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工作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第一条 理论中心组是工委领导班子和工委委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学习目的:(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提高政治水平。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三)提高领导
2、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cc地区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第三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结合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践,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思考cc地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窗口意识。(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第四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重点是马克
3、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和市、区委领导的重要讲话。(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相关专业知识。(四)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五)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相关知识。(六)国际国内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形势及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七)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第五条 理论中心组根据区委要求及地区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
4、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中心组学习每月组织1至2次,全年集中学习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2次。中心组学习研讨原则上每年的专题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课时不少于2小时。第六条 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以何种方式体现学习成果。第七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地区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可扩大到副处级领导干部。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
5、个成员。第八条 中心组由工委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和实际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工委书记任组长,职责是:确定全年理论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带头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督促、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中心组秘书工作。职责是:按照上级和工委书记的要求,起草学习计划、安排;做好每次学习的准备工作,安排和落实每次学习活动;负责中心组(扩大)学习情况的记录和签到,并每半年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
6、展,提出调整学习内容的建议;负责学习材料、学习成果、活动图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向区委上报年度学习计划、总结或报表等,报送学习体会文章或论文、调研报告等。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向区委有关部门报送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情况、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一些重大的学习研讨活动可邀请相关领导参加。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及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要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第十一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一)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7、;(三)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第十二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一)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二)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 (四)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及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经常谈心、交流学习体会,定期给党员讲党课或做形势报告,形成中心组学习与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互动机制。(五)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六)办公室参照上述内容对处级干部参加中心组(扩大)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处级干部全年无特殊情况缺勤次数超过全年集体学习总次数三分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