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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法律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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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法律知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动员,在我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依法治国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机关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带头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很多同志认为,法律在基层是行不通的,说法律,讲法律,按照法律来,在基层寸步难行,我们基层讲究的是人情。这种观念如果放在过去,那么可能还有一点可取得地方,如果到今天还有人这样认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执政以来,大力开展法治中国建设。开展法治中国建设,政府机关单位就要带头懂法、守法、用法。干部是党和国家最基层的行政人员,也是党和国家最基层的建制,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落实政策的带领者,是群众理解方针政策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引导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所以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人民需要基层干部的最重要的一环。基层干部如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法律,自觉依法办事、有法必依,尊重群众的各种权益,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解答群众的疑惑之处,将极大地改善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改变基层的工作现状。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有许多重大战略举措和重要理论创新。全体机关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吃透内涵、把握精髓,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为广大村委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表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历史反思、现实考量和战略谋划三个维度表明了中央的考虑和意图,想得很深、看得很远。过去我们党是革命党,现在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走向法治。法治是执政党执政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保障。要清醒认识到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以往“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变,但含义不同,表明依法治国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心,从以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主,逐渐转向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法律施行并重。三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一体建设”。“三个共同推进”相互融合、紧密联系,体现了法治的全局性和整体性;“三个一体建设”在本质和目标上是相通的,体现了法治的协调性和配合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协调、相适应。四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个坚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只有牢牢把握好这五个方面,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法治国家。五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就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大任务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四者相互联系、环环相扣,构成了我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衡量标准。六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就是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180多项改革措施,加强立法、执法、司法三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引领带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通过中心组、党员干部会、专题学习班等集中学习,上讲台、讲党课、作辅导,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带头宣讲解读,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全会精神。要把全会精神向群众宣传好、讲明白,结合下基层、送政策等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宣讲全会精神,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出,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项新要求。要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使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我们广大机关干部是党的最基层的触角,工作在第一线,与人民群众交往最多,接触最多,党的政策,要靠我们广大基层干部是具体实施,人民的期望和问题需要我们广大基层干部去协助解决,我们就是这承上启下的最关键的一环,没有了我们,党和政府就脱离了群众,脱离了人民,就没有了根基。所以我们自己要认识到我们的重要地位,我们虽然渺小,可是我们的位置却很重要,所以我们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一点也不比中央、省市县领导小。我们更要树立法治思维,可以说我们广大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如果没有形成,那么国家的法治思维建设就是不成功的;同样的,我们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如果形成了,也说明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树立法治思维首先要带头学法知法。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用法。学法首先是学好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学好宪法才能纲举目张。现行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次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把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机关干部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包括对基层群众、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都要把宪法作为重点内容。学法要有所侧重。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做的要做到什么程度。学法还要抓好制度落实。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现在缺的不是制度,而是制度的执行力。我们已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自学法律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下一步要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促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   树立法治思维其次要增强法治意识。实际工作中,“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习惯于以人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这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办事不力、矛盾频频出现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法治的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要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特别是对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在强化法律意识的同时,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有的干部机械执法、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办什么事都要找依据,有了就办,没有就不办,面对矛盾和问题不作为、不担当。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和省、市各级政府的要求很明确,对公权力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社会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另一种是有的干部错误认为,为了发展、创新就可以“良性违法”,这与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是相悖的。中央反复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所以,面对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实事求是,使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 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好法律知识,是运用好法律的前提。领导干部应自觉地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学习与自己工作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干部自学、专家教学、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水平。通过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让领导干部在愉快中学法,在学法中收获。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核考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应注重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而且应注重学用结合。当工作中遇到自己不熟悉的法律问题时,应主动向法律专家请教,请法律专家帮助把好法律关。同时,各位机关干部不仅要自己学,而且应在本部门、本单位建立学习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带动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使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就能引领社会风气;反之,老百姓也就不会把法律当回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就成为一句空话。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法治责任,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自己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决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   要严守党纪国法。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这次全会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而且要求党纪严于国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带头严守党的纪律。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不仅自己要守法,也要对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从严要求,影响和带动他们自觉守法。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对中央、省、市、县作出的决策部署,一定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决不能各行其是、我行我素。   要坚持依法行政。法律限制了权力,也限定了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不仅是束缚,也是保护。在作决策上项目时,心里要想一想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老百姓的承受程度,也要考虑法律效果,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要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过集体讨论;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能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要由依靠行政、经济手段管理向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转变,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严格按法律程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法服众、以法说话、以法育人,以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要注重法情并重。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时,特别是一些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信访问题,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要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当事人既能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能感受到温暖和关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五、领导干部要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和诉讼观念越来越强,越来越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越来越希望司法部门“一碗水端平”。现在,影响司法公正的个案时有发生,有的托人情、找关系,有的干预干扰司法独立、公正,有的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群众的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的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维护公平正义,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支持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自觉带头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不能够以各种方式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要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不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不干预不能干预的事情。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在我们基层就是各机关干部不许用任何身份对法官、检察官人员打招呼、托人情。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六、基层干部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清醒认识学法用法的重大意义。 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必须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其自觉性和主动性。 首先,强化学法用法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尤其是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不断加快,这也要求政府管理方式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把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毫无疑问,加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是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二,强化学法用法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客观要求。提高干部素质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重要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到不到位,直接影响到主管的工作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第三,强化学法用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要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维护,一个重要途径是靠法制来保障。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很大一部分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的。从行政工作实践看,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也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一些干部“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依法行政的观念十分薄弱,自觉不自觉地干了一些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事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既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基层工作中不断发生的上访案件,就与部分干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有很大关系,这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时,要通过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干部和行政人员积极学法、严格守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七、基层干部学法用法要与时俱进、讲究方式方法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与时俱进,讲究方法,是做好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一,要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基层领导事务性工作量大、头绪多,而且又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会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处理行政事务工作中,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抓农业生产工作上,要学好《农业法》、《土地法》;项目引进过程中,要学好《环保法》、《公司法》等经济法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上,要学好《计生法》;调解纠纷、维护稳定方面,要学好《民法》和《刑法》,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只靠上级安排不行,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要自觉增强对学法用法的认识,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第二,要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基层工作,要重点掌握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掌握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并根据负责的重点工作,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比如,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要学习《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指导、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征地拆迁的各项具体政策、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使具体执行人员对有关政策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避免出现程序和操作上的违法违规,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第三,要增强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拍脑袋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的决策经常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因此,要围绕“决策”这个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做到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依法依规依程序。 八、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学法用法工作的关键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思想上要绷紧“一根弦”:依法办事。计划办什么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问号,符合法律的就去谋划;计划说什么话,先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反映,坚持用换位思路反复去想,从群众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做到说出来合法、合规、合程序。 二是工作中联系好“两个点”:群众和法律。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从群众的角度去审视问题,以发自内心的真情与群众沟通交流。例如我们在处理征地补偿问题时,坚持“换位思考”,除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外,多次走田间、进农户、坐炕头,讲《土地法》,讲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补偿办法、补偿金计算方法、发放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终使群众解除了疑虑,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拆迁任务,有力的支持了新港的发展。这些工作证明了一个道理:领导干部自己有法律知识还不够,还必须让群众有法律意识。作为基层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学好、用好法律知识,还必须引导群众学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去沟通思想、交融感情、理顺工作、维护正义、实现和谐、谋求发展。 三是实践中做到“两个坚持”。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具体而言,要做到“两个坚持”。第一,坚持依法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县的关键环节。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第二,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急需政府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机关干部要切实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奋力开创依法治镇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港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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