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4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5
大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5
设备定时检验制度 6
设备定时检测制度 7
设备定时检修制度 7
设备定时维护保养制度 8
电气设备安全定时检验制度 9
干部上岗检验制度 9
巡回检验制度 9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10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0
机电设备检验措施 11
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11
油脂管理制度 12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12
电缆管理制度 13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3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4
运输设备和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4
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5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6
电气试验制度 16
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17
停送电管理制度 18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19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20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20
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工管理制度 21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1
机电事故管理措施 21
电气事故追查制度 22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22
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23
钢丝绳使用、管理、检验制度 24
调度绞车管理制度 25
调度绞车维护保养制度 27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7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28
机电设备更新改造、报废制度 29
配件管理制度 30
机电设备回收制度 30
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30
井下供电管理制度 33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34
机电科"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35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设置专业管理小组,各小组配置专职管理员,负责生产部机电设备检验和安装验收工作,并和各使用单位机电组长及机电设备包机人组成管理网,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机电科对生产部全部设备要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卡片和设备牌版。并依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立即更正,每个月和使用单位查对,做到帐、卡、物和牌版对照统一。机电科负责每个月将设备固定资产变更情况报财务科,并将对应信息录入微机管理。
三、在供给部出库小型设备及材料,要经专职人员验收。验收内容关键是:查看数量是否正确;技术质量是否合格;图纸资料、配件及工具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并将技术资料交机电科档案室保留。大型设备及25mm²以上电缆由机电科组织专员进行验收,并由专员搜集技术资料,将资料交机电科档案室保留。入井防爆电气设备还要实施入井验收制度,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四、机电科对各单位机电设备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时检验。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使用单位应立即整改。
五、按《标准》要求,煤矿关键设备及设备关键部件必需进行定时技术检测,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时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各单位要对使用机电设备进行定时维护保养和检修,关键设备检修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七、关键设备新增或更新改造要经过相关技术人员研究论证,由总工程师同意后实施。通常设备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八、机电设备超出使用年限达不到使用要求,或因损坏严重修复费用超出原价80%,应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机电科要注销帐卡。报废设备只可拆另部件使用不可整机再用。报废物品处理要按矿相关文件实施。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设专职电气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检验各单位电气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电气设备实施包机管理,包机人负责电气设备检验维护和通常检修工作。
三、电气设备实施标志牌管理,要注明设备名称、编号、型号、用途、包机责任人,开关设备还要注明过流整定值、短路整定值、整定人等内容。
四、电气设备应定时进行耐压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捡漏继电器应定时进行漏电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开关整定值要经过专业人员进行线路计算来确定,并每三个月重新整定,其它人不得随意改动整定值。
六、防爆电气设备入井使用前要经过专职人员检验,合格后贴入井合格证,然后使用。
七、各单位管理人员,机电科,安全质量检验组应定时对各单位电气设备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整改。
八、变电所值班员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统计、漏电试验统计、故障统计、检修统计等。
大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矿井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矿机电设备必需实施以预防为主,实施计划检修方针,大型设备检修尤其关键。关键包含: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综合采煤机、综合掘进机、锅炉等。为规范管理,制订本制度,相关单位应遵照实施。
