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日期: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3
四、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2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6
七、高大模板工程监测及安全检查 16
八、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18
1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设计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层数:
业务综合楼-2~1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2~6层,框架结构
应急搜救基地等生活、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2~17层,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94024.41㎡
工程造价:约3.5亿元
要求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1176日历天
本高大模板工程专业特点:
本工程业务综合楼多功能大厅高度9m,跨度:21.6m;中间大堂高13.5m;指挥大厅高9m,跨度21.6 m;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展览办公室高9.05m,跨度21.6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该分部分项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南建质安[2010]19号)等;
2、业主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3、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4、经审批的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2002年版)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 DB45/T618-2009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
Y
异常
了解专业工程特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搭设前准备工作检查
列席专家论证会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文件
砼浇注过程控制
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
签署支架验收意见
签发砼浇筑令
应急救援
事故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其它专业质量验收
排障
方案审核、批准
整改
END
Y
N
四、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安全目标:协助施工单位确保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生产。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高大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1)、高大模板工程:是指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面荷载达到或超过15KN/m2及以上;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线荷载达到或超过20 KN/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2)、采用高大模板的工程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3)、模板支架的场地应平整并达到规范要求的承载力要求,立杆应采用对接方式接长,下部应设置底座,立杆间距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架体的水平杆应采用搭接接长,纵横方向设置,位于支撑面以上小于200mm处设置扫地杆,贴近模板底设置扫天杆;为保证支架整体成为几何不变体,从支架内部防止支架发生侧移,必须严格设置纵、横竖直剪刀支撑及水平剪刀支撑,剪刀支撑的设置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对于高大模板支架还应该根据现场条件设置必要的抱柱装置、连墙装置、联板装置以及保险装置等拉结结构,务必保证架体的整体稳定性。
4)、钢管、扣件进场后必须经过检测才能使用,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木质材料、门式钢管支架和插销式钢管支架作为高大作业支架和模板支撑体系。
5)、施工单位在模板工程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专项方案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6)、模板工程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表格为《高大作业平台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高大作业平台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样检查表》,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事前监理控制要点
1)、 对于高大模板施工应该着重控制以下几个环节:
a、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批准;
b、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要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进场检测报告,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c、高大模板工程在完成搭设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组织验收;
2)、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模板安装与拆除及后浇带的支顶等;
b、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有关施工注意事项;
c、模板监测要求,应明示变形预警值及安全控制要求;
d、应急预案。
3)、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a、方案应有计算书(纵横两向立杆间距、步高取值,立杆稳定计算或可以不计算的说明),计算书应包括:
①施工荷载计算;
②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
③支承层承载力的验算;
b、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①模板及其支架自重;
②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③钢筋自重;
④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⑤泵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荷载。
c、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Ф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d、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撑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专项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e、专项方案应有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等施工图。
f、高大模板支架水平杆最大步高h≤1.5m,沿支架纵横向立杆最大间距≤1.2m。
g、支架中的危险区域应采取加强措施。从封顶杆位置往下HD的区域为危险区域:
当8m≤H≤10m, HD≥3m;
当10m<H≤15m, HD≥4.5m;
当15m<H≤20m, HD≥6m;
当20m<H≤25m, HD≥7.5m;
当25m<H≤30m, HD≥9m;
当30m<H≤40m, HD≥10.5m;
当40m<H≤60m, HD≥15m;
当H>60m, HD=H/4。
对倾斜模板,应将从开始倾斜处的水平面至结束倾斜处的水平面之间的范围列入HD范围。
h、剪刀撑体系的设置:
①支架周边应设置竖直剪刀撑,全高全长全立面设置;
②封顶杆、扫地杆位置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全平面设置;
③支架内部应分别设置纵横两向竖直剪刀撑,高大模板支架沿支架纵向每≤4m设一道,沿支架横向每≤4m设一道。每道竖直剪刀撑均为全高全长设置;
④支架内部应设置水平剪刀撑,位置为从危险区域加密的最下一道水平剪刀撑往下每≤4.5m设一道,每道水平剪刀撑均为全平面设置。
⑤危险区域加密水平剪刀撑的措施:H≤10m,封顶杆位置设1道,往下再设1道,间距为h,即支架顶部设置2道加密的水平剪刀撑; H>10m,封顶杆位置设1道,往下再设2道,间距为h, 即支架顶部设置3道加密的水平剪刀撑;
i、外连装置的设置:
①抱柱装置。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结构柱上设置:在危险区域HD范围以内沿柱高,每步水平杆均抱住;在危险区域HD范围以外沿柱高,每楼层至少设1道。楼层高于4m的,按每≤4m设1道。
②连墙装置。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混凝土墙上设置(禁止在砌体墙上设置)。竖直方向上在水平剪刀撑位置设置;水平方向上,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墙装置上;
③连板装置。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每层楼面板和屋面板上设置,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板装置上;
④连梁装置。在无墙无板但有梁的大空间中,可设置连梁装置,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梁装置上;
⑤辅助装置。在无法采用以上4种方法与建筑物连结之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道至3道。设置位置为,第1道设在架顶第一道水平剪刀撑位置(封顶杆位置),第2道、第3道依次设在架顶往下第2道、第3道水平剪刀撑位置。其中:10m<H≤30m的支架至少设2道,H>30m的支架至少设3道。
⑥若因条件所限无法设置外连装置,可视具体情况设置格构框架体系。
⑦当连墙装置和连板装置在位置上重合时,可任选其中一种设置。
j、H>40m的高大模板支架内应按如下规定设置格构框架体系:
①格构柱的设置间距约为每6m,沿支架纵横两向设置,形成格构柱网。最外侧的格构柱边缘离支架最外侧立杆的距离≤la(或lb);
②格构梁设在格构柱上,在竖直方向上连续设置,竖向间距约为每6m,沿支架纵横两向设置,与格构柱共同形成双向框架。最底层的格构梁在扫地杆位置,最顶层的格构梁在建筑物梁底下方位置。各层格构梁在同一平面上设置。
③所有格构梁两侧各设置竖直剪刀撑,满布由格构柱和格构梁所包围的方框。格构梁两侧设置并到达封顶杆位置的竖直剪刀撑可兼作剪刀撑体系中的竖直剪刀撑。
3、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明确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大模板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2)、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方案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垫板。
5)、支架的支承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陷。
6)、支架的支承面为楼面或屋面时,应根据实际荷重对该支承面进行荷载验算,以确定是否需要对支承面进行支顶和需支顶的层数。
