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投资活动是企业理财活动的核心。只有高效率的投资活动才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价值。为加强企业投资管理,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增值,按照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长城汽车股份公司及所属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一、机构设置
投资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及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股份公司设投资管理部,负责股份公司的投资管理及股份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与监控工作。投资管理的形式是投资项目负责人制,投资管理的内容是论证、审批、监控。
二、对内投资的控制
㈠对内投资的范围
对内投资是指把资产投在企业内部,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设备、购置各种生产经营用资产的活动。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投资;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与创新、产品研发投资;营销网络建设投资;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等。
㈡对内投资的管理部门
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对内投资业务的管理,投资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投资方案。
㈢对内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部、证券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每半年编制股份公司对内投资计划,报董事会审批。股份公司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应于每年十二月上旬将本企业董事会审议的年度对内投资计划上报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下发,并由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登记备案。
㈣对内投资的审批
股份公司对投资管理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⒈投资项目审核、审批原则: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股份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⑵经济效益良好;⑶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等资源有保证;⑷法律手续完善;⑸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⑹与本企业投资能力相适应。
⒉股份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下列投资实行审批:⑴有对外投资项目;⑵投资额超过本企业净资产20 %的项目;⑶年度投资计划以外的投资项目。股份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企业除前款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⒊股份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进行考察调研,并组织项目投资建议书及可行性初步分析后上报董事会审批。
股份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企业按本制度需审批的投资项目,在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⑴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⑵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⑷有关合同(协议)草案;⑸资金来源及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⑹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⑺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⑻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申请报告中由股份公司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总经理签字盖章。
⒋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在收到项目报批的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认为基本可行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连同初审意见,提请董事会审批。
⒌投资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投资项目申请单位下达书面批复文件。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投资单位的上报申请后,应在一周内完成项目的审查与批复。
⒍凡属于备案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项目确定后一周内向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合同、章程等。投资管理部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备案情况,原则要求为月报。
以上投资项目审批及备案程序参见附件。
㈤对内投资的监控
⒈投资项目确立后,由投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投资单位包括股份公司及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⒉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投资单位对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执行人负责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⒊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管;督促项目执行人加强项目运作管理和资金财务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审批文件和相应的法规政策要求。及时发现和汇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
⒋项目执行人应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向投资单位董事会和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做出书面汇报,并接受投资单位董事会和股份公司进行的财务审计。
⒌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按原程序报批。
⒍投资管理部在监管或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项目运行与投资计划和方案有重大偏差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
㈥对内投资的会计记录
财务部负责会计记录。会计人员要对企业的对内投资业务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并对其增减变动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三、对外投资的控制
㈠对外投资的范围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向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对外短期投资;对外长期投资;对外合资、联营、兼并、收购等。
