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池能源昌吉2x350MW热电厂项目烟气脱硫工程 湿式球磨机技术协议
天池能源昌吉2×350MW热电厂项目
烟气脱硫工程
湿式球磨机
技术协议
买方: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希柯中立工业技术江阴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
目 录
附件1技术规范 3
附件2 供货范围 42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49
附件4交货进度 50
附件5 监造、工厂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52
附件6技术服务和联络 57
附件7分包与外购 60
附件8大(部)件情况 61
附件9差异表 62
附件10供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62
附件1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新疆天池能源昌吉2×350MW机组脱硫BOT项目配套的湿式球磨机的技术要求,包括系统及其辅助设备的供货以及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对于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4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5凡在供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需方确认,而且需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6新增机电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14]号文《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规定要求。
1.7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8本技术协议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9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供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最终交付的资料、图纸采用中英文对照,语言的准确性由供方负责。
1.10采用国际单位制。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新疆天池能源昌吉2×350Mw机组脱硫BOT项目,为满足环评要求,要求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出口SO2浓度≤30mg/Nm3、出口烟尘排放≤10mg/Nm3(标态,干基,6%O2)。本工程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的吸收塔。
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一炉一塔脱硫装置。脱硫剂采用外购小于20mm石灰石块,汽车运输至厂内脱硫岛区域,脱硫岛内设置湿式球磨机制浆系统。
本脱硫工程吸收剂系统用卡车将石灰石(粒径小于20mm)送入卸料斗后经振动给料机、斗式提升机送至石灰石贮仓内,再由皮带称重给料机送到湿式球磨机内磨制成浆液,进入磨机再循环箱,石灰石浆液用磨机再循环泵输送到水力旋流器经分离后,大尺寸物料再循环,溢流物料存贮于石灰石浆液箱中,然后经石灰石浆液泵送至吸收塔。
石灰石制浆系统设置2台石灰石湿式球磨机。每套石灰石制浆系统出力为13.5t/h(干态石灰石),成品石灰石粒度要求90%过325目即44μm。两台磨机为左旋、右旋平行布置。
2.2 厂址条件
本工程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二六工镇。昌吉市是昌吉回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乌鲁木齐都市圈的副中心、卫星城市。自治区重要的工、副业生产基地。昌吉市亦是我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州——昌吉州的首府,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东南距乌鲁木齐市35km,东距米泉市28km,东北距五家渠市25km,西北距玛纳斯县111km。
2.3气候条件
本工程位于昌吉市西北部,为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其主要气候特点:冬冷夏热,气温年较差、日较差大,春、秋温度变化剧烈。降水较少,年际变化不大。春、夏多大风,冬季多阴雾天气,冻土深厚。
根据昌吉县气象站1961-2009年气象资料统计得到如下主要气象参数。
累年平均气压 952.7hpa
累年最高气压 992.2hpa
累年最低气压 927.6hpa
累年平均气温 7.2℃
极端最高气温 43.5℃(发生时间2004年7月14日)
极端最低气温 -37.7℃(发生时间1966年12月20日)
累年平均降水量 191.7mm
累年最大降水量 291.3mm
累年最小降水量 122.6mm
累年平均蒸发量 1772.3mm
累年最大平均蒸发量 2165.8mm(发生时间1974年)
累年平均风速 1.9m/s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1%
累年最小相对湿度 0
累年平均水汽压 6.9hpa
累年主导风向 SW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42cm(发生时间2000年1月10日)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 大于150cm(发生时间1969年)
累年年平均沙暴日数 5.1d
累年年平均雷暴日数 7d
累年年平均积雪日数 115.4d
累年年平均大风日数 13.1d
累年年平均日照时数 2744.4h
2.4 水源条件
本工程主水源采用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备用水源采用努尔加水库水;生活用水由榆树沟工业园自来水供给。
2.5 抗震设防
依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图A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昌吉地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对应抗震设防烈度为VII度。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2.6电源条件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6kV、380/220V;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220V(控制)
