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PLZX-
借款咨询与服务协议
客户名称:
签 署 地:
签署日期:
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署:
甲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
甲方(共同借款人):
证件号码:
乙方(顾问方):广东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
鉴于:
(1)甲方有一定的借款需求,有合理的借款用途;
(2)乙方拥有一套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并基于此平台开展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
(3)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信用咨询、信用评审、出借人推荐等系列信用管理服务,促成交易;
现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系列信用管理服务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其在乙方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2)甲方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程中,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所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如甲方故意隐瞒或者虚假申报信息,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乙方建立个人信用账户,授权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信用及乙方独立获取的信息管理甲方的信用信息;
(4)甲方经乙方推荐,与特定的出借人于 年 月 日签订《借款合同》,编号为 ,下文所提到的《借款合同》即指本特定《借款合同》。
(5)甲方需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服务费;
(6)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甲方向乙方应支付的所有金额,甲方在此同意在获取特定出借人的借款金额前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7)甲方同意与其有借款协议关系的出借人可随时在条件不变前提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8)甲方指定乙方为其代理人,同意乙方接收处理甲方的债务变更信息。
第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通过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来评定甲方在乙方处所拥有的个人信用等级;
(2)乙方有权根据对甲方的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将甲方的借款需求向出借人进行推荐,以协助甲方取得资金来源;
(3)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借款及还款相关的全程咨询及管理服务;
(4)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的咨询费、服务费;
(5)乙方有权以信用管理、审核的目的使用甲方个人信用信息;
(6)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证件及其他各类信息,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约定下为甲方保密,甲方信息仅限于信用管理之用;
(7)如果甲方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根据甲方在乙方处积累的良好信用,乙方将在甲方再次提出借款申请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一定优惠。
第三条 收费与支付方式
在本协议中,“咨询服务费”是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用咨询、评审、推荐等系列信用相关服务而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
咨询服务费由甲方授权出借人在向其提供借款本金时一次性代为扣除,扣除的咨询服务费数额由出借人代为支付给乙方。
对于乙方促成甲方与特定出借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借款合同》,甲方将获得借款资金所提供的服务,甲方按照成功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服务费明细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咨询服务费
人民币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付费专用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甲方若未按照与特定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准时结清出借人的借款本金与利息,甲方请求乙方协助向出借人申请贷款展期,甲方需要在贷款展期期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费用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每天,按照实际展期天数计算。
贷款存续期间,若甲方提前还款,需要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提前还款日(当日17:00以前,且不得为正常还款日及节假日)或之前,由甲方一次性偿还所有剩余本金, 同时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为剩余未付利息的50%,一并存入出借人指定账户中。
第四条 违约规定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如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因甲方擅自改变《借款协议》所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而导致出借人提前终止《借款协议》,则甲方除了必须在出借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金和逾期违约金外,还须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所有服务费用。
(3)若甲方赔偿金额不足,偿还顺序按照下列先后顺序:各项因追索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其他费用)、逾期罚息、违约金、应还利息、应还本金。
(4)乙方保留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告知于本次贷款相关人员和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甲方逃避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变更通知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有义务在信息变更三日内提供下属信息给乙方和出借人(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本人、甲方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的变更。
(2)因甲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带来的乙方调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成立。自出借人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费代乙方扣除、支付给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服务费支付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失效。
(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3)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一致。
(4)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若甲方、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须提交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 6 ) 甲方确认本合同记载地址为合同文书及纠纷发生后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按此地址一经寄出即视为甲方收到。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本协议作为双方独立合同关系成立之证明。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留壹份。
(以下无正文)
协议双方签字签章
甲方(借款人) 乙方(顾问方):广东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 签章:
甲方(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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