二、大型设备检修周期要求以下:
1、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要求每十二个月春季进行检修。
2、锅炉每十二个月夏季进行检修。
3、综合采煤机和综合掘进机要求每迁居一次,进行一次大修,通常不超出十二个月。
三、大型设备检修应以机电科为主,成立该设备检修管理小组。要求主责任人和关键参与人员,明确责任。如需要请外单位帮助,应报矿总工程师同意。
四、大型设备检修应制订具体检修计划和安全方法。报矿总工程师同意,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五、检修前,管理小组应列出备品备件计划表,并准备齐全,不能影响检修进度。
六、备用设备应实施轮换检修,尽可能不影响生产运行。如需停产检修,应制订停电、停风、停水安全方法。实施前应召开相关单位安全调度会议,做出周密安排。实施过程中由调度室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七、检修过程中,责任人应现场指挥,把握检修质量和安全。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修情况和进展,确保整个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八、经过检修设备必需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验收。各项技术指标达成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管理小组应认真作设备检修统计,交机电科档案室保留,以备查阅。
设备定时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转,应制订设备定时安全检验制度。各相关单位必需严格实施。
二、设备安全检验,必需实施“四检制”(班、日、旬、月)和“班中三检制”(班前、班中、班后)。各单位和标准化检验组应各司其职,搞好设备定时检验工作。
三、各单位设备司机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设备检验工作。班组长要做好当班设备巡检工作。包机人要天天最少具体检验一次所包设备。
四、各单位责任人应每七天不少于四次对本单位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五、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分为专业科室检验和综合评价组检验。
机电科各专业管理小组检验应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要求每七天不少于四天现场检验。将查到问题,向使用单位下发一级整改卡,要求立即整改。并将天天检验情况统计汇总,每七天对各单位进行评价,月底汇总和各单位工资挂钩。机电科可依据检验情况直接对包机人进行处罚。
综合评价组由安全科组织,机电科安排专员参与分管机电项目标检验工作。每七天对各队进行检验和评价工作。
六、新安装设备必需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定时检测制度
一、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定时对我矿关键设备及设备关键部件进行技术测定。
二、设备技术测试应由含有技术测试资格机构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不然应停止使用,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测试合格后,测试单位应出具设备测试汇报一式三份,一份交总工程师,一份交技术科,一份存机电科档案室保管。
四、需要测试设备和部件关键有:
1、主提升机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测试。
2、主排水泵和锅炉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测试,设备使用压力表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校验,安全阀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校验。
3、主通风机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测试。
4、主绞车(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
主通风机(主轴,风叶)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探伤测试。
5、窄轨车辆制动距离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测试。
6、车辆连接装置要求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静拉力测试。
7、杂散电流要求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测试。
8、斜井防跑车装置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测试。
设备定时检修制度
一、全矿机电设备必需实施以预防为主,实施计划检修方针,切实做好机电设备检修。
二、依据设备不一样性能要求,机电科要求多种设备小修中修大修检修周期,各使用单位依据情况制订具体检修计划。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检修计划由机电科制订。故障设备检修统一由部办依据再生库备用设备数量制订检修计划,逐步安排机修厂检修,不得影响各单位使用。
三、制订检修计划应遵照以下标准:
1、备用设备或备用部件和运行设备应定时轮番检修。
2、要利用节假日对无备用设备年度、季度和月度检修。
3、班中检修应利用检修班(四班制)或交接班(三班制)进行设备通常性检修或设备紧急检修。
四、各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应提前报相关单位审批。需要停产检修计划,要经过生产矿长同意。实施前,做出细致周密安排,制订停风、停电、停水和停运安全方法。要严格按计划实施。
五、设备检修计划要要求检修单位和责任人。
六、设备检修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七、经过检修设备必需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作为备用。
设备定时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单位必需根据《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时维护保养。
二、各单位要制订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维护和保养要实施包机管理,责任到人。关键设备包机人应由机电组长担任。队长监督实施。
三、严格实施“四检制”(班、日、旬、月),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常常保持整齐、清洁和润滑。
四、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实施润滑五定制度: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时。
五、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应做到以下几点:
