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VIP交易单元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高端客户对VIP交易单元的需求,允许符合条件的营业部为高端客户申请VIP交易单元。在为高端客户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的同时,也保护了普通客户的利益。为确保VIP交易单元资源的有偿、合理及充分地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业部VIP交易单元资格管理以及高端客户申请使用VIP交易单元的资格管理,各营业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 VIP交易单元是指将报盘服务器托管在深圳证券通讯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通讯有限公司托管机房且有独立报盘的交易单元,VIP交易单元客户的账户开立、交易和清算等与普通客户流程相同。
第四条 零售交易业务总部负责《营业部VIP交易单元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解释,并受理营业部的资格申请以及VIP交易单元的调整。
第五条 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向沪深交易所申请VIP交易单元所涉及的交易单元的申请及业务指导与管理。
第六条 信息技术部负责报盘服务器及系统的日常管理、状态监控、应急处理、软硬件维护、系统升级等运行保障工作。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七条 营业部必须具有如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VIP交易单元。
(一)、营业部根据客户风险偏好、资产规模、交易特点等对客户进行了分类,并建立了营业部的产品与服务体系。
(二)、有满足条件的客户并主动提出申请使用VIP交易单元。
第八条 营业部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端客户才有资格申请使用VIP交易单元:
(一)、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投资型客户;
(二)、交易特点:套利、量化等策略交易客户且属于高频交易;
(三)、资产规模:独立使用VIP交易单元客户的最近一年日均资产(注:
股基资产)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共同使用VIP交易单元(注:原则是5-8名共同使用)客户的最近一年日均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四)、费用支付:鼓励有偿使用VIP交易单元,支付通道费用的客户优先使用。
(五)、佣金率:新增客户股基交易佣金率不低于万分之五,存量客户股基
交易佣金率必须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万分之二。
(六)、私募业务:为鼓励并支持主经纪商业务,同等条件下签署主经纪商协议的客户优先使用。
第三章VIP交易单元申请
第九条 营业部高端客户申请使用VIP交易单元服务的流程:
(一)、客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向所在营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营业部客户VIP交易单元服务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营业部审核:营业部经办人员接受客户书面申请,对客户身份、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签署的开户文本、风险揭示书、风险测评材料应齐全、完整,留存证件应齐全、有效,申请表相关信息应准确、完整。审核无误后提交部门领导复核,营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营业部VIP交易单元申请流程:
(一)、营业部申请:符合条件的营业部,通过OA公文形式上报《XXX营业部关于申请VIP交易单元的请示》。
(二)、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审批: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应指定专人进行初审,提交分管领导、零售交易业务总部总经理审批,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运营管理总部、信息技术部;
(三)、运营管理总部申请交易单元:运营管理总部根据OA公文中零售交易业务总部的审批意见,向交易所申请新增交易单元,并跟踪申请进度,将结果反馈给零售交易业务总部、信息技术部及申请营业部。
(四)、营业部报备:营业部对VIP交易单元的客户进行调整后,必须通过OA公文形式上报《XXX营业部关于客户使用VIP交易单元的报备》,同时附上《营业部客户VIP交易单元服务申请表》。
第十一条 VIP交易单元申请成功后,运营管理总部以OA公文形式向信息技术部发送增配交易单元的公函;信息技术部收到公函后,在相关柜台系统为营业部添加快速交易单元并及时向营业部IT经理反馈操作结果。
第四章VIP交易单元费用标准
第十二条 VIP交易单元属于稀缺资源,每年需支付服务器托管费、席位费、线路费等相关费用。为保证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特制定VIP交易单元的费用标准。
第十三条 独立VIP交易单元的客户,每年支付交易通道使用费50万(其中:深圳30万/年,上海20万/年),且客户每年的佣金贡献不低于40万。如客户使用单市场独立VIP交易单元(深圳/上海),客户每年的佣金贡献不低于20万。
第十四条 共用VIP交易单元的客户,每年支付交易通道使用费25万(其中:深圳15万/年、上海10万/年),且客户每年的佣金贡献不低于20万。如客户使用单市场共用VIP交易单元(深圳/上海),客户每年的佣金贡献不低于10万。
第五章VIP交易单元调整
第十五条 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协同营业部每年对VIP交易单元的客户进行资质重审,当年的佣金贡献未达上述相关标准,必须通过服务收费方式来补齐差额部分。如客户交易佣金贡献没有达标且不愿通过服务收费方式补齐差额的,零售交易业务总部有权指导营业部对此类客户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零售交易业务总部每年对VIP交易单元的总体贡献(通道使用费和交易净佣金)进行排名,对于总体贡献排名末位的交易通道,为了发挥VIP交易单元的最大价值,零售交易业务总部有权将相关交易通道向其它营业部符合条件客户进行开放。
第六章风控要点及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 严禁将VIP交易单元设置为营业部默认交易通道。
第十八条 营业部IT经理在收到信息技术部反馈的添加VIP交易单元操作结果后,应及时确认本营业部的默认交易通道不是VIP交易单元。
第十九条 严禁营业部员工未经审核批准,私自将客户接入营业部VIP交易单元;严禁营业部未经审批,将客户接入VIP交易单元。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营业部总经理应指定专人定期抽查VIP交易单元上是否有未经审批的客户。
第二十条 当VIP交易单元发生问题时,营业部应立即报告零售交易业务总部、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根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对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处理,如果属于紧急问题则按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及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第七章罚则、附则
第二十一条 营业部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零售交易业务总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扣考核管理分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零售交易业务总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营业部高端客户VIP交易单元服务申请/撤销表
口申请VIP交易单元(交易单元号: )
口撤销VIP交易单元(交易单元号: )
账户名称(机构简称)
资金账号
证件号码
申请/撤销日期
客户签名(机构签章)
在填写本申请表前,营业部已指派专人告知使用“VIP交易单元”的交易及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本人(本机构)对此已经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客户签名(机构签章):
本人自愿申请/撤销“VIP交易单元“服务业务。
客户签名(机构签章):
以下由营业部经办人员填写。经办人签名:
佣金率
注:如存量客户注明原佣金率
风险承受能力
最近一年日均资产
最近一年净佣金贡献
部门领导复核
签名:
总经理审批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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