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摘要社会保障是中国公民一项基础权益,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有着重大意义。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历史背景不相同多个原因影响,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严重,这对经济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亟需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关键词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长久有效机制。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经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组员尤其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群体基础生活权利给保障社会安全制度,其本质是维护社会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历史阶段不相同多个原因影响,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和实现
2、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怎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是目前面临一个重大课题。一、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必需性。(一)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总体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发展。不过,中国统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还未建立,结构性问题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1.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构架已基础形成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础养老、基础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关键,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停扩大,社会保障水平不停提升。首先,伴随社会
3、保障制度不停完善,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停扩大,参保人数不停增加。养老保险方面:末,全国参与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人数为235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59万人;参与基础养老保险农民工人数为26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1万人;参与企业基础养老保险人数为215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16万人;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86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96万人。医疗保险方面:末,全国参与城镇基础医疗保险人数为401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325万人;参与医疗保险农民工人数为43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万人。失业保险方面:末,全国参与失业保险人数为127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5万
4、人;参与失业保险农民工人数为1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万人。工伤保险方面:末,全国参与工伤保险人数为148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9万人;参与工伤保险农民工人数为55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5万人。生育保险方面:末,全国参与生育保险人数为108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22万人。其次,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不停提升,基金收入连续增加。其中,城镇基础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491亿元,比上年增加18.0%,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待遇提升,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城镇基础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672亿元,支出279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0.8%和34.2%。医疗保险覆盖面不
5、停扩大,医疗保障水平不停提升;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0亿元,支出1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8%和22.7%。整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2亿元,支出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6.4%和23.5%。2.劳动社会保障权益严重缺失中国即使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了合理有效保护。首先,社会保险覆盖面偏窄,相当数量劳动者还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末,中国参与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人数总和为23550万人,分别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75.7%(末城镇就业人员31120万人)和全国就业人口(末全国就业人员为77995万人)30.1%;末
6、,全国参与失业保险人数为12715万人,分别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40.8%和全国就业人口16.3%;末,全国参与工伤保险人数为14896万人,分别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47.9%和全国就业人口19.1%。据统计,现在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女职员只有26.5%,其中国有企业百分比最高,为32.3%;私营企业为27.8%;外资企业为6.3%。医疗保险覆盖面最广,参保率较高,但距离全民医保还有差距。其次,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造成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不平等。统一社会保障模式是指社会不一样群体人群参与同一个社保制度,待遇发放含有相同标准,不存在群体差异性,而且在全国范围流动没有任何障碍。因为中国长久存在二元经济结构,使
7、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也展现出显著二元性。现阶段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城镇和乡村不一样制度模式和管理方法,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问题十分突出。现在正在试点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向企业看齐却不包含机关公务员等,造成了机关职员和公务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平等,不利于建立统一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层次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络,出现劳动者社会保障缺失真空。从本质上讲,社会保障制度是管理和应对社会风险一个制度安排。每个劳动者既面临老龄化风险,也见面临多种多样不一样社会风险。所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需要不一样层次,方便应对不一样风险。现在,中国即使建立了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在内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但各项制度之间缺