1、检验设备变速箱和轴承油量是否充足,油质是否合格,应定时加油(不超一月),定时更换(不超六个月)。
2、定时为风机通风口和风叶除尘(不超六个月)。
3、定时更换水泵盘根(不超三月)。
4、定时更换空压机空气滤芯(不超一月)。
六、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机电科要定时检验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七、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设备检验统计、润滑统计、维护保养统计。
电气设备安全定时检验制度
一、在机电矿长领导下,机电科每个月组织一次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验,根据下发检验通知单,各单位参与人员必需按时参与,无故不得缺席。
二、机电科开展井下电气管理及设备管理日常检验,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每七天对各单位现场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处罚。
三、各组检验人员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要求,认真检验并做好统计,存在隐患问题立即下“五定表”,要求各单位按下五定表要求,限期整改,对复查不能按时处理,将通报处罚。
四、各单位参与检验人员,必需带齐工具、量具,检验人员要认真负责,每个月确保将井下全部机电设备检验一遍。
五、检验人员要对各检验地点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电气设备运转完好情况,多种安全用具、图牌板等进行检验。
六、参与检验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查出问题严禁循私舞弊,失爆、失保要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矿相关机电管理要求处理。
干部上岗检验制度
一、矿领导每个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验,机电科每个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验。
二、机电正、副科长定时或不定时对本岗位上岗检验。
三、主管各队修理工天天对本岗位检验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
四、在检验中发觉问题一律填写统计,并填写检验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需署名。
五、对查出问题立即处理,并立即汇报。
六、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巡回检验制度
一、各连队责任人上班后,必需对自己所管范围巡视一遍,对存在问题,立即安排人员处理 。
二、当班责任人要检验本班工人上岗、设备运行情况,将存在问题,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三、设备包机人巡视本人所包设备每小时应不少于1次,对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四、设备司机是自己所操作设备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实施“一班三查”,有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五、各包机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巡回检验,对发觉问题作出统计,并上报队长和副队长立即安排处理。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足发挥设备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主动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施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施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天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订对应管理方法,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缺点加强日常检验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常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停改善设备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提议。
六、包机人要制订合理备品备件和材料计划,确保设备维护和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检验统计、润滑统计、维护保养统计和设备事故统计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个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七天对各单位设备维护保养进行检验,对管理较差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凡在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需经相关部门审查立案,方可持证上岗。
二、凡本矿领导,业管管理员进入要害场所检验工作,全部应在登记薄上签署检验情况及要求意见。
三、上级领导要进入要害场所检验工作,可由相关人员陪同,但要进行登记。
四、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需经矿相关单位同意并派人率领方可进出入。
五、要害场所设备如停产检修,其检修计划经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有效。
六、发生事故时,值班维修人员应主动进行抢救,不得让事故扩大。
七、在要害场所,不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摄影,绘图及抄录技术数据。
八、工作人员对消防器材必需保管好,不得私自外借和丢失。
九、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同意非工作人员入内,不得将和本岗位无关物品带入或存放在要害场所。
机电设备检验措施
一、各连队对所管辖范围机电设备每班不少于一次,全方面巡回检验。内容为设备完好、线路整齐等。
二、各连队依据机电设备维护要求,利用检修班或星期天,对电气设备内部进行全方面检验。内容为连接部位紧固、引线排列整齐、保护整定合理等
三、机电科分组对各连队机电设备进行全方面巡查,关键检验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线路吊挂整齐、多种统计填写等方面。在合适时候要抽查电气设备内部管理是否到位。
四、机电科对各连队机电设备检验问题,要求连队机电工对提出问题要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填写五定表落实。
五、机电科对各连队检验每个月不少于4次。
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一、不准带电检修。