2.7压缩空气
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为0.45~0.8MPa,工作压力下的露点比工作环境的最低温度低10℃。
2.8 冷却水系统
冷却水系统的冷却水入口温度为15℃。
2.9设计、运行条件
2.9.1 主要设计参数
进厂石灰石中CaCO3含量大于90%。
石灰石粒径不大于20mm,容重1.35-1.5 t/m3
表1 石灰石参数指标
石灰石
单位
数据
CaCO3
%
≥90%
MgCO3
%
2%
SiO2
%
/
MgO
%
/
Fe2O3
%
/
Al2O3
%
/
SO3
%
/
粒径
mm
≤20
可磨系数
哈氏可磨指数HGI
58-70(暂时设定)
注:上表石灰石的哈氏可磨指数HGI无技术数据来源,暂时按照表中数据代为设计
参数指标。
2.10 系统描述
2.10.1以下对石灰石湿式球磨机系统的描述以本工程初步设计为依据,供方在进行石灰石湿式球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时须充分考虑以下各系统、设备、阀门等的控制和系统间的衔接。
整个石灰石湿式球磨机制浆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a. 皮带称重给料机(需方单独采购,参数由供方选型提供)
b. 湿式球磨机
c. 石灰石浆液旋流站(需方单独采购,参数由供方选型提供)
d. 石灰石浆液再循环及输送系统(石灰石浆液再循环泵需方单独采购,参数由供方选型提供)
e. 电气、控制系统
供方提供原则性系统图给需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的系统图设计并供货。
2.10.2石灰石湿式球磨机
制粉工艺系统采用湿磨制粉(浆),汽车将石灰石碎料运至电厂,卸入料斗,然后由斗提机垂直提升至石灰石料仓。
石灰石料仓内石灰石由皮带称重给料机输入湿式磨机进行磨粉制浆,球磨机总的流量(新的石灰石、水力旋流器底流的浆液和水)在球磨机筒体内被粉碎,浆液通过装在球磨机出口的浆液卸料筛进入再循环箱,根据系统浆液浓度按一定比例加入稀释水后,由湿磨浆液泵将石灰石浆液输入水力旋流分离器。
水力旋流分离器下设置石灰石产品浆液分配箱,该产品浆液分配箱有3个落料口,并有2个电动推杆来分配落料口,一个落料口是和湿磨浆液循环箱相连,一个落料口是和石灰石浆液箱相连,一个落料口是和湿磨浆液返回口相连。满足粒径及浓度要求的浆液从溢流口排出进入石灰石产品浆液分配箱;将超尺寸的浆液从底流通过石灰石产品浆液分配箱返回磨机喂料装置再次研磨。
湿式磨机的出力须考虑10%的出力降低系数。
本工程设置 2 台湿式磨机及其相应的系统设备。系统出力为13.5t/h(干态)/套,要求再循环倍率不小于350%。
整个系统采用DCS程序控制,既可连续运行,也可定期运行。
2.10.3系统设备布置条件
在1座直径为Φ10m的石灰石料仓下布置2台皮带称重给料机;皮带称重给料机平台高度7.0m,两台湿式磨机布置在磨机房内±0.000m层。
3 规范和标准
供方在设计过程中、选用设备、确定系统等,应遵循本规范书要求及以下规范与标准,但不仅限于此。供方也可采用不低于以下规范及标准的其他国际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但必须在报价书中予以说明,并提供该标准或其复印件,提交需方审查和备案。
DL/T5-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28-93《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JB/T10731-2007《脱硫用湿式石灰石球磨机》
DLGJ158-2001《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
YB9070—92《压力容器技术管理规定》
GBl50—98《钢制压力容器》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DL5022-93《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B/T11263-1998《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
冶金部YB3301-92《焊接H型钢》
冶金部YB4001-91《压焊钢格栅板》
DL5053-1996《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GB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 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GB 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8-92《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755-2000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997-1981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1980《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4942.1-2001《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10068-2000《轴心高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制》
GB/T10069.1-GB10069.3-8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1032-85《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NDGJ16-89《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SDJ27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GB50221—95《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D30—87《发电厂检修规程》
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l23—88《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检验方法》
