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权授权协议本协议于 20 年 月 日(以下称“生效日”)在X签订。甲方: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乙方: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鉴于:一、 本协议序言及正文中所述甲方授权乙方行使部分著作权的“授权作品”系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文学作品。本协议序言及正文中所述的“影视作品”,系乙方依据本协议之授权改编制作的影视作品,根据授权内容不同,其表现形式可能为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网络剧(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二、 甲方拥有向乙方授予授权作品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权利及其转授权,有权
2、向乙方授予本协议下授权。;三、 乙方有意从甲方处有偿获得授权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因此,双方签署本协议。因此:协议双方同意就授权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精神,经友好商谈,达成如下协议,并同意一经签署,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下各有关条件和条款:一、 定义:1.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提及的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 电影:是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和录音技术把真人真景的影像和声音连续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来还原影像、声音,使人能在银幕上看见连续活动影像的一门综合性艺术。此处“电影”排除“动画电影”、“网络电影”。(2) 电视剧:是指由真
3、人实景演绎的、采用摄像技术和根据电视播映特点制作的有故事情节的视听艺术形式。电视剧主要通过电视台信号发射、电视机为信号接收装置播放,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视剧也可在电脑、手机终端上播映,在互联网上在线点播播映。此处“电视剧”排除“动画电视剧”、“网络电视剧”。(3) 网络剧:是指专门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短时状态下观看的一类网络视频。与传统影视作品区别主要是媒介,是以新媒体平台(包括电脑网络、手机网络等)为主要媒介的剧种,在作品类型上包括“网络电影”(又称“微电影”)和“网络电视剧”。此处“网络剧”排除以动画形式展现的“动画网络剧”。(4) 动画影视:是指通过把人、物的表情、动作、变
4、化等分段画成许多画幅,再用摄影机连续拍摄成一系列画面,给视觉造成连续变化的图画。通过动画形式展现的影视作品即为动画影视,在作品类型上包括“动画电影”和“动画电视剧”两种形式。(5) 动画网络剧:是指专门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短时状态下观看的动画形式的网络视频。(6) 独家授权:是指以独占的方式使用授权的权利,即在协议授权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授予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且非经乙方同意,任何人(包括甲方在内)均不得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授权。(7) 非独家授权:是指以非独占的方式使用授权的权利,即甲方有权自己行使或许可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8) 排他授权:是指甲
5、方不得将授予乙方的权利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行使,但甲方有权自己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9) 摄制语言:指剧本创作、影视作品播映中人物对白、旁白、字幕等主要使用的语言种类。(10) 关联机构:指被协议任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的、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机构的任何人、公司、企业、组织等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任何其他相当的资产、或其他能够决定该方管理的法律权利。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伙、公司及其他法律主体。2.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且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3. 本
6、协议未做出明确定义或解释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协议标的:1. 协议标的本协议的标的是 创作的名为_的文学作品(本协议中称“授权作品”)。甲方承诺最晚于【】年【】月【】日前将授权作品的最终完本提供给乙方,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且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经济损失。三、 授权内容及授权金:1. 授权内容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甲方在 全世界 (“授权地理范围”)范围内 独家授权 (“授权类型”)乙方行使授权作品摄制语言为 中文(含简体及繁体,下同) 的复制权、改编权、摄制权(以下简称“甲方授权”):(1) 复制权,即以
7、摄制 电影 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网络剧 (“影视作品类型”)为目的,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授权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同时,乙方承诺不以图书出版形式、电子出版物形式、网络传播形式、电台广播形式等一切手段发行上述复制品及/或根据授权作品改编的剧本等文字作品。(2) 改编权,以授权作品为蓝本改编 多部 (一部,两部,三部,多部)摄制语言为 中文 的影视作品的权利,包括编写剧本、做适当的修改和编辑等的权利,但不得歪曲篡改授权作品之立意; (3) 摄制权,即以摄制影视作品的方法将授权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以上授权内容中涉及“授权地理范围”、“授权类型”、“影视作
8、品类型”请依据具体授权在以下选项中予以选择并填写序号:授权地理范围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其他国家和地区,全世界授权类型独家授权,非独家授权,排他授权影视作品类型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网络剧本条所述的授权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同时实时生效。2. 授权金及支付的方式:(1) 乙方以一次总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授权作品的授权金人民_1,500,000.00_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乙方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甲方有权授予乙方本协议下授权的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原作者向甲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公证件)后,向
9、甲方支付上述授权金。该费用已经包括本协议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时支付授权金,每逾期支付一天,按照应付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十五(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3) 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由此导致的乙方付款延迟及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特别约定: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原文学作品开发周边产品。周边产品是指利用本协议合作的原文学作品制作而成的实物产品,该周边产品的收益分成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但是,上述周边产品不
10、包括基于改编影视作品制作、开发、生产的实物和虚拟产品,例如基于改编影视作品中人物形象、服装饰品、道具摆设制作、开发、生产的实物和虚拟产品,同时乙方自行享有基于改编影视作品制作、开发、生产的实物和虚拟产品之永久、完整的全球知识产权、所有权、运营权、售卖权。4. 转授权 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全部或部分转授给其他第三人,但需书面通知甲方。5. 授权期限:本协议项下的授权期限为自甲方实际提供授权作品完本之日起 X 年(“授权期限”),根据授权作品改编摄制的影视作品需在授权期限内全部拍摄完成并正式发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且根据授权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须自甲方实际提供授权作品完本之日起3年内正式开机拍
11、摄,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授权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授权期限届满后,乙方应立即停止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各项授权。若乙方希望继续行使本协议中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权利的,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就授权作品的甲方授权与甲方另行签订新协议,即甲方应优先询问乙方继续合作的意向,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询问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予答复或明确拒绝的,则甲方方可与其他第三人进行相关合作。四、 乙方的权利声明和甲方保留权利1. 乙方权利声明:甲方同意,乙方依据法律拥有基于授权作品而创作的该影视作品的全球、永久的完整知识产权及其收益权,以及根据影视作品开发周边产品的全球、永久的完整独家权利,均由乙方自行享有,上述