7)、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8)、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9)、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大于4m的,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11)、模板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2)、从楼面挑出型钢梁作上层支架的立杆支座时,应对型钢梁和锚固件进行计算(含强度、稳定性和抗倾覆计算),对支承梁的楼面结构构件进行验算。型钢梁搁置在楼面上的长度与挑出长度之比应≥2(如有可靠的抗倾覆措施,此比值可适当减小),型钢梁与楼面接触部分的首尾两端均应与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有可靠锚固。在立杆支承点上,型钢梁应有可靠的限位装置,以保证立杆在型钢梁上不发生滑移。
挑出型钢梁挑出端部之间或型钢梁与建筑结构之间应有刚性连接(平面外约束),以保证梁端不发生水平摆动。
挑出的型钢梁的支座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悬臂板或悬臂梁上。禁止用钢管代替型钢作悬挑梁使用。禁止从外脚手架中伸出钢管斜支悬挑的作业平台或模板。
13)、当支架的高宽比大于1时,应适当增加外连装置的数量。当支架的高宽比大于1.5时,应采取增加外连装置的数量或扩大外连装置的设置范围、扩大支架宽度尺寸等做法,或采取其他构造措施。
14)、禁止输送混凝土的泵管与支架连接。
1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爬下,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16)、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17)、安装模板时,安装所需各种配件应置于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模板所用工具应系挂在作业人员身上或置于所配带的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18)、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同一信号,密切配合。
b、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2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4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c、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d、严禁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
e、遇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一切吊运工作。
19)、木料应堆放在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20)、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21)、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架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22)、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观察模板支撑有无异常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泵管布料高度不超过板面200mm。合理安排浇捣顺序,控制模板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进行分层浇捣。
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23)、模板支撑拆除控制。承重支撑架拆除前,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拆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拆除方案要求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严禁高空抛掷。
24)、监理工程师应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机构备案。
25)、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a、施工单位未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专项方案交付现场施工。
b、高大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2)、模板支架体系使用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b、 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c、 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②、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③、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④、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⑤、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⑥、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3)、模板支架体系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a、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b、钢管、扣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
c、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d、模板支架体系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e、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5);
f、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6);
g、扣件拧紧抽样检查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7)。
4)、支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如下项目,并记入支架验收报告中:
a、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b、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底座是否符合规定;
c、立杆(立柱)的纵距、横距的步距(步距为重点检测项目)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d、纵横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的设置和支架系统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e、立杆与水平杆同一截面上相邻杆件的对接或搭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f、杆件的受力是否在同一轴线上。
5)、支架验收主要项目的允许偏差
a、底座的沉降量不大于10mm;
b、支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支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
注:h-步距;H-支架高度;l-跨距;L-支架长度。
c、立杆间距的允许偏差:步距±20mm;横距±20mm;纵距±50mm;
d、扣件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不应大于65N·m。安装完成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抽样检查,抽样部位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抽样应按随机并覆盖所检部位的原则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点时,应在该点邻近区域增加抽样点。
第一次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部位,应对该部位的扣件重新拧紧,拧紧后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查,直至达到表1的要求。
e、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60。;
f、可调底座伸出长度不大于300mm,可调顶托伸出长度不大于200mm。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
1、监理人员应熟悉涉及高大模板支架部位的图纸构造,了解模板支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资格以及模板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及旁站监督,同时列席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会议。
4、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督促施工企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的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如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需作重大修改的,修改后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5、修改并经施工企业(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6、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1)、审查程序合法性:
a、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b、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c、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方案完整性:
a、应有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应有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c、应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d、施工工艺技术应包括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有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f、劳动力计划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7、搭设前施工准备的检查
1)、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检查: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按方案中有关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机构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2)、搭设材料检查验收:
a、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b、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c、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75118)中的规定。
d、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脚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脚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e、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的规定。
f、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g、数量:对投入高大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的数量进行核查,投入总量不应低于施工方案计算用量。