GB0198—9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09—83《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建质(96)111号《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建(96)159号《火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JJG351—96《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检定规程》
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建(1995)36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DL5017-93《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B156-93《标准电压》
GB2099-80《单相、三相插头插座技术条件》
GB12476.1-90《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S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篇)
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231—7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除以上标准外,还应遵守:
GB1135—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700—88《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5680—88 《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JB—TQ4000.3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5—86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EC《电动机技术条件》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YB9073—94 《钢制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条件》
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GB3162—82 《性能试验精度和验收等级》
GB3095-8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4-2013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其它未标注的标准仍按国标、部标制造验收。
在需方的认可下,供方可以采用超过上述条款指明的规程、标准最低要求的标准,使得设计和材料更高级、更经济,能使本技术协议书中所述供方提供的设备成功地连续进行。
4 技术要求
4.1 系统设计基本要求
4.1.1对供方所供设备总的要求
本工程要求石灰石制备工艺系统采用湿磨制浆,要求供方必须有实际工程业绩,并须提供真实书面材料证明所供设备、系统有优良的运行业绩。
石灰石制浆工艺湿磨机系统的设计、工艺、设备和系统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技术,能保证具有较高的可用率,较少的能耗并且符合环保要求。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应成熟可靠,任何带有试验性质的系统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采用当代最适合的技术,造价要合理。磨机可以连续或非连续运行。在所有运行工况下,磨机能确保提供FGD工艺所需的石灰石浆液。
供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具有高的可利用率、运行费用最少、观察、监视、维护简单,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湿磨系统的预期寿命为30年以上,并且有满足负荷变化的能力。
供方对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须有先进的技术支持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设备部件的制造过程应是高技术的,加工准确并有良好的光洁度、合适的公差配合。易于磨损、腐蚀或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易于得到,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安装或维修时便于起吊或搬运的措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应装在所有的重型部件上。
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应是新的和优质的,使维修工作量最少。铸件和锻件应符合材料规范,无裂纹和有害的缺陷。机械部件及其组件或局部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的要求,满足所有工况下的功能而不产生过度的应力、磨损、振动、腐蚀、老化、内外泄露和其他运行问题。
供方中标后,应根据工艺需要和需方要求,综合安全运行、经济合理、维修方便等各方面的因素提出磨机布置方案。
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铸件和锻件应符合各自的材料规范,应无裂纹和有害的缺陷。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包括必要的处理、检验和试验。
机械部件及其组件或局部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钢结构和其它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作防锈、油漆处理,其标准可按供方提供的并经业主认可的标准执行。其颜色在签定合同时由需方认可。
在建设期间,供方必须采取所有需要的措施(包括提供指导)以确保与脱硫装置同步的施工、运行和验收。磨机系统的调试对机组运行的影响应降至最低,供方应提交切实可行的调试计划。
磨机系统应能快速启动投入,在负荷调整时有良好的适应性,在运行条件下能可靠和稳定地连续运行。应具有下列运行特性:湿式球磨机应能适应在供方保证的最小和最大负荷量之间的任何负荷。这个要求包括:不需要另外的和非常规的操作或准备。装置应能在最大和最小污染物浓度之间的任何值下运行,排放污染物不超出保证的排放值。
所有在需要维护和检修的地方均设置必要平台和扶梯,供方提供设计图纸,不含平台供货;平台扶梯的设计满足需方范围及GB4053.1~GB4053.4或《火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DLGJ158-2001中的要求。