12、权利不属于甲方所有,但乙方同意通过补充协议约定与甲方按比例分配基于原文学作品制作而成的周边产品的收益。同时,乙方承诺乙方不得将该影视作品再行改编为其他载体形式的作品,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额为乙方擅自改编作品所获得的全部收益。2. 乙方应当在其改编使用的作品剧本、影视作品及该影视作品复制发行时包装物封面的显要位置放置甲方的LOGO;3. 甲方保留权利除了本协议明确授予乙方或由乙方自行保留的权利之外,一切其它权利均为甲方保留权利。4. 救济权 - 双方确认:如有第三方未经许可擅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则为对甲乙双方权利的共同侵犯。任何乙方均有权采取救济措施,但应事先告知
13、对方并先独立承担所有成本,维权获赔金额扣除所有维权成本后由双方按比例分成,采取维权措施的乙方获得上述金额的70%,另一方获得30%。5. 甲方不得向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参与设立的实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给予股权奖励,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有价证券,实物等。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披露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甲方之股权信息。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者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如果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现任
14、何有违上述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可通过如下渠道向乙方反映:乙方举报专线: X外部人士举报专用电子邮箱: X 五、 其他授权、允许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资料及照片等以协助推广及宣传该影视作品,不另收费,但乙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使用甲方的名称、资料及照片等应获得甲方的另行授权。2. 为了确保乙方能有效行使其于本协议下取得的各项权利,甲方应提供著作权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件,使乙方能有效证明其著作权来源及有效使用其权利,且该原件或公证件应作为乙方支付协议费用的前提条件之一,而乙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或酬劳。3.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视自
15、身运营及项目管理情况,对本协议下合作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且在此过程中可使用甲方的logo和名称、授权作品原作者的姓名(含笔名)及肖像,并可自制海报、宣传片等。六、 付款指示 本协议下应付甲方之款项应存入或汇入下列甲方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 分行地址: 持账人: 银行帐号: 七、 陈述与保证1.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甲乙双方兹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1) 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2)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并且该等合作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3)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4) 其
16、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对本协议签字盖章后,构成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按照协议的条款和目的是可执行的,并遵守破产、资不抵债、重组和一般公平原则的类似法律的一般规定;(5) 本协议形式合法,不需要中国任何法律或权威机关备案或登记,无需再提供本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时候支付相关税费;(6) 依照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以及合作的完成将不会:a)与协议任一方已经签订的协议相冲突、造成该方对已签订协议的违反或无法履行;b)违反任何对该方有管辖权的权威机关的任何法令、命令、规则、规章;c)不存在将影响其本协议项下履约能力的、未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或者据其所知为人威胁将采
17、取上述行动;d)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相冲突的协议。2. 甲方的特别保证:(1) 甲方拥有、支配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并有权向乙方授予“授权作品”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2) 授权作品是原创作品,不含抄袭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内容,也不含任何诽谤他人或侵害他人个人权利的内容,亦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 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所述甲方授权为独家或排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其授予乙方行使的权利未曾且在协议有效期间亦不会授权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甲方不会无正当理由终止、拒绝
18、授予本协议授予乙方的权利。(4) 甲方违反本特别保证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协议费用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3. 乙方的特别保证:(1) 乙方不得向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此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甲方造成实质性损害,甲方除可解除本协议外,还可要求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商业交易中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2)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乙方关联机构、乙方及其关联机构之雇员、董事不得利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网
19、站、微博、论坛、社区、群消息、即时通讯产品等)发布损害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旗下任何品牌形象的负面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乙方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八、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协议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 协议解除后,甲方收回全部授权,乙方同时失去依据本协议获得的甲方授权及上述甲方授权衍生的一切权利。九、不可抗力: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协议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
20、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双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属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另一方有权解约,本协议因此被解除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因行政管理、政策管制原因导致改编作品无法公开播放的,则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和授权内容进行结算,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十、其它:1. 完本 - 授权作品的完本与否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执行。2. 保密 - 双方在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协议的内容、该影视作品及(或)双方的任何资料数据(包括财务数据等),不论该等资料数据是以口头或书面
21、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甲方的。同时,甲方就本协议之合作或授权作品发放新闻稿、宣传稿的,应先得到乙方许可及稿件内容确定。3. 税务 -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于本协议所得收益应自行依照各地税务规定缴纳相应税金。若因税务问题而引起法律纠纷,须自行负责,与对方无关。4. 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而做出的通知,可以电邮、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递给对方。除以书面另作通知外,列于本协议首页的地址将作为送递的地址。任何以预付邮件寄出的通知,将被视为于寄出后四十八(48)小时届满时收到。5. 管辖法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首页所载生效日起生效。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和履行等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如有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_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