二、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三、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四、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爆破。
五、不准用铜、铝、铁丝替换保险丝。
六、停风、停电采掘工作面,未经检验瓦斯,不准送电。
七、有故障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八、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后,不准送电。
九、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十、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油脂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设专职油脂管理员,负责对各单位油脂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检验。
二、设备包机人员依据设备保养制度和润滑制度,定时为设备加油或更换油脂。
三、不一样品种油脂不能混装混用,同一部位使用不一样种类油脂时,要经过本单位领导同意。应先将原油脂除净后再用新油脂。不得使用不达标号油脂或变质油脂。
四、乳化泵司机应每班检验乳化液浓度,确保达成3%--5%要求。机电科管理员应定时检验乳化液浓度是否合格。
五、备用油品要妥善保管,常常保持油库整齐清洁。要搞好油库消防工作,不得在油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六、各单位要建立用油卡,统计各用油点油脂品种和牌号,和加油换油日期、数量和责任人等。
七、机电科油脂管理员应定时检验各单位油脂使用和管理情况,发觉问题应立即安排处理。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一、各连队设专职五小电器管理员,负责检验各单位五小电器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井下五小电器安装部署由使用部门统一计划,并将计划要求写入工作地点作业规程中,安装单位应严格按计划实施。
三、《规程》要求:按扭、信号装置(打点器)和接线盒等应安装上牌板,并标明用途、控制设备或信号发送方向。
四、照明灯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要确保设备峒室亮度。巷道照明灯间距小于30米,综采工作面照明灯间距小于15米。
五、各单位五小电器实施包片管理,包机人负责五小电器日常维护和管理。
六、新入井和返修五小电器必需经过专职人员检验,合格后贴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七、机电科应定时对各单位五小电器使用和管理进行检验,不合格应安排立即整改。
八、各单位对暂不用五小电器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受潮或损坏。长久不用交再生库保留。
九、各单位五小电器实施帐册管理,要统计五小电器使用状态。
电缆管理制度
一、各连队设专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检验各单位电缆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各单位使用电缆规格和型号,要经过机电科统一指导,不得随意更改。
三、各单位电缆悬挂铺设,必需符合《规程》要求。电缆接线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电缆实施标志牌管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及拐弯、分支点,和接线盒两端、穿墙两边,全部应设置注有编号、截面型号、电压、用途等项目标标志牌。
五、各单位电缆检验和日常维护实施包片管理,要常常保持线缆清洁整齐和完好。机电科要定时进行电缆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整改。
六、使用中电缆要定时进行耐压试验和绝缘程度测试。不达要求立即更换。
七、暂不用电缆各单位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跟油和腐蚀性东西放在一起,要预防电缆受潮。旧电缆在使用前要进行耐压和绝缘试验。长久不使用电缆交再生库保管。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依据中国煤炭行业标准要求,对井下下列地点每个月进行一次测试,采煤工作面内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煤仓对轨道间;入井轨道、电缆、水管、架空乘人装置及皮带架杂散电流,各点杂散电流值应小于60mA。确保井下杂散电流在许可范围内(杂散电流瞬间冲击值不得大于200mA,即杂散电流电压不得超出1V)。架乘人装置、入井管路和主皮带架各设置两处局部接地极,且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W。
一、采区内各巷道中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采煤工作面内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
二、采区内上、下山轨道和运输大巷连接处第二道绝缘夹板相接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三、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内任何地点轨道对总接地网间;
四、采区煤仓对轨道间。
井下杂散电流每个月测试一次。每次不准少于五个地点,如发觉漏泄电流改变较大时,应加强观察,依据具体情况,调整测定周期。
矿机电科要有专职人员负责杂散电流测试工作并做好统计,对测试不合格地点进行处理。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各连队设专职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员,负责检验各单位阻燃胶带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矿用阻燃胶带入井使用前,必需经过相关0专职人员验收。即检验胶带质量是否合格,检验产品合格证和阻燃试验汇报等资料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员应将阻燃胶带技术资料交机电科档案室保管,以备查阅。
三、胶带安装使用必需符合《标准》要求。胶带机调偏装置和调偏保护必需灵活可靠,胶带机其它装置不得影响胶带运行。
四、胶带机司机和设备包机人员要注意设备日常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机电科要定时对各单位胶带使用和管理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五、使用单位对缩下或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地方或腐蚀物周围,地面存放时严禁露天堆放。
六、使用单位对胶带运行状态要作具体统计。即统计缩下或延伸胶带数量和时间,统计胶带运行中造成胶带毁损时间、原因和责任人等项目。
运输设备和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单位必需根据《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运输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时维护和保养。
二、各单位要制订运输设备和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实施包机和包片管理,责任到人。
