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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操作作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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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关于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 申请 (二) 受理 (三) 初审 (四) 评审 (五) 审批 (六) 订立合同 (七) 抵押登记 (八) 收担保费 (九) 发放贷款 (十) 保后管理 (十一) 代偿和追偿 (十二) 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公司申请 --《担保申请书》 --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申请担保材料单》 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 拟定项目负责人、协办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 《中断担保项目解决表》告知撤出担保流程公司 项目评审 -- 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 复议项目评审 订立合同 -- 告知会议评审通过公司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委托保证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订立合同文本 -- 审核填写完内容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签章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她资料) -- 她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 --《放款告知单》 -- 借款借据复印件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寻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告知函》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步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应提供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请书 10. 申请借款和担保董事会决策 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报表重要涉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钞票流量表等 12. 与借款用途关于资料:购销合同、合伙合同等 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 生产经营状况 15. 重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6. 其她关于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报表重要涉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钞票流量表等 10. 重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1. 其她关于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材料: 1. 抵押物、质物清单 2.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批准抵押、质押决策 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提供全体共有人批准抵(质)押声明 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提供海关批准抵押或质押证明 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公司,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抵押或质押证明 9. 其她关于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 提供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步应提供原件备验 2. 提供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 公司受理人可依照借款人和项目实际状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 公司担保部客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普通状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如下简称负责人),负责核算客户提交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负责人在《担保申请书》上订立受理意见后,连同《申请担保材料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材料一并归档。 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 (一) 具备公司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 合法经营,重叠同、守信用,具备良好资信级别 (三) 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持续赚钱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 可以提供反担保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优先支持: (一) 高新技术公司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公司 (二) 有高附加值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增长税收公司 (三) 有扩大出口或代替进口产品公司 (四) 有与大公司集团相配套产品公司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第一调查人为负责人,负重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如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负责人工作。 负责人做同一项目3次(或达3年),该项目终结后变更负责人。 第八条 项目初审重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真实、全面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公司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顿和审核,以拟定这些信息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除来源于公司外,还应从其她途径获取,如与公司和项目关于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顾客等。 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算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重点。 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一) 按"清单"规定提供材料与否齐全、有效,规定提供原件与否为原件,复印件与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与否加盖公章。各种文献与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与否已年检; (二) 关于各文献有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对的,通过对公司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策、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级别、环保及市场准入等详细文献审核,理解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与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 财务报表与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与否是无保存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算;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文献资料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似,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办法与否符合《担保法》和关于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关于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抵押物、质物权属(权力凭证)与否明晰。 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担保部负责人、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以及关于部门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依照详细状况参加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的,以保证调查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一) 访问借款人,会见关于当事人,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畴、销售和利润、资源供应等状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公司管理团队整体素质(文化限度、重要经历、技术特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理解重要领导人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进一步核算材料,规定公司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重要生产、经营场合,通过走、看、问,判断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印证关于资料记载和关于当事人简介状况。 (四) 对财务报表调查审核,应依照公司实际状况,重要调查核算如下内容: 1. 理解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与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 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与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方式,审核公司与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4相符,核算资产、负债、权益与否有虚假; 4. 有保存意见审计报告保存意见某些; 5. 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状况。 (五) 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要察看、理解抵押物面积、用途、构造、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要察看、理解抵押物、质物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关于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算资料和实地调查基本上,对已经获取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重要有如下几种方面: (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与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借款人影响,重要涉及:项目产品在行业中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限度;市场构造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限度及政府管制限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钞票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将来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重要内容: 1. 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 赚钱能力(赚钱比率); 3. 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 资产质量; 5. 资金构造; 6. 预测近3年发展趋势。 钞票流量分析是要预测在将来还款期间内,与否可以产生足够钞票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 分析反担保人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可操作性,抵押、质押与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流动性有关预期变现难易限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重要内容: (一) 借款人背景状况; (二) 项目基本状况; (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四)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六) 反担保状况; (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状况; (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限度; (九) 其她需要阐明状况; (十) 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借款人积极规定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负责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阐明因素并提出解决意见,填写《中断担保项目解决表》,担保部订立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负责人将解决成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规定暂缓解决影响项目初审工作,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自正式受理开始,普通应在5个工作日完毕,如超过5个工作日,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阐明因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评审涉及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负责人将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提交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评审重要内容: (一) 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对的性; (二) 对反担保办法提出意见; (三) 对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四) 对项目风险度进行评价; (五)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一至八项。 