8、乏有机联络,没能实现有机衔接,部分劳动者长久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造成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另外,为提升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愈加好地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很多国家全部建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责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即使也提出了发展企业年金,但缺乏统筹协调,抑制了企业年金发展。据统计,现在中国引入企业年金制度绝大多数全部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含有垄断性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百分比很小,而中小企业几乎没有。(二)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影响。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问题提出,关键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以愈加好地构建友好社会。劳动者是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生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劳动就
9、业权离不开社会保障系统支撑。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社会保障,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对劳动者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部将产生不良影响。1.不利于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依据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人知识、能力、健康等素质提升对经济增加相关键贡献。这种贡献可能比物质资本、金融资本贡献要大得多。而人力资本形成离不开教育和培训。在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条件下,劳动者除了基础生存和发展权利能够得到维护外,受教育权利也能够有所保障,从而使其劳动技能能够经过培训等方法不停提升,个人素质也所以得以提升,进而促进人力资本形成。2.加深劳资矛盾,加剧劳资冲突。中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和劳
10、动者必需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要求,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础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情况不可缺乏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一项关键社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使用人单位得以逃避法定义务,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尤其是部分民营企业,长久以来,不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这加深了劳资矛盾,加剧了劳资冲突。3.不利于经济社会友好稳定发展。社会保障被称为国民经济稳定器,它作为现代社会公民确保制度和福利提供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提供了一个“安全网络”,为全体社会组员基础物质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使社会组员在其因多种原所以碰到生活困难时能够取得“生存
11、权利”保障。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是经过利益再分配保障公民基础生活需求,缓解劳资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社会环境。假如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社会保障制度缺位,将会使社会组员在失去工作机会或劳动能力后得不到任何帮助,也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不利于经济社会友好稳定发展。二、现阶段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原因分析。目前中国部分劳动者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造成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这是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结果。具体而言,关键表现在以下多个方面:(一)政府宏观层面错位。宏观制度和政府实施层面缺失和错位是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深层次原因。1.长久制度性障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在计
12、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建立起来。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二元社会结构模式把社会组员人为地划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而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方面,制度安排表现出对城镇居民倾斜,城镇居民以就业单位作为保障,农民保障来自土地。社会保障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形成了权力和责任高度统一。在这种制度背景和制度环境下,农民和城镇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方面表现出了显著区隔,形成了不一样身份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城镇差异,城镇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差异显著。这关键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此项改革受益者并不包含大量农民劳动者。因为户籍制度能够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关联资源,户籍制度对农民排斥成为农民工在流入
13、地就业却无法享受社会保障根源。农民劳动者城市身份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她们无法在城市正式就业体系中找到工作,只能在体制外寻求那些不受任何保护边缘职业和底层职业。二是各项改革受益者并不包含大量从正规就业群体中脱离出来灵活就业人员和部分民营企业劳动者,她们因为脱离了正规就业单位,所以其工作及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无法得到合理确保。2.制度可操作性手段不完善。社会保障应该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要求、并以国家强制力确保其实施一个制度。而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相关立法严重滞后、法律制度欠缺给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多问题,如保障对象不明确、保障资金起源不稳定、保障管理不到位、保障标准不统一等。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一
14、部系统完整社会保障法规,更没有形成对应法律体系,这使得中国社会保障领域无法可依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3.政府职责推行力度不够。政府能否完全推行职责和推行效果怎样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实施有决定性影响。政府职责推行力度不够关键表现:一是政策失当。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偏差和政策机制某种程度上失灵是造成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问题产生关键根源。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她们作为社会组员一部分理应享受社会保障权益;二是对社会保障财政支持严重欠缺、立法不够及监管不力等。即使中国宪法和劳动法等立法明确要求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权,国家和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但在现实中用
15、人单位有法不依情况相当普遍,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实现和维护。(二)部分用人单位有法不依。部分用人单位有法不依和社会责任缺失造成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保护是造成目前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另一个关键原因。即使中国劳动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因为中国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缺点(关键适适用于城镇公有制机关、团体和企业,而不适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有些条文模糊不清,这就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不推行法定责任漏洞,突出表现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缺乏安全卫生保护条件场所工作;以非法拘禁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更有甚者,部分用人单位还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社会保障权益更是
