它津贴及补贴。
a 工龄工资按工作服务年限每年工龄月补助10元;
b 其它津贴及补贴按公司规定执行。
(4)月绩效考核奖惩——在效益优先基础上,按照奖勤罚懒兼顾公平原则,对岗位分类核定。
岗位分类核定重点考核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质量、数量、绩效、劳动纪律、管理创新等),根据考核进行分配(详见附后薪酬标准表)。
月绩效考核奖金的计算方法:
月绩效考核奖金=(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基数/12)×K2×K3
式中:K2——部门年度考评系数
K3——个人年度考评系数
a、绩效考核奖金以公司实现的基础利润目标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分配;
b、年终奖以公司实现的基础利润目标的增值部分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二次分配。
2、新招试用工工资(含季节工)
(1)试用工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不分学历,3个月试用期的按试用岗位按“基础工资+计件工资”的60%计发;6个月按“基础工资+计件工资”的80%计发;期满考评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凡属试用工在试用期间内除工资外无其他任何待遇;
(3)季节工聘用根据公司核定标准和约定计发;
(4)、新招用工必须报经公司批准后录用,否则公司不予核发工资。
第四条 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个“不低于原则”(即月工资标准不低于调整后的6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调整后的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相对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五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管理(财务总监汇同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六条 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1、公司核定各部门、分公司工资总额,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与下达的年生产经营考核目标挂钩,工资必须按已实现的考核目标计发,不得突破。
2、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3、公司人事行政办汇同财务部负责各部门、分公司的薪酬总额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部门在公司人事行政办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可自行制定,但需报请总裁办公会议批准。
第八条 加班工资
1、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支付的加班津贴(因规定的或计划内的工作未完成加班的除外)。
2、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日期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报、审批、发放加班津贴。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3、员工出差期间,遇有法定休假日,不发加班工资,在其回单位后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休。
4、因经营管理和生产增量的需要,员工超时工作的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正常工作日为1.5倍,休息日为2倍,法定休息日为3倍)。
部门主管级别以上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工资;一般员工计发加班工资,原则上不补休。加班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总裁或常务副总裁批示同意后计发加班费。
第九条 、各种补贴
1、有毒有害补贴
日补贴标准(元)
岗 位
2
制胶、施配肥料、烧锅炉、野外工程监理等有毒有害岗位
1.5
苗圃生产车间人员或有毒有害品库管员等有毒有害岗位
1
林间管护、养殖生产管理人员
2、夜班补贴(实行计件工资的部门不再享受)
补贴标准(元)
时 间
5
日三班夜制:16:00-24:00
8
日三班夜制:00:00-8:00
3、知浮补贴
专业技术职务
职员职务
标准(元/月)
学历或学位
正高职
一级职员
80
博士
高职
二级职员
60
硕士
副高职
三级职员
40
本科
中职
四级职员
30
专科、中专
第十条 工资计算
1、岗位工资计算:(含税)
岗位结构工资=(基础工资+计件工资+辅助工资+月绩效考核奖金)-缺勤扣款-其他扣款。
2、试用工工资计算(含税)
(1)3个月试用期试用工
月工资=(基础工资+计件工资)×60%×出勤-其他扣款(含税)。
(2)6个月试用期试用工
月工资=(基础工资+计件工资+)×80%×出勤-其他扣款(含税)。
3、聘用专家/顾问、技术员等工资(聘金)按协议书执行。
4、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工龄未满10年(含10年)及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享受社会统筹退休金。
5、内部待业员工薪酬标准
按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核发,待岗期间无其他补贴、津贴和福利待遇。
6、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薪酬的计算方法:
在薪酬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薪酬,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工资+计件工资+辅助工资+月绩效考核奖惩)×(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7、特别休假的薪资计算:
(1) 探、特别假,不发工资;
(2) 产假、护理假,发放基础工资与辅助工资的100%(未满试用期的无此享受);
(3) 婚、丧假,支付基础工资与辅助工资的100%(未满试用期的无此享受);
(4) 病假、公伤假工资以基础工资与辅助工资为基数,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 事假免发所有工资,人事行政中心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旷工时的
(1) 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按每分钟1元计算;
(2)私自外出30分钟内扣30元/次,超过30分钟按每分钟1元计算;
(3) 旷工1天不发当月计件工资;旷工2天不发当月任何工资;旷工3天按制度处理。
9、员工奖励的工资加发:
(1) 嘉奖:每次加发3天工资;
(2) 记功:每次加发10天工资;
(3)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工资;
(4) 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10、违纪员工的工资扣发:
(1) 警告处分一次:每次减发2天工资。
(2) 记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5天工资。
(3) 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次减发半月工资。
(4) 降级处分一次: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5) 停职,在停职期间只发最低工资。
11、薪酬的代扣
(1) 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
A个人薪酬所得税。
b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c其他保险费。
d其他代扣(工会会费、个人水电房租等)
e各类培训依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第十二条 薪酬支付与要求
1、计算日期