部门评审普通应在3个工作日完毕。 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她资料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提交关于审批人审批,需要会议评审进行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构成,特殊状况监事列席,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 (二) 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 (三) 评委会以为须参加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告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资料有负责人负责提交。 (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要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状况不能出席时,必要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 负责人报告项目调查状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阐明。 (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五) 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负责人和协办人答疑。 (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详细评审意见。 (七) 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 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第九项明确填写“批准”或“不批准”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人员批准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十项。会议评审和审批普通应在5个工作日完毕。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涉及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及撤保审批: (一) 担保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如下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担保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额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批准担保”或“进行复议”决定,而不能做“批准担保”决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涉及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发生如下情形项目需进行复议 (一) 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批准),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项目; (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以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项目; (三) 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项目。 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拟定负责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订立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负责人告知借款人、贷款人和反担保人办理关于签约手续。 负责人要确认贷款人承贷状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办理签约手续,普通状况下负责人为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涉及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她须准备资料。 (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节和修改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关于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三) 负责人登记《担保项目合同登记表》,拟定我司出具合同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事项: 1.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中“其她商定”要注明“本合同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告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书面告知后,才干向借款人放款”。 2.需要抵(质)押人对抵(质)押物进行保险,保险期限至少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补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储我公司。 (四) 对填写完内容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办法与本条第(二)项相似。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等签字盖章状况,当事人必要当面签字、盖章,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六)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项目资料由负责人负责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涉及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及抵(质)押登记证件等须单独重点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办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担保必要贯彻反担保办法,涉及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保证等。 公司依照借款人和项目实际状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办法。 第三十条 反担保人提供抵押物、质物范畴,按《担保法》规定执行,并按关于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获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她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献。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4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办法反担保人,必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 具备《担保法》规定担保资格;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持续3年(含当期)以上赚钱; (四) 公司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人; (五) 公司在承保期必要参加保险。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四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关于规定。 担保费实行一次性收取。 每宗担保业务收费计算低于2 000元时,按不低于2 000元收取。 对过桥担保项目,按担保额2%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公司订立《放款告知单》之前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1 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2年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应缴担保费20%收取违约金。代偿后资金占用费按《委托保证合同》商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在订立《委托保证合同》时,应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 公司可依照关于规定和实际状况调节收费原则。 第三十七条 负责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督促借款人缴纳担保费。 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收款。 收到担保费当天,负责人填写经办人填写《担保费收缴确认表》,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缴费后,负责人填写一式2份《放款告知单》,告知单上注明“已经与反担保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贷款人见此告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送担保部、综合部核对抵押登记手续完备状况,报总经理签批后送贷款人。 贷款人签收《放款告知单》,为借款人放款。 负责人将《放款告知单》(银行已签收)和向借款人索取借款借据复印件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放款至担保终结过程管理,涉及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逾期及撤保项目解决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筹划,报总经理审批。 保后检查分寻常检查和重点检查。寻常检查是依照公司实际状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办法、风险级别等拟定检查频率,寻常检查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用机器设备做抵押反担保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贷款封闭管理项目、以为风险较大项目及其她需特别关注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规定借款人及关于部门提供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关于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内容: (一) 借款人与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 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 反担保办法中与否发生了新不利因素; (四) 风险级别拟定(贷款五级分类); (五) 其她须阐明状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天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 对发现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以为有必要时,可召集关于人员进行专项讨论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办法。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负责人填写一式2份《担保到期告知函》,告知借款人,公司留存1份。 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登记表》。季度检查完毕应及时向总经理报送《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担保项目,借款人须在担保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因素,提出解决意见,并规定反担保人出具批准继续担保书面证明,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解决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解决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解决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七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应积极撤保: (一) 担保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解决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解决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八条 已经结束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担保到期后,负责人负责核算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索取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填写《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保管原件资料退还。 第四十九条 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依照业务进度将完毕内容及时登记关于台账及录入微机,进行项目记录和管理。 第十章 债追偿 第五十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公司按合同规定代为清偿,负责人填写《担保项目代偿解决表》,核算代偿金额,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负责人办理代偿手续。 第五十一条 追偿方案由负责人制定,担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负责人为追偿详细经办人,负责填制《代偿/追偿台账》,按月计算、催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并与综合部核对。 第五十二条 追偿结束,负责人填写《担保项目追偿终结确认表》,需退还担保费时由负责人填写《退还担保费(违约金)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负责人、协办人和部门评审、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关于规定承担相应比重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失职、失职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关于人员责任,并按公司关于规定进行惩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每项担保业务完毕后10内,负责人应填制《担保业务资料清单》并按《担保业务资料清单》顺序将资料整顿、立卷后移送给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五十六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至追偿终结过程中所有关于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畴,业务事项解决完毕后及时移送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节。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由我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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