16、无从谈起。(三)劳动者本身权益意识不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拥有和实现除了需要政府制度和企业层面主动作为外,还需要劳动者本身含有强烈权益意识,而很多劳动者因为受本身条件限制,权益保护意识相对淡薄。首先,部分劳动者长久对本身社会保障权益认知不足,主张和维护本身社会保障权益意识不够。部分劳动者过分关心工资收入和工作机会而忽略社会保障权益;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很多农民工作为传统小生产者比较重视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并不认同和了解社会保障制度,更谈不上维护本身社会保障权益。如社会保险需本身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农民工往往因为现实考虑而不愿意付出自认为并无须需支出。一项针对农民工调查发觉,有近半数农民工
17、对于用人单位和本身参保持无所谓态度,其理由关键有:缴纳保险费降低了现金收入;担心未来社会保险没有“保险”;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敢向用人单位争取社会保障权利。即使购置了保险,退保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次,劳动者维护社会保障权益法律意识不足。部分劳动者受知识少、文化程度低等原因限制,法律意识淡薄,这使其不能事先预见可能社会风险而进行自我保护,同时在权益受损害后不知道怎样使用方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最终,部分劳动者组织化程度低,这里关键是指非公企业劳动者。因为很多非公企业没有组建工会,所以在其中就业劳动者,她们得不到工会保护,使这部分劳动者缺乏利益表示和权益维护渠道和载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经过集体
18、力量,愈加好地维护自己权益。三、构建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长久有效机制。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是劳动者权益关键组成部分,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是构建友好社会肯定要求。所以,必需加紧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长久有效机制。(一)政府应关键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维护劳动者权益。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政策,政府作为政策制订和实施主导部门,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应发挥关键作用。1.构建统筹城镇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首先,要统筹城镇发展,制订适合中国国情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转变人口管理方法,立即实施由户口管理向身份证管理转变,将依附于户籍背后就业、教育、住房、社会
19、保障等衍生物从户口薄上去掉,把全体社会劳动者纳入到统筹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社会保障全方面覆盖,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其次,要建立相互衔接、统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经过立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有效衔接,同时发挥国家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和商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使劳动者不管在失业还是在职期间或在遭遇多种社会风险时全部能取得合理社会帮助,确保全部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得以实现和维护。2.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加大立法力度,立即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系统地规范中国社会保障工作,以使中国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制化正常轨道,确保社
20、会保障资金在征缴、管理、利用、保值和增值等方面全部能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应在中央一级建立社会保障基础法,在此基础上颁布全国性包含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单行法规,形成比较稳定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从立法层面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其次,要加强执法检验,强化对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监察力度。必需立即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建立起完善劳动监察体系,对那些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行为进行有效和立即阻止,对那些拒不向职员提供社会保险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切实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最终,完善司法救助程序,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使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寻求司法保护,得到应有法律帮助。3.加强宣
21、传教育力度。大力拓宽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灵活利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提升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本身权益意识。提议国家加大对劳动保障普法工作投入,以提升劳动者法律意识为关键,用3年左右时间,组织一次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制教育轮训。(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保障是企业应负担社会责任。中国劳动法及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明确要求,企业要为职员参保各项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各项费用,政府对不负担责任企业严加惩处。目前中国企业负担社会保险面临很多现实困境,这造成企业有险不保,有险无保,参保欠保。在五大险种中,部分
22、企业只参与一、两种保险,或不参与保险;有些企业即使参保,但欠保、骗保。企业对社会保险责任逃避是中国目前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关键原因。首先,要加强企业社会保险责任制度设计和观念重构,切实落实企业在社会保障中责任和作用,表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标准;其次,要强化立法进程,用立法规范和硬约束来强化企业推行社会保障社会责任,促进社会保险全方面覆盖,维护劳动者权益;再次,要从严格签署和推行协议入手,引导企业负担社会责任,同时加大对欠保、骗保企业处罚力度,强制收缴保费,对不推行社会保险责任企业要强硬处罚;最终,要深化企业公平效率观、权利义务观,强化企业社会保险责任意识,主动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从根
23、本上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三)充足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劳动法第88条要求:“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这既是劳动法给予工会组织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基础职责所在。工会作为集体劳动权代表,在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协调劳资关系中应该发挥关键作用。但现在中国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率比较低,劳动者加入工会主动性不高。同时,工会组织也没有充足发挥维护劳动者权益作用。企业工会维权职能退化,减弱了工人内部组织性,增强了劳动者弱势地位。所以,要加紧企业工会组织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充足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把工会推行职责关键转移到维护劳动者权益上
24、来。同时深化工会改革,深入提升工会地位,明确工会权利,以在企业内部形成劳资抗衡机制,使工会真正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组织。(四)提升劳动者本身素质,增强其维权意识。劳动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一个关键原因是因为部分劳动者法制观念微弱和缺乏维权意识,而提升劳动者本身知识水平及维权意识是处理这一问题关键路径。所以,要加强对劳动者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使她们在本身权益受损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要重视提升劳动者本身素质,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竞争力,以使劳动者能适应市场需要,愈加好地维护本身正当权益。参考文件。1刘燕生。劳动者社会保障M。北京:法律出版社,.2孟刚。劳动权益保障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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