㈡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和证券部共同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投资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投资方案。
㈢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与对内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相同。
股份公司及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㈣对外投资的审批
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与对内投资的审批程序相同。
㈤对外投资的监控
对外投资的监控与对内投资的监控程序相同。
㈥对外投资的会计记录
财务部负责会计记录。会计人员要对企业的投资业务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进行相关会计核算。若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则应对每一种股票或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详细记录其名称、面值、证书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于联营投资类的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分类账,核算其他投资的投出及其投资收益和投资收回等业务,并对投资的形式(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向(即接受投资单位)、投资的计价以及投资收益等做出详细的记录。
会计人员在审核监督有关投资业务时,应特别关注其原始凭证,包括有关投资方面的文件和凭据。其中包括公司董事会对投资可行性论证的纪要,股票、债券等各类证券,投资的合同、有关协议及章程等。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上述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但要注意的是,办理投资业务的职员不能同时担任会计的记录工作。
㈦投资资产的保管
当投资有价证券时,为了保证有价证券的安全,有的由证券公司代为保管或租用银行保险箱存放。保险箱的钥匙由总经理掌管。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证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得日期、数量等详细记录与证券登记簿那,并有所有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财务总监应当定期检查银行等机构送来的证券存放情况记录,并将这些记录同财务经理签署的证明文件存根和公司有关证券账户的余额相核对。
㈧投资资产的处置
投资资产处置的控制程序基本上与取得的控制程序信托,即任何有价证券的出售必须有经财务总监或董事会的批准;代公司进行证券出售活动的经纪人应受到严格的审定;经纪人同投资者之间的各种通讯文件应予以记录保存,反映经纪人处置证券结果的清单应根据处理指令收到检查。如果投资资产的处置为不同证券之间的转移,则该业务应同时至于证券取得和处置的控制之下。如果处置的结果是收回现金,应结合现金收入的控制方法,来对投资资产处置进行控制。
附件1:投资计划的内容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附件3:项目(资产)投资审批程序
附件4:项目(资产)投资备案程序
附件1
投资计划的内容
公司投资计划一般由文字说明和计划表格组成。
其中文字说明包括以下内容:⑴公司投资背景:即公司投资所进入的产业领域和地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公司的任务;⑵投资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⑶公司投资计划指标,如投资规模、投资周期、投资内部配置比例、新增生产能力等的确立依据;⑷公司投资计划执行中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其中投资计划表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⑵投资资金需用量计划表,确定公司投资的全部工作量和年度工作量,确定投资总额和年度投资额;⑶投资资金来源计划表,确定投资资金的筹集渠道及怎样利用所筹资金;⑷新增生产能力和新增固定资产计划表,反映投资的直接经济成果。
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前期的一个决定性阶段,是投资前期工作的核心内容。对于一些耗资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分三个层次进行可行性研究,即:初步可行性研究;辅助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
初步可行性的结果是使企业基本确定该项目是否可行,是否有必要对某些特殊问题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其研究的目的主要包括:
⒈判断投资机会是否真有前途;
⒉是否有必要通过详细可行性研究来判断项目概念的客观性;
⒊提出影响项目是否真正可行性的关键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要对这些关键因素(如市场、竞争、原料、生产规模、技术档次等)进行辅助研究。
⒋项目投资建议是否可行,有无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的必要,特别是有无必要与项目有关的投资融资机构深入讨论资金供应的可能及解决途径。
二、辅助研究
辅助研究是对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充实。它可以是上述其中的一个专题,也可以是多个专题,还可以是其他的专题,以帮助主管人员最终拿出推荐性意见及其依据。其研究目的主要包括:
⒈市场研究,包括市场需求的调查和预测、市场渗透的机会预测及影响供求和渗透的可能因素。
⒉原材料供应研究,着重研究原材料来源,其明确主要渠道和价格构成,对未来原材料来源、稳定性、价格的预测。
⒊适用技术选择,包括可选设备的供应来源、技术档次、成本费用、与国产设备兼容的可能性;设备选型对投资、经营成本、经营效率的影响。
⒋规模研究,包括市场需求与技术和设备选择之间的关系。
⒌厂址选择,包括建厂各种条件的调查研究,例如对现存基础设备可利用程度、环保投入进行研究,对多个厂址利弊予以比较,最后提出推荐性结论。
三、详细可行性研究
它是对拟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既是企业投资决策最基本的依据,又是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提供贷款的依据。其内容基本与初步可行性研究相同,但它已不只停留在定性研究上,还采用了较可靠较准确的数字,也就是说是一种以定量为主的研究。
可行性研究考虑的因素一般有以下三个方面:市场分析、技术分析以及财务经济分析。
市场分析,是对市场现存或潜在的需求进行分析,包括原料的投入或者基础设施情况等。
技术分析包括工程项目适用技术在一定范围的同行中的地位、具体制造与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土建施工、安装和经营管理技术等。
财务经济分析是确定项目是否可行的决定因素。工程项目是一笔巨大的投资,而投资是旨在获得更多回报的货币垫付行为;如果不能保证投资能带来比存款利息高得多的回报,公司就不会投资于这个项目。它包括阐述与分析筹资的来源、方式及成本,核算生产成本,分析该项目的预期投资回报率和预期投资回收期等。
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层次。同时财务可行性研究的过程及其结论应该接受财管中心在数据正确性和方法恰当性方面的审查,并取得书面意见。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严禁人为恶意调整投资估算。
附件3
项目(资产)投资审批程序
董事会(长)
⑤批复 ④上报审议
项目实施
(
投资计划
⑥批复 ③审核
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
监控 编制
可行性研究
⑦书面回复 ②上报
⑧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实施
①制定并上报
项目实施
可行性研究
投资计划
附件4
项目(资产)投资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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