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任何高于85dB(A)的设备,均应采取措施将噪声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
设备铭牌上要求标明设备的KKS编码(需方在设计联络会提供)。
系统设计应包括测量和控制制浆量、制浆效果(粒径要求)和磨机的转速,同时提供就地控制柜。
必须采取措施限制设备噪音和粉尘的排放,使其在允许限度之内。
磨机应避免石灰石浆液的泄漏。
在运输之前,球磨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在工厂进行装配,校准和试运行,以确保现场正确重新组装,预装配的组件在车间装配后都应做好匹配标记。
在球磨机运行时应能进行例行维护,球磨机按要求配套所有润滑配件、油表自动加油器等。
石灰石磨机应密封严密,防止有介质泄漏。
球磨机应配备全套驱动系统,包括电机、减速器和空气离合器。供方提供全套枢轴、齿杆轴承和环状齿轮的润滑系统,磨机齿轮和齿杆配备有自动润滑系统。润滑油系统能确保油泵故障时,在磨机逐渐完全停下来过程中对轴承不会损害。在所有运行条件下,甚至是在起动时都能保证足够的润滑。
湿球磨机槽由高合金钢或橡胶衬里的低碳钢制造,球磨机有橡胶内衬,包括橡胶板提升机构。供方提供更换衬片的全部说明。
石灰石磨机应有方便的加球手段和措施。
与球磨机配套的全部管道、阀门、齿轮、减速器、电机、仪表、控制和其他辅助设备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提供全套齿轮防护罩。
磨机顶部与外框使用外部法兰螺栓连接。在运输前,球磨机和辅助设备应在工厂进行装配,校准和试运。为确保现场正确重新组装,在运输之前,预装配的组件在车间装配后都做好匹配标记。
供方应提供全部维修用的专用工具和所有必要的阀门、仪表,控制和软管等。
4.1.2设计/工作范围:
需方向供方提供石灰石制浆工艺系统拟定和皮带称重给料机布置、磨机房布置等必要的设计资料。
供方应明确提出石灰石湿磨机制浆工艺系统所需水量、推荐固含量浓度、浆液质量流量、压缩空气的压力(如果有)、流量及品质要求;应明确提出系统用水的压力、流量及品质要求。并在其设计资料中得以体现。
单套湿式球磨机基本技术参数(供方补充)
项目
数据
单位
湿式球磨机入口石灰石粒度
0-20
mm
湿式球磨机制浆系统循环倍率
350
%
湿式球磨机入口固态原料量
13500
kg/h
石灰石密度
1500
kg/m³
石灰石温度
常温
Cels
湿式球磨机制浆系统水力漩流器溢流固体含量
30
wt %
湿式球磨机制浆系统水力漩流器溢流出口粒径
90%≤44
μm
推荐湿式球磨机出口固体含量
60
wt %
推荐石灰石水力漩流器底流返回湿式球磨机循环浆液固体含量
56
wt %
推荐石灰石水力漩流器入口浆液固体含量
47
wt %
磨机出口石灰石组分粒径尺寸
90% ≤80μm
石灰石水力漩流器底流粒径尺寸
90%≥44μm
4.2 石灰石制浆工艺系统技术要求
4.2.1系统设计原则:当进厂石灰石粒径分布范围为0~20mm时,单台球磨机进料量≥13.5t/h:(干态石灰石原料量)。制浆系统成品浆的粒度要求90%通过325目,石灰石浆液浓度25%-30%(wt)。
本技术协议书后附有本工程石灰石制浆系统图,用来表明需方所购的石灰石制浆系统的基本工艺流程和其基本思想,供方必须根据自己所供设备系统的特点和性能要求对本工程湿式球磨机及相关设备进行详细的、完整的设计,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石灰石制浆湿磨机系统年运行小时按≥7500小时考虑。
石灰石制浆湿磨机系统可用率≥99%。
石灰石制浆湿磨机系统服务寿命为30年。
4.2.3湿式磨机车间内的粉尘浓度应低于8mg/Nm3,必须采用措施限制设备噪音和粉尘排放,使其在允许限度之内。
4.2.4湿式球磨机及相关设备应先进、成熟,应可以连续或非连续运行。
4.2.5各设备减速器应满足《JB/T9002-1999》的要求。
4.2.6供方在电机、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时应满足需方可提供电源的要求。
4.2.7电气要求
6kV电动机应为高效电机选用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电机集团公司、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产品,380V电动机随湿式球磨机本体选择厂家;所有电机由买方最终确认品牌。
4.2.7.1、电动机的电压
电动机的电压规定如下:
380V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范围为200KW以下;
6kV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范围为200KW及以上。
4.2.7.2、规范和标准
机电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14】号文《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规定要求,卖方不得提供淘汰目录中的产品。且卖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下面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此。
GB755-2008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997-2008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2006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4942.1- 2006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10068.1-198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现行)
GB10069.1-GB10069.3-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1032-2012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14711-2013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18613-201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电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254-2013 高压三相笼形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0391-2008 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55)