h、管理人员:搭设人员的有关核查,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明确技术人员为高支模系统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从事支架搭设、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架设作业操作证。
8、支架系统搭设的检查验收
监理机构应对支架系统按《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检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对支架系统的重要部位进行预加载试验检测。
9、砼浇筑过程的监理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砼浇筑令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a.支架验收符合要求;
b.钢筋制安、模板制安及水、电等专业验收符合要求;
c.泵送管布置符合施工方案;
d.施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砼浇筑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e.施工企业已按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砼浇筑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驻于现场,监理机构必须安排监理人员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检查砼浇筑方法和顺序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检查砼浇筑布料是否对称,避免高支架受不对称荷载;
b.检查楼面施工荷载是否超出方案设计标准,是否有浇筑人员过多或过于集中现象;是否有泵送砼临时堆积高度过高现象;
c.检查砼布料管是否有与模板、钢筋骨架直接接触现象;检查大梁等部位泵送砼速度是否过快;避免高支架受过大水平推力;
d.检查施工单位对高支架系统变形情况的检查落实工作。施工单位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观察高支架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待查明原因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报监理机构同意方可复工;
e.浇筑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事故,立即督促施工企业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模板拆除的监理控制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2)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或已达到设计规定强度,需提前超模或承受部分超设计荷载时,必须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拆除。
3)、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做配筋的结构中,承受混凝土重量的模板,应在砼达到设计强度的25%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当在已拆除模板上加置荷载时,应另行核算。
4)、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低到25。C以下时方可拆模。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温度裂缝。
5)、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施加预应力前拆除;底模应在施加预应力后拆除。当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6)、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7)、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8)、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8、高大模板工程的监督管理
监理机构应按本细则有关要求对施工企业在高大模板施工方面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抗拒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技术措施
1)、对本工程的模板工程(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监理机构编制安全监
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模板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以及措施
落实情况。
3、经济措施:协助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督促项目部
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合同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督促施
工承包单位与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七、高大模板工程监测及安全检查
(一) 、高大模板监测制度
l、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之前,监理机构严格审查高大模板工程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沉降观测,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间、报警值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每次监测结果必须及时经监测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
3、当各方对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分歧时,可由监理方选定试验段做静载试验。
4、监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及其允许值、报警值、监测数据处理分析、监测结果评述。
5、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报警值时,应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或抢险措施,并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
(二)、 高大模板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监测要求
1、监测项目: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测点布设:根据支架规模确定,一般情况下每10~15m 应布设一个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应布设不少于2 个支架水平位移监测点、3 个支架沉降观测点及3 个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点。监测仪器精度应满足现场监测要求,并设变形监测报警值。
3、监测频率: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测,一般监测频率不宜超过20~30 分钟一次。
(三)、 高大模板工程的安全巡视与检查
1、搭拆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支架操作。
2、搭拆支顶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及支架上的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门式调管脚手架的交叉支撑,水平杆件;
2)、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3)、栏杆。
6、当支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地下管线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7、在支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8、临街搭设的支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支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支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沿支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2、对支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支架应定期作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3、施工中对支架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件,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5、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台风暴雨后应对支架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八、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成立“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并对以下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及警报、通讯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设施和器材完好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或控制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演练的应急救援小组,并要求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与各小组成员之间的电话联络,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
在应急救援时,如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不在现场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临时负责,协助施工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
周道敏
救援组
卓书权
副组长
叶军
消防组
周廷
联络组
韦高河
组 长
全面负责协调指挥紧急应变行动;收集情况,决定最新决策;综合事故调查报告。
周道敏
18607811083
副 组 长
协助组长指挥紧急应变行动;收集情况,辅助决定最新决策:协助综合事故调查报告。
叶 军
13907868629
联 络 组
协助配合现场指挥管制及协调改善对策;协助配合施工单位联络组联络消防队及救护车;灾情若有潜在危险,即联络其他单位,携带救灾工具到场支持;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韦高河
18978931508
消 防 组
事故发生时,协助配合施工单位消防组实施现场抢险;若人力不足或灾情扩大,应向上级请求支持。
周廷
13877162823
救 援 组
协助配合施工单位救援组进行现场救援、伤患救助、处理、送医、照顾等。提供必要的防护工具、抢救器材等;
卓书权
18275831082
项目监理机构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救援职责
(二)、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
1、火灾
当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及相关的人员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器材、器具、灭火材料(如:灭火器、水桶、灭火砂等),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全力进行扑救,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与此同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并且迅速组织作业工人脱离危险区域,尽可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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