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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工作制度范本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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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安装队) 2、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设备站) 3、备件管理制度(设备站) 4、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设备站) 5、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制度 6、接地装置检验和试验制度(提运区) 7、过流短路保护校验管理制度 8、设备检验、评选、奖惩制度 9、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 10、设备修理入库制度(机电厂) 11、干部上岗检验制度 12、设备管理、检修制度(设备站) 1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站) 14、小型电气管理制度(设备站) 15、阻燃胶带管理制度(设备站) 16、杂散电流管理制度(提运区) 17、矿灯、自救器发放制度(提运区) 18、机电统计管理制度 19、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要求 20、要害部位管理制度(提运区)(供电站) 21、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22、主副井绞车巡回检验制度(提运区) 23、矿井提升绞车管理、巡回检验制度(提运区) 24、压风机管理、巡回检验制度(提运区) 25、关键通风机管理、巡回检验制度(供电站) 26、主排水泵管理巡回制度(提运区) 27、提升绞车司机、水泵司机、压风机司机、关键通风机司机、变电所运转工交接班制度(提运区)(供电站) 28、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29、 电气试验和入井检验制度(设备站) 30、煤矿煤安标志管理制度(设备站) 31、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32、斜井人车管理制度(斜井区) 33、平巷人车管理制度(提运区) 35、防爆电气入井检验制度 36、斜巷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斜井区) 37、矿井平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提运区) 38、矿车提升、运输连接装置检验、检测制度(提运区) 各项制度要有考评措施,落实到人、明确监督人、有奖惩措施(具体能够问询安检科金好英) 机电运输工作制度 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措施》进行验收。   2、新安装设备在使用前必需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具体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早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常常检验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需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根据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统计。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和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通常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二十四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和其它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要求要求进行调试验收。2、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1、依据《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2、更新改造资金起源:    (1)煤矿自提设备更新费用。    (2)煤矿自提安全技改工程费用。    (3)煤矿技术改造专题资金。  3、更新资金,按煤矿相关文件要求提出。  4、矿井移动设备以更新为主,固定设备以技术改造为主,移动设备应依据采掘布署要求及设备使用情况,折旧提取情况决定。凡设备使用期限达成要求年限,设备折旧按要求提取设备可列入更新计划。不然不得随意报废更新。固定设备尤其是提升、通风、筛选设备应以技术改造来提升设备运行经济技术性能,达成相关要求效率及安全可靠性要求。 5、在用设备系统性能落后,高耗能或国家相关部门命令淘汰机型,应果断更新,设备大修理费用如超出设备重置费用80%时,亦应更新。 6、矿井设备技术改造和在修理结合进行,其费用可用大修理费用,由基础折旧费用处理。其中使用基础折旧费时办理改造设备增值手续。 7、设备技术改造应进行具体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尽可能采取最优异技术,努力争取改造设备能达成安全高效要求。同时,也可在改造时增加合适监测、控制装置,提升装备水平。 8、设备技术改造应充足考虑节电、降噪,降低环境污染等综合效益。 9、关键设备更新,改造应由机电副矿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慎密技术经济论证,并有煤矿审批手续,由机电科设备组保留备查。工程完工验收后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分存档案科和设备组。 3、备件管理制度 1.设备配件要标识明确、分类清楚、数量正确。 2.设备备件能上架需上架。 3.设备备件要求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无尘土。 4.设备备件要求上帐、并做到帐、卡、物对口。 5.设备备件需常常查对、不得丢失、损坏、掌握分布情况。 6.配件领取需经主管部长及主管配件人员同意方准发放。 7.对因不负责任造成配件丢失,损坏酌请给一定经济处罚。 8.对设备配件保管需做好统计工作,大型配件情况每七天报机运部一 份,低耗计划领取发放情况每七天报机运部一份。   9.设备配件必需设专门责任人。 4、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 1、设备封存制度 ⑴凡停用8个月以上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科审批,机电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⑵设备封存前,必需清点、检验,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⑶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漏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⑷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首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开启。 2、设备报废制度 ⑴设备因为在恶劣环境中长久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雪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要求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设备,必需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⑵设备报废工作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判定,提出全矿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科、企管办、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全方面细致逐台判定,提出合理报废计划上报相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科立即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⑴凡闲置十二个月以上设备要求为闲置设备。 ⑵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漏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⑶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⑷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需有使用单位填写清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科许可,不得零用。 5、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制度 1、为规范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理顺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关系,确保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正确、完整、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适用于煤矿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全部设备全部必需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台帐和技术资料包含一下内容: ⑴设备型号、技术规范、图纸、试验统计、检修统计、缺点及处理统计、运行规程、技术和安全情况分析、工作消耗和备品备件清册等。 ⑵图纸资料关键有设备装配图、备品配件图、电气及管理系统图、电气二次线路图和热控保护逻辑图等。 ⑶生产运行系统图修订有发觉运行部门于每十二个月3月底完成,并报送生产技术部审核。 ⑷设备易动后,设备维护部应在1个月内对原设备图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图纸和实物相符,并报送生产技术部审核。 ⑸设备台帐应做到分类归档、内容完整、修签订即、管理规范。 ⑹全部设备台帐和技术资料应 妥善保管,按要求送到机电科存档。 ⑺维护部门立即要求填写维修统计,不得漏项。 6、接地装置检验和试验制度  为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发生,规范井下保护接地系统安装、检验和检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在井下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电气设备外壳和电缆钢带等能够产生危险电压地点,全部必需安装保护接地。 二、36V以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需接地。  三、全部必需接地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全部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四、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各设一块。矿井有多个水平时,每个水平总接地网全部要和主、副水仓主接地极连接。  五、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含移动变电站和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峒室和单独装设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采煤工作面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和由变电所单独供电掘进工作面,最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每个接线盒和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6、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地方。  六、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七、每台设备必需用独力连接导线和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连接;严禁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严禁将多个接地部分串联。  八、接地母线及变电所辅助接地母线,应采取断面大于50mm2裸铜线、断面大于100mm2镀锌铁线或厚度大于4mm、断面大于100mm2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峒室辅助接地母线,应采取断面大于25mm2裸铜线、断面大于50mm2镀锌铁线或厚度大于4mm、断面大于50mm2镀锌扁钢。  九、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取断面大于25 mm2裸铜线、断面大于50mm2镀锌铁线或厚度大于4mm、断面大于50mm2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电气设备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取断面大于6 mm2裸铜线。  十、严禁采取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十一、未镀锌铠装电缆钢带(或钢丝)要定时进行防腐处理,每十二个月应涂刷一次。十二、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不得超出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保护接地用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电阻值,全部不得超出1Ω。  十三、有值班人员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每班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交接班时)。其它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由维修工进行每七天不少于一次表面检验并立即计入统计表内,发觉问题立即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派人处理。 十四、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具体检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常常移动电气设备,应尤其注意,随时进行检验。  十五、检验发觉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严禁受电。  十六、每十二个月最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具体检验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局部接地极 7、过流短路保护校验管理制度 1. 运转电工班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整定和管理工作。 2. 新投产采区相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要求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 3. 机电科应备有实际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整定值。 4. 采区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运转工区电工根据整定值进行调整, 5. 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定时检验,如发觉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作必需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6. 为了便于检验运行中保护装置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7. 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方便在井下使用时,能够依据其刻度能正确调整。开关在井下使用超出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 8、设备检验、评选、奖惩制度 1.