JB/T6226-2005 大型火电设备风机用电机技术条件
4.2.7.3、技术性能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协议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除非买方同意或有另外的规定,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比它所驱动的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功率至少有10%的设计冗余。在设计的环境条件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的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2)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5%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3)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对于6KV电动机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70%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对于380V电动机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4)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6KV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0%,要求使用非磁性槽楔。380V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50%。电动机定子绕组和鼠笼转子材质为铜。
(5)直流电动机
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电动机应能耐受253V(+115%额定电压)最大直流电压,在最大电压下运转一个小时而无损坏。在最低192V(+87.5%额定电压)直流电压下,电动机还应能够驱动相关联的设备。
电动机应为串联电阻起动式。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250%。
(6)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7)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
(8)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9) 电动机应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10)电动机能效等级不低于最新能效等级要求的2级能效等级要求。
(11)6KV电动机采用真空开关(真空接触器)进行供电,开关柜内设过电压保护装置,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买方认可。
(12)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13)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14)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15)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16)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17)对于6KV的电动机应提供起动电流,起动时间的计算书及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允许堵转时间、电动机等效发热时间,功率因素,效率等参数卖方提供买方并确认。
(18)电动机所配套的油站(如果有)应为整体封闭式结构,户外布置的油站应满足户外露天布置的运行条件。
4.2.7.4、设计与结构要求
4.2.7.4.1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电动机应采用卧式(或立式)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级。如布置于户外,电动机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且应有防雨、防尘等措施。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电动机需要安装空间加热器,以防止电动机停运时内部潮湿和结露,加热器装在电动机内侧容易查看的地方。电动机应根据相关规程要求安装测温装置。
(2)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这类隔栅应符合适用的标准,并应能够耐腐蚀。对于通风隔栅,应进行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为了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绕组和气隙,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
(3)电动机采用空-空冷却方式。
(4)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端子盒能防水,防尘,防腐蚀。主要有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测量元件出线端子盒等。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应从电机向轴伸端视之,电动机的主接线盒位于检修平台机座左侧。大功率电动机接线盒的大小应满足其实际供电的动力电缆接线的安装要求。
4.2.7.4.2 接地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4.2.7.4.3 轴承和轴承盖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绕组。所有电动机轴承采用FAG、SKF产品,最终品牌由买方确定。轴承通常应与下列要求保持一致:
(1)在可以满足规定的用途、操作条件和外壳等项要求时,卧式电动机可装有套筒式轴承。立式电动机应装备带护罩的推力式轴承。
(2)便检查和更换轴承时不必拆卸电动机或拆下电动机的联轴器。制造轴承的巴氏合金应符合相关标准。油环应为单片固定结构。应提供用于检查油环的装置。
(3)轴承应有接近气隙的简便方法,以便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气隙的尺寸应适当,以弥补因轴承磨损和转子与定子的有些膨胀两者综合因素所导致的转子位移,从而使转子与定子两者互不接触。