每月工资计算期从当月1日起至月未最后一日止,于次月支付工资。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按期支付员工工资时,公司将于发工资日前三天通知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支付日期。
2、支付方式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卡)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对于试用工工资也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3、公司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一次性付清员工薪酬。同时,员工有欠公司款项的也必须同时结清。
4、员工出勤工资按日计算,计算工资发生差错,应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修正。
5、员工薪酬调整,执行日期为15日前的在当月调整,15日后的在次月调整。
6、公司、分/子公司所应发放工资、补贴、劳保、福利、奖金、加班工资等,必须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审核,经公司财务总监及总裁(授权委托责任人)审批后财务方可支付。
7、薪酬支付时间
薪酬支付形态采用月薪制。公司月薪发放日为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薪酬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早一日或收假发放。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员工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人事行政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位员工的月度(年度)绩效考评系数;
(2)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提交对员工的其他考核资料(扣罚理由与金额);
(3)行政办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其他考核资料与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标准,计算出员工个人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额并由财务部按部门、分公司制成《工资表》;
(4)财务部将其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5)行政办将签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资表》中的第一份交给财务部存档。
2、各部门、分公司月度工资(年终奖惩)总额的计算与核发程序;
(1)由财务部向行政办提供各部门、分公司月度(或年度)经济指标数据;
(2)其他管理部门提交对各部门的其他考核数据以及扣罚理由与金额;
(3)行政办依据汇总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分公司进行部门、分公司月度(年度)考核,确定每个部门、分公司的月度工资(年终奖金)总数;
(4)考核结果和月度工资(年终奖惩)总数经公司总裁审批后,财务部造册《工资表》行政办审报分配。
(5)行政办将审批后的《工资表》交财务部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6)行政办将签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资表》中的第一份交给财务部存档。
3、支付责任
(1) 薪酬要求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书面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书面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 公司为每个部门、分公司的员工设立独立的部门、分公司薪酬支付清单;
4、代扣缴责任
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缴行为;
第十四条 奖金
1、全勤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内(一季)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以及经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并且绩效考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为每一全勤奖金计算期间(一个季度)全勤奖金额为180元。
2、年终奖金
(1)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2)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分/子公司一律不予发放。
(3)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根据各部门、分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责任书或承包责任状考核方案确定。
(4)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5)年终奖金的发放,最迟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6)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应符合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有关规定
1、薪酬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打听、传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规处罚;
2、借调员工的工资及其它福利由借用单位承担;
3、公司实行新的工资方案后,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事、监事职务的兼职人员应结合《公司法》和公司实际核准计发;
4、具有单独发放工资权限的部门、分公司,必须按月报送行政办汇总。年度所发放的工资及费用,由行政办、财务部、法务审计部配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每年不少于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5、所有人工费用必须有行政办主任(特殊情况须由行政办主任与总裁或分管的副总裁共同签名)的签名方可发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申请、审批与私自发放。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事行政中心(简称行政办),部份条款修订时,报总裁会议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岗位基础工资、岗位效益工资表
岗位基础工资(%)、岗位效益工资(%)表
序号
岗位/职务
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达标工
资总额
备 注
1
董事长
50%
50%
100%
2
副董事长
50%
50%
100%
3
总裁
50%
50%
100%
4
常务副总裁
50%
50%
100%
5
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法务审计总监、党工委纪检组长兼行政中心主任
60%
40%
100%
本岗位职务须有本科或专业资格证书及专职专责,不得兼任和参与外单位职务。
6
董事长助理、董秘、总工程师、财务部主办会计师
70%
30%
100%
本岗位职务须有本科或专业资格证书。
7
各部门业务主管(分/子公司正副职、项目主管)
80%
20%
100%
8
公司、分/子公司某他员工(季节工、临时工除外)
90%
10%
100%
注:各岗位、分/子公司达标工资总额依据个人德、才、能力绩效,按照本规章制度、责任承包经营等状况及劳动合同适时制定或调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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