三、设备司机和包机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和维护,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四、加强运输设备润滑管理,严格实施润滑五定制度: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时。
五、各单位要严格实施“四检制”(班、日、旬、月),搞好设备和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及设施常常保持整齐、清洁和完好。
六、机电科对各单位运输设备和设施管理进行定时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七、各单位对发生机电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制订对应管理方法。对设备存在缺点,加强日常检验和维护。
八、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设备设施检验统计、设备润滑统计、事故统计和设备缺点统计等。
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运输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煤矿生产关键确保,各单位应搞好运输设备和设施检验、维护和检修工作。
二、运输设备(包含刮板机,胶带机,车辆,提升机和调度绞车等)实施管、用、修一体化管理,即设备司机和包机人组成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设备检验、维护、润滑和通常检修等工作。
三、依据运输设备运行范围较大特点,各单位对运输设施(包含运输通信装置,胶带保护装置,轨道,机车架空线,斜井防跑车装置,提升机综合保护装置)应实施包机包片管理,包机人负责运输设施检验维护和通常检修。
四、各单位必需制订运输设备设施定时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时检修计划,要求责任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五、各单位管理人员,机电科检验人员和安全质量检验组应定时对各单位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六、运输设备和设施应定时进行试验或测试(包含制动距离测试,轨道杂散电流测试,车辆连接装置静拉力测试,斜井防跑车装置试验等),不合格立即整改,合格后继续使用。
七、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多种统计(运行统计,检验统计,润滑统计,检修统计,事故统计等)。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一、全部防爆电气设备(包含新设备和修复设备)入井前必需经过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二、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必需由专员进行,检验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果断不能让不合格设备下井。
三、检验内容包含:设备产品合格证(指新设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设备生产许可证;和设备防爆性能必需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签发合格证。然后许可入井使用。专职验收员应将入井设备产品合格证等其它资料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四、检验人员要认真学习电气设备防爆要求,熟悉防爆设备技术特征和原理,熟练掌握设备完好标准和相关要求。
五、检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放行不合格防爆电气设备,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六、各使用单位应配合检验人员工作,不得弄戏作假。更不能将防爆电气设备从别入口带入井下,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七、各单位对检验不合格电气设备应交机修厂进行维修,资料不全应追查资料。失爆电气设备不得入井使用。
电气试验制度
一、依据《规程》要求,使用中电气设备必需进行定时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需要进行试验关键有:
1、主变压器和断路器要求每十二个月由电力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试验。
2、井下供电主回路耐压值符合电力部门试验要求(660V用2500V,1140V用3000V,历时1分钟无闪络击穿现象)和绝缘电阻试验(不低于5MΩ),控制回路绝缘电阻试验(不低于0.5 MΩ),绝缘电阻要求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3、井下接地网各地点接地电阻测试(小于2 Ω),要求各单位每季1次,机电科抽查每十二个月不少于4次。
4、井下使用检漏继电器和照明综保要求天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
5、低压馈电线检漏保护装置远方漏电试验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
6、使用中开关插件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性能检测。
三、各使用单位将多种试验和检测情况作出具体统计,将每次检测各接地点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及相关试验结果交机电科存档。每次对试验不合格,各使用单位应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一、变电站值班员必需根据要求电工标准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从事本职员作。
二、变电站值班员必需熟悉本站供电系统运行方法,设备结构、性能及保护装置工作原理。
三、值班员必需含有一定维修,保养技能和电气方面基础知识。
四、变电站值班员必需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验电、放电、挂地线操作工作必需实施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六、停送电(包含各供电网路停送电)必需严格实施下列制度:
1、工作许可制度。停送电必需由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相关责任人书面命令(或通知书)现场口头命令,特殊情况下可用电话命令。
2、凭工作票操作制度。实施前需填写操作票,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判定签字,查对模拟图,按操作票次序进行,并统计操作开一直了时间。
3、工作监护制度。单独一人不准操作,监护人按操作票次序发出指令,操作人员必需复读无误后,方准进行操作,同时要有可靠保安方法。
七、电气设备停送电次序必需按下列要求实施:
1、10KV停电拉闸操作次序是“先停各负荷分开关,后停10KV总开关,最终拉刀闸”。
2、10KV送电合闸操作次序是“先合刀闸,后送10KV总开关,最终送各负荷分开关”。