(4)提供的所有油位观察仪均应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的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
(5)当采用压力油润滑的卧式电动机时,电动机轴承应为套筒式,压力油来自供起动和紧急操作用的、具有油环装置的被驱动设备的润滑系统。当压力油系统不工作时,油环装置应足以满足电动机起动和至少半小时的连续运行要求。电机制造厂应提供润滑油流动指示计来指示每个电动机轴承流出的油流方向。
(6)具有轴架式轴承的电动机应配有两个与基座绝缘的轴承轴架,并应在驱动端(联轴器端)的轴架上提供一个可拆卸的接地搭接片。
(7)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配备润滑油加油嘴,这样不必拆卸电机便可将润滑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电动机在装运时,应正确地将轴承箱包装或加注制造厂商允许的润滑油,并应在电动机上配备排泄装置和写有在将电动机投入运转之前需要完成的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
(8)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卖方应提供阐述确定轴承额定使用寿命所依据的资料以及这类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电动机性能记录。
(9)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4.2.7.4.4 联轴器
(1)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的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电动机和联轴器的端部浮动应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
(2)实心轴的立式电动机应具有一个符合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尺寸要求的延伸轴。
4.2.7.4.5 转子拆卸
带套筒轴承的卧式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转子的拆卸,即在拆卸转子时不必拆下联轴器,也不必起吊或用千斤顶顶起电动机机座或定子。
4.2.7.4.6 转向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4.2.7.4.7安装与装定位销
(1)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装方式。卖方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2)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3)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4.2.7.4.8 排水孔
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4.2.7.4.9电缆
卖方应提供就地控制箱至设备本体的电缆。电缆选型应经买方确认。
4.2.7.6、需要变频调节的电机应为变频电机。变频器应话在动力箱内且变频器采用一对一设置,动力箱应符合第4.14条就地控制箱的要求。变频器采用AB、ABB、西门子产品,最终由买方确定,变频器应能就地或远方控制,能接受4~20mA控制信号,并输出4~20mA频率和电流反馈信号和运行、停止、故障等开关量状态信号至远方DCS。
4.2.8仪表控制要求
4.2.8.1总体要求
4.2.8.1.1卖方应负责设计并提供湿磨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所需的仪表和控制装置。无论本技术要求是否作出规定,卖方都应负责为湿磨系统及其辅助系统设计和提供必要的就地指示仪表、远传仪表、控制装置、试验接口(如需要)及其安装所需的材料和附件。
4.2.8.1.2卖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须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与买方对工艺系统的整体控制方案相协调。
4.2.8.1.3卖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的检测、调节、连锁保护由卖方统一考虑,所需的仪表设备均属于卖方供货范围。
4.2.8.1.4为满足磨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石灰石湿式球磨机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制浆量、制浆效果应进行测量和控制。
b. 石灰石湿式球磨机轴承温度热电阻。
c. 石灰石湿式球磨机电动机轴承及线圈温度热电阻。
d. 润滑油和液压系统的测温热电阻。
e. 润滑油和液压系统的温度、压力、流量、油箱油位等就地显示仪表。
f. 润滑油和液压系统的过滤器差压信号器。
g. 润滑油和液压系统油压、油温报警用就地开关量仪表。
h. 油系统联锁用的开关量仪表。
i. 石灰石湿式球磨机与胶带称重给料机连锁用仪表
j. 其它应随石灰石湿式管磨机成套提供的热工检测及控制设备。
4.2.8.1.5对买方为实现控制功能而在本体上增加的测点,卖方应无条件为其提供安装接口,并不得因此而延迟交货。
4.2.8.1.6 卖方配套提供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应具有成熟的应用业绩,并在设备布置现场环境的振动、粉尘、潮湿及电磁干扰工况下正常工作。
4.2.8.1.7买方对于卖方供货清单中设备型号的确认并不代表买方将为该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承担责任,卖方应完全保证所供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优良性。无论是否经过买方确认,卖方都应无条件对所供产品性能和质量中的缺陷、不足和与合同要求不符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产品,而不增加任何费用。
4.2.8.1.8连接到仪表和就地控制信号室应当采用标准类型,连在DCS的仪表接口信号应是标准的4~20mA信号,可提供充足的信号给DCS,以保证在中央控制室进行监测和控制。
供方应提供湿磨系统整套的仪表和就地控制设备,包括所有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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