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运输合同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托运人(姓名)_与中国民用航空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货物名称)到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托运人于_月_日起需用_型飞机_架次运送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元。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
2、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人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人自行负责。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人负担。货物因承运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赔偿。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三、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四、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五、货物的合理损耗;六、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