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茅坪镇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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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茅坪镇人民政府相关开展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工作意见》顺利实施,加紧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奋斗目标要求,认真处理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相结合”农村基础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措施,建立政府、村集体、农民三方共同分担“低水平、广覆盖、保基础”保障模式,逐步处理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努力争取到11月30日前,全镇各村16一59周岁农村居民参保率达成100%,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各村宣传覆盖面达成100%,年度末16一59周岁达成99%。
二、保障范围及对象
依据《秭归县人民政府相关开展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从10月1日起,在我镇全方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凡我镇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农村居民均可参保。已参与城镇职员基础养老保险但还未享受待遇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与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但抵达领取年纪时,两种社会保险只能享受一个,若选择享受城镇职员养老保险,可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总额。
原农村养老保险不再办理。已参与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领取养老金人员终止缴费,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抵达年纪后,养老金分别计算,合并领取。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机构及职责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推行此项工作主管部门。在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镇人社中心负责此项工作具体事务,其职责是负责宣传和落实实施新农保工作相关政策,负责上报本镇保险费聚集、上缴和审核相关表册,负责初审养老金领取、转移和退保资格,办理申报和发放相关手续。各居(村)委会具体负责宣传发动、记录表册、身份信息资料搜集、《缴费证》填写、养老金发放、信息反馈、资金收缴。
(二)基金筹集
10月1日为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缴费起始日。
1、缴费程序、标准及方法
(1)缴费程序。以村为单位组织缴纳养老保险费,县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到村收缴保费,村协办员将收到相关资料统一上缴到镇人社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填写相关表册,上报镇人社中心统一办理《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缴费证》,并加盖镇人社中心公章,由村协理员下发到农民。
(2)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共10各档次。
(3)缴费方法。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费按年一次性缴纳,每十二个月10月份至12月份为缴费时间,缴费截止日期为每十二个月12月30日。
(4)凡在10月1日以前年满60周岁上交齐相关证件、照片而且儿女均参保人群,在12月31日前由人社中心、村委会负责核查清楚后发放月55元基础养老金。
(三)茅坪镇人社中心领导小组
主 任:汪元松
副主任:郑祥艳
成 员:周江 韩勇 朱丽丽
(四)养老保险待遇
1、缴费人员按要求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凡死亡人员由村协办员将《死亡人员注销表》及死亡证实、继承人相关手续上缴镇人社中心办理相关待遇。
(五)法律责任
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其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到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超出60周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主动接收和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存情况调查。对伪造相关证件或以其它手段隐瞒冒领养老金应退回其冒领金额,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或后果严重,视情节轻重,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布署和时间要求
建立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包含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时间进度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
(一)宣传动员培训阶段(12月1日一12月6日)
1、会议动员。召开全镇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动员大会,各村在镇动员大会后,快速召开对应工作会议,依据工作要求对具体工作进行布署。
2、组织培训。镇人社中心抓好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3、政策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经过宣传栏、黑板报、进村入户等多个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政策要求,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了解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气氛。
(二)人员界定阶段(12月7日一12月15日)
1、人员初审工作。关键是依据各村居民调查情况和农民个人申请,对符合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参保对象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2、公告核实阶段。对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尤其是直接享受养老补助老年农民在本村进行公告,对遗漏对象和不能列入对象进行调查,依据实际情况将调整后名单再次公告。公告后,报镇政府确定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人社局等经办机构。
3、建好人员数据库,编制人员管理软件。建立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据库,并对60周岁以上老年农村居民进行人员锁定。
(三)缴费人员参保缴费阶段(12月16日一12月30日)
1、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公告确定,并报镇人社中心审核确定。
2、建立个人数据库,核发《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缴费证》。
3、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基金征缴工作。
(五)、各村及相关部门工作关键
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相关部门必需深入明确分工、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工作。
(1)镇人社中心
l、全方面负责政策统筹协调和实施工作,立即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度,跟踪实施工作推进情况;
2、负责各村工作指导,做好政策实施中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人员培训和筹备相关工作会议;
4、制订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范,细化工作步骤,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方法;
5、制作《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表》、《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缴费证》、《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领取证》,协调银行制作银行卡(存折),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6、负责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据库建立和调整,编制数据库管理软件;
(2)镇财政所
1、建立镇级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并进行监督管理;
2、开展财政系统内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3)镇派出所
负责核查人员户口信息、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件
(4)各村
1、建立实施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制度领导小组,配置高素质、业务强、会做群众工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1一2人;
2、制订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培训、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政策实施过程中稳定工作;
3、做好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人员界定工作,指导村劳动保障协办员开展人员调查摸底和公告,并做好人员审核上报工作;
4、指导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做好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保费收缴工作;
5、按镇政府统一布署,主动推进新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六)、档案建设管理
1、镇人社中心档案室建在镇政府大楼404,1月15日以前完成60岁以上全部档案归档,2月18日至4月1日前完成全镇16—59岁人员档案建设。
2、各村将相关档案按时上交镇便民服务大厅,经镇人社中心分片协管员初审后,建立数据库,并完善纸质档案,交中心主任审核后存档。
3、各村(居)委会档案代码为九里村MJ、陈家坝村MC、溪口坪村MX、杨贵店村MY、建东村MJD、乔家坪村MQ、泗溪村MS、月亮包村MYL、陈家冲村MCJ、花果园村MH、罗家村ML、长岭村MCH、金钢城村MJG、松树坳村MSS、中坝村MZ、银杏沱村MYY、兰陵村ML、庙河村MM、滨湖小区MB、西楚小区MXC、橘颂小区MJS。
茅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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