八、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九、线路停电检验或检修时,必需将线路电源侧开关和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并在断电设备上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
十、碰到事故急需停电,值班人确定设备停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事后应补写操作票,并统计通知人姓名、停电内容、原因及停电时间。
十一、发生总开关柜跳闸,未查明原因,可先将各分路开关断开,然后从电源开关到负荷开关依次逐一送电,当送电到某一分路发生瞬时跳闸时,应将该开关停电闭锁处理,其它开关依次送电,待故障查出并修复后,恢复送电。
十二、当主变发生轻瓦斯信号时,应解除信号,并加强监视和检验,当主变发生重瓦斯动作时,应倒换备用主变。
十三、主变过流或速断保护动作跳闸时,应先解除事故警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恢复送电。
十四、主变过负荷发生信号时,应解除信号音响,并加强主变监视,若长时间过负荷,应认真监视主变温升,必需时,采取压负荷方法。
停送电管理制度
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需经过专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一、各变电所停电必需提前申请,大范围停电,必需提前一天向调度室申请,由调度室安排各相关单位采取安全方法,并按时停电送电。小范围停电,应提前半小时向调度台电话申请,由调度台通知工作地点人员采取安全方法,并按时停送电。送电前,应先向受电单位电话通知,同意后,方可送电。
二、停送电时,必需严格实施专员联络,专员停送,专员摘挂“停电工作牌”,在一个停电系统统一停电时间里,有多个项目需要同时工作,则各自办理停电手续和各自挂“停电牌”。工作完成后要各自摘牌,并由最终一个摘牌者送电。
三、严格实施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主管电气技术员或分管科长签字。
四、地面主变、井下中央配电所要配制两人,盘区变电所配置1人,必需熟悉本系统接线方法,配电所实施操作票制度,操作票由副值班员填写,正值班员复核,操作时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员复诵。
五、凡两路供电高低压设备在停电检修中,尤其要注意反送点可能性。一路停电检修时,除打开闭锁挂停电牌,设临时接地线外,对另一路联络刀闸也应打好闭锁,挂好停电牌。
六、凡供电系统不是按常规方法接线,而是“倒供”隔离开关等要悬挂警示牌。工作票尤其注明。
七、为防治发生瓦斯事故,掘进巷和采煤工作面实施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假如工作面停电,再送电时,必需先送风,检验瓦斯浓度小于0.5%后送电。
八、主扇停运时,严禁向井下供电。主扇恢复运行15分钟后,经瓦斯员下井检测,合格后方可通知送电。
九、停送电注意事项:
1、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工作
2、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候命令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领导汇报。
3、正常停电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分盘,后停总盘。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总盘,后送分盘。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一、机电队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接地、漏电、过流三大保护进行检验检测和管理工作。
二、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严禁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直接向井下送电。
三、井下高压控制设备和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需装设短路、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四、井下全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含电缆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五、各单位对各接地点接地电阻测量每三个月不少于1次,并将测量结果交机电科存档。机电科对各地点接地电阻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不少于1次,不合格各单位必需立即整改。
六、低压检漏装置必需天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井下使用照明信号必需使用短路、过流、漏电综合保护装置,并要求每班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要立即进行检修,不然不得送电运行。
七、机电科对井下各高低压线路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过负荷计算,依据计算结果对各地点开关进行整定。并要求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校验。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整定值。
八、各供电回路每增加或降低20KW负荷,和线路增加或降低,长度达成(200m)时,应通知机电科进行重新整定计算,改变整定值。
九、井下各高低压开关电气设备管理标志牌上应注明该设备短途经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十、不得甩掉任何一个保护运行。
十一、机电科对各单位三大保护管理进行检验,不合格应安排立即整改,不然不得使用。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电缆悬挂符合要求,合理使用电缆钩,降低丢失,特制订本措施。
一、井下全部地点电缆钩统一由机电队负责管理。
二、需要增加电缆钩时,由机电队提供规格、数量并报机电矿长审批。
三、电缆钩损坏必需立即收回。
四、扩修巷道处拆下电缆钩,由施工单位负责搜集交机电队。
五、电缆回收时,机电队必需同时回收电缆钩,并集中存放到井下机电库房或地面库房。
六、在井下严禁乱放乱丢电缆钩。
七、机电队对电缆钩台帐进行管理。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一、当发生机电事故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按生产调度系统汇报,并立即组织检修。
二、对通常机电事故,班后填写通常事故登记交机电科;组成二类机电事故时,调度中心应立即向生产矿长汇报,安全科、机电科和事故单位将机电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方法、责任者、处理意见及初步结论于事故十日内逐层向上汇报。
三、凡发生机电事故单位,机电科要会同安全科,本着“四不放过”标准进行认真追查(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方法不落实不放过)。发生二类机电事故后,由安全科、机电科负责追查处理,发生重大责任者要立即处理,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四、依据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要制订出行之有效地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方法,并严格落实实施。
