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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編 號:
TAD-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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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次:
1.0
生效日: 即文件管理單位發行章日期
分 發 編 號:
『環境組織結構與責任控制辦法』
管理部 制
核 準
審 查
制 訂
發 行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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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修改大綱
文件編號:
TAD-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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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環境組織結構與責任控制辦法
版 次:
1.0
1. 目标:
為便于企业環境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對環境管理組織機構作用、職責和權限作出明确規定。
2. 範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企业全部環境管理活動。
3. 職責:
管理部負責制订、修改本辦法,環境管理者代表批準。
4.工作程序:
4.1組織結構
依据企业行政組織架構建立本企业環境保護組織,組織架構見<<環境手冊>>第 6 頁。
4.2環境最高負責人責任與權限
本企业總經理為環境最高負責人,管理、運行、驗證全部影響環境事業活動,其責任與權限以下:
4.2.1 企业全部環境管理活動之最高負責人。
4.2.2 任命環境管理者代表。
4.2.3 批準<<環境手冊>>。
4.2.4 制订企业環境方針,批準企业環境目標與指標。
4.2.5 主持管理評審。
4.2.6 緊急應變判斷,宣告及采取對策認可。
4.2.7 提供環境管理體系執行所須資源及人員。
4.3環境管理者代表責任與權限。
依環境最高負責人指示,負責環境管理實務。
4.3.1 輔助環境最高負責人開展工作。
4.3.2 依環境最高負責人指揮,建立執行及監督環境管理體系并持續之。
4.3.3 擬定環境方針、目標﹐并經環境最高負責人認可后執行。
4.3.4 <<環境手冊>>編寫及修訂管理。
4.3.5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批準。
4.3.6 組織企业內部環境審核,并負責向最高環境負責人匯報環境管理體系實施情況。
4.3.7 策劃緊急應變架構并維持之。
4.3.8 開展環境管理工作。
4.3.9若環境最高負責人不在時,在環境管理方面為其職務代理人。
版次修
改大綱
文件編號:
TAD-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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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環境組織結構與責任控制辦法
版 次:
1.0
4.4環境管理體系推進委員會責任與權限
4.4.1 負責各部門有關環境管理架構及推進活動。
4.4.2 企业環境影響評估實施。
4.4.3 組織企业環境內部審核,向管理者代表匯報。
4.4.4 掌握各部門環境管理狀況,若與環境方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有不符合時,進行調整及
修改。
4.4.5 建立并維護各部門緊急事故發生聯絡架構及應變方法,并确實執行预防再發生對策,當發生緊急事故時,須向環境最高負責人或環境管理者代表報告。
4.4.6 負責對員工宣傳環境方針及環境目標、指標,對外進行相關信息交流,教育訓練中心負責
組織內審員培訓。
4.4.7 將環境體系文件原版交資料中心管理,由其負責受控發放,保持版本有效性。
4.5 部門環境管理責任人責任與權限
4.5.1 協助環境管理者代表,為本部門環境管理事項代理人,負責本部門環境管理工作。
4.5.2 實施與本部門相關環境方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4.5.3 掌握本部門環境管理狀況,若與環境方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有不適合時,查明原因并研究實施具體對策。
4.5.4 匯總本部門環境管理活動狀況,向環境管理者代表和管理部報告。
4.5.5 當本部門發生緊急事故時,須掌握情況,執行應變方法,并向管理部提出報告,進而協助管理部,查明真正原因及擬定预防再發生對策,執行并确認效果。
4.4.6 編寫與環境管理相關文件,對本部門員工執行教育訓練。
4.6 各部門環境保護責任與權限
由環境管理者代表任命各部門環境管理職責
4.6.1 對本部門環境管理責任內容實行推進。
4.6.2 針對本部門相關責任內容,參與組織制订相關辦法文件、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4.6.3 掌握本部門相關責任內容環境管理狀況,對不符合內容提出修改調整意見,并協助其它相應部門實施執行。
5.環境管理組織體系
見<<環境手冊>>(TAD-1-001)
版次修
改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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