五、每个月应对发生事故进行全方面分析、总结,上报相关科室。
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安全操作,特制订以下操作管理要求:
一、井上、下各岗位信号工严格实施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接班后首先检验本岗位信号装置完好情况,查出存在问题如信号按钮、电铃、接线盒、线路等必需立即通知电工立即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或隔班;常常保持信号装置完好,信号通畅。
二、依据现在井上、下提升信号安装使用实际情况,对0.8米以上绞车实施信号分级发送制度,不准越级发送信号。即井底信号→井口信号→绞车房。
三、信号操作要求:
停车:打1个长点;上:打2个点;下:打3个点;事故:打乱点。信号长点时间为2秒钟以上,其它信号点时间隔为1秒钟,而且均匀、清楚、正确。特殊情况下制订对应技术方法。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乱扔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订《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要求》以下:
一、井下各地点、各单位所使用备用设备、配件,一律存放在各自库房内。
二、备用设备、配件必需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齐,并使用木鞋、石块等支起支平、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地方。
三、对各单位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配件、设备,必需立即升井,通常在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出三天;特殊情况下,可调度会上决定延长升井期限。
四、对各单位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设备或配件,必需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机电事故管理措施
一、机电事故发生后,要开启对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漏电事故应急预案等。依据事故性质采取不一样应急方法,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以安全科为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
三、拿出事故汇报内容、发生原因,并提出具体防范方法。
四、责任处罚:安全科依据事故责任,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安全科要把事故汇报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连队,并在安全例会上对事故进行反思,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电气事故追查制度
第一条:坚持跳电就是事故理念,对于发生电气事故严格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追查处理。
第二条:实施分级追查体系,通常性电气事故,由机电科负责追查,影响生产一小时以上电气事故 ,由调度室组织安全科、机电科追查,较大电气事故,由当日主值班或机电矿长,机电副总负责追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电气设备损坏原因无法在井下查清,经机电矿长同意,可待电气设备升井后判定,但必需3天内查清事故原因,追查处理。
第四条:电气事故严格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追查处理,并依据机电事故发生性质,按矿机电管理要求相关要求,给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对应处理。
1、主动配合工作态度很好者,给从轻处罚;有意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汇报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2、对于未遂电气事故,事故单位也必需向机电科汇报,依据具体情况通报全矿,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并酌情减轻处罚,不然按已成事故处罚。
3、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参与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部门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不然不准上岗操作。
二、机电科负责建档管理,实施一台一档。
三、定时检测工作有各分管单位负责,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必需定时完成。必需经国家认可有资职单位检测,并出据设备性能检测汇报。
四、设备使用有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必需设专员负责,定时检修、保养,各类统计齐全。
检修必需制订大、中、小修计划;
有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有检修统计及验收结果。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原理、正确使用和保养和故障处理。
六、实习操作人员必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有专员负责指导和监护方可上岗。
七、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升巷钢丝绳,必需天天检验一次。
二、对易损坏和断丝成锈蚀较多一段应停车具体检验,磨损部位应记在钢丝绳检验登记簿上。
三、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罐,忽然停产等猛烈接力时,必需立即停车检验,发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需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直径降低许超出10%。
3)遭受猛烈拉力一段长度伸长0.5%以上。
4)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电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管段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发生改变,必需立即更换。
5)对使用钢丝,最少每个月涂一次。
四、滚筒上缠绕两层或两层以上钢丝绳时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高度,最少为钢丝2.5倍。
2)滚筒上必需设有带绳槽衬垫。
五、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必需有特备容绳或卡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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