矿成立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机电管理人员等组成考评小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验考评,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单位给批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各专业管理组开具,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交企管科实施奖罚。  3.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必需达成100%,电气设备无失爆、标准化验收达一级以上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1000元。 4.机电设备完好率低于95%,标准化验收低于一级标准,罚主管区队长1000元,另罚分管区队长、技术员(或分管工程师)、维护组长每人100元。 5.机电设备无“下井证”下井者,按每台件50元罚井口把钩工。 6.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甩掉无压释放、过流保护装臵或其它电气保护装臵,综合保护装臵不用者,罚款1100元,其中维护组长100元。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7.未经电气管理组同意私自增减设备容量或更动开关过流保护定值者,按1100元罚款,其中维护组长100元。若危及安全,影响生产时,由责任单位自负。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8.甩掉检漏继电器不用者,按1000元罚款,并按严重违章处理。 9.多种固定设备实施交接班、定时检验或巡回检验等制度,并做好多种统计,未按要求实施和填写统计者,按每次50元罚款,发觉填写假统计者,罚200元/次。  10.井下电气失爆,按每台(或每处)21000元罚款;其中维护组长1000元。未按期整改查出安全隐患,按原罚款金额两倍罚款,直至处理完为止。 11.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按每台1000元罚款。责任人按严重违章处理。  12.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摆放,无接地极或接地极敷设不合格,或在开关群周围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罚款1000元。  13.因生产损坏机电设备部件(如开关芯子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需交回机电科相关车间及专业管理组销帐,不然按每超一天200元罚款。 14.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要求保养维护,或操作、使用不妥,致使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程度和影响生产范围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部件。  15.规违反油脂管理要求或润滑不妥,造成机械事故,对兼管油脂工作区长、技术员及工区油脂管理员每人罚款500元,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损失,另给行政处分。乳化液配比按集团企业相关要求实施,不然按每次10000元罚款。  16.井下闲置机电设备,以接到设备催送单之日起3日内回收上井消帐,逾期不交者,按每台天天200元罚款。  17.单台更换下来设备,责任单位应在3日内回收上井到指定地点 并办理消帐手续,不然按每台件天天200元罚款。  18.因使用不妥而烧坏电机由责任单位按30元/KW赔偿。  19.未经同意私自转用机电设备(含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200元罚转用单位。   20.凡回收上井机电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拆除前移交清单数量时,按遗失件原值罚款。   21.设备应严格控制拆套使用,凡不经同意私自拆套,按被拆部件原值100%罚款。拆套必需经机电副矿长同意,并在30天内补齐。  22.蓄意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依据情况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要珍惜设备,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对应方法进行处理,立即恢复生产,对造成设备事故隐瞒不报,依据情况处以500元罚款,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要求,任意处臵设备(包含五小电器、电缆)应给设备原值2~5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25.对落实实施各项管理制度主动主动,并能搞好设备维护保养,立即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机电事故者由矿给一次性嘉奖。 26、全部罚款、赔偿冲减机电科材料费。 9、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 一、各井区必需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防爆检验员,对入井前防爆设备进行检验。合格后填入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二、防爆检验员,对库存防爆设备全部要进行防爆检验,并填入合格证以备夜间入井使用。 三、防爆检验员必需认真负责,工作一丝不苟,不得私自降低设备防爆标准。 四、备用防爆设备防爆面、螺栓和弹簧垫圈齐全、进出线嘴、压线板、密封圈、挡板等,必需配齐不然不可做备用。 五、防爆设备出入厂,均需在《防瀑设备出入厂统计本》上登记。 10、设备修理入库制度 一、 设备因为正常或不正常原因造成损坏和精度、性能劣化或设备使用到一定时限,必需进行检修。 二、 检修工要结合检修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三、 修复后设备,由机电科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定时进行完好标准验收。 四、 对于验收不合格设备,检修工必需重新修复。验收合格设备,必需进入设备库,严禁露天存放。 五、 设备组对入库设备标贴完好牌统一管理。 11、干部上岗检验制度 一、各级机电班干部要深入实际,严格实施上岗制度,方便正确指挥生产。 二、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查岗,矿级班干部每个月不得少于2 次,科级干部每个月不得少于6次。机电段长、主管技术员每个月不得10少于次,机电副队长每个月不得少于15次。 三、干部查岗要按要求路线,对所管辖范围进行循环检验做到全方面掌握情况,立即发觉隐患,快速处理问题。 四、干部查岗要严格实施《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企业下发相关要求,果断反对敷衍应付做法。 五、查岗后必需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统计 12、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总则: 1、矿设备站负责对全矿设备进行建帐、发放、运行管理。 2、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使用设备进行建帐、运行及维护保养。 3、驻矿供给站负责库存设备建帐、保管及收发工作。 二、设备使用管理: (一)职能部门设备管理: 1. 设备站负责全矿设备调拨、发放、租赁、运行、安排维修等管理。 2. 设备站设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台帐、设备调拨、设备租赁、租赁费核实等工作。 3. 设备站设兼职库房管理员,负责监督检验各代管库房设备台帐、发放、入库等工作。 4. 设备站设备管理员每个月组织对总、分台帐查对一次,对于盘亏设备深入核查,仍没有结果,使用单位和保管单位要按该设备原值照价赔偿,并追究该相关责任人管理责任。 5.设备站定时对在用和库房设备进行完好检验,发觉问题通知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违反设备使用要求要给处罚。 6. 设备站要立即掌握设备情况,根据设备情况立即安排升井维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7. 设备站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建帐、发放管理。 (二)区队设备管理: 1、各单位机电副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关键责任者,全方面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落实,负责机电管理责任制有效实施。 2、设备使用实施专员负责制,关键设备实施包机制,设备使用实施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设备点检制。 3、严格落实实施设备定时检修制,各单位要制订各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项目,检修时间要得到确保。各项检修情况要做好统计。 4、设备事故要根据“四不放过”标准严厉处理,对事故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方法,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5、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标准上修理费用由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支付。 6、各单位领用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全部权,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设备技术特征卡片,做到帐、卡、物一致,关键设备要建立履历本,具体登记设备使用情况,要立即依据本单位设备实际在用情况绘制设备部署图,并将以上内容全部录入在各单位微机中,方便查阅和管理。 7、负责每个月上报本单位设备台帐。 (三) 库房设备管理: 1、代管库房必需对入库设备建帐管理。做到设备和台帐相对应。并注明设备完好状态。 2、负责对库房设备摆放、分类、按票发放及保管。 3、负责每个月向设备站上报库存设备台帐。 三、设备领用: 1、每个月25日前,依据下月生产计划由各使用单位编制设备使用计划报生产办机电组,由生产办设备站设备管理员负责落实计划内设备准备。 2、设备领用要推行审批手续,必需在设备领用三联单上先有本单位机电副队长签字,再由矿设备站签批后,方可领用。 3、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设备,领用单位可和矿设备站设备管理责任人口头联络领用,,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需补办设备领用签批手续,不然,每次处罚领用该设备单位机电副队长50元。 4、设备领用三联单,设备站、综机库、使用单位必需保留2个月以上,以防设备台帐有误时备查。 5、未经设备站同意,综机库不得私自发放设备。 6、各单位从供给站领用旧设备,必需时,下井前可在机修车间内进行通电试运转。对于领用设备存在问题,要追究供给站保管管理或机修车间检修质量责任。 四、设备回收: 1、使用单位必需立即回收闲置设备。不然要视情节严重给处罚。 2、计划性回收设备,由设备站下发回收通知单,一式三份,回收单位一份,综机库一份,设备站保留一份,并注明回收数量。任务完成后,或月底进行核查。 3、回收通常设备由使用单位回收到设备站或机修车间内,对于大型设备回收由设备站指定位置。回收设备表面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清理,设备站验收。对于清理不根本,由设备站负责安排人清理,发生人工费由使用单位负担。 4、回收设备由使用单位机电责任人、设备站相关人员共同初验,内容关键是设备卫生和外观检验。由设备站给使用单位办理设备回收票据手续,同时要求使用单位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设备验收单上要具体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及设备编号及验收情况。验收属于人为损坏要由使用单位负担维修费用,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5、回收完好设备及检修好设备统一交驻矿供给站保管,由矿生产办设备站设备管理责任人、供给站保管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6、移交到供给站中小型易损坏、拆卸设备要求放在驻矿供给站封闭库中妥善保管。 7、入库设备,由驻矿供给站代管库上帐管理,期间出现拆件、丢失由驻矿供给站负担责任,负责赔偿。 五、设备维修: 1、设备站负责对升井设备检验、检测和维修工作。 2、设备站要立即安排对回收设备进行开盖、通电等项目标深入检验,检验时,必需通知该设备原使用单位机电责任人,若使用单位不来人,则认为对检验结果默认,只需将检验验收结果统计在设备验收单中即可。 3、设备站对回收设备依据实际情况立即编报检修计划和配件计划,由设备站审批落实,立即对全部不完好回收设备进行检修。发生检修费用由原设备使用单位负担。 4、设备站要掌握生产计划和大型设备运行情况,立即编报专题维简和大修计划,和资金和计划申请落实。 六、其它事项: 1、对于在领用及回收大型设备及其隶属设备时,必需在票据上注明隶属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不能整体搬运设备,必需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明细。 2、各单位必需妥善保管好自己多种票据,做为查对设备依据。 3、对因为管理不善或有意损坏设备使用单位,在负担全部检修费用同时,还要根据《机电运行管理措施》相关要求,给对应处罚。 4、对于矿内不列入周转设备闲置设备,由矿设备站设备管理责任人向设备管理中心立即办理设备退租手续。 5、设备站要定时组织对设备性能和参数进行测试检验,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或违反国家相关要求设备要立即提请报废。 6、对于供给站出现问题,设备站书面通知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仍然不能协调处理出据汇报,由主管矿领导签发,报送物供中心和设备管理中心协调处理。 7、对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对责任者给重罚或行政政处分。 1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防爆外壳  1、外壳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为失爆;(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出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出5mm者)。  2、使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指定检验单位发证单位所生产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3、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  5、隔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般玻璃为失爆。  6、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取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内隔爆接线座为失爆。  7、改变隔爆外壳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为失爆(具体参考《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  二、 隔爆结合面  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方法,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1、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要求,不然为失爆;  1)平面、圆筒隔爆结构  A、电气设备 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杆孔隔爆结合面和隔爆绝缘套管隔爆结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W和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长度L;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结合面边缘最小有效长度L1;转轴和轴孔隔爆结合面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须分别符合下表要求,但快开门或盖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长度L须大于25.0mm。  B、操纵杆直径d和隔爆结合面L之间要符合要求。  2)防爆电动机  A、电动机轴和轴孔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取圆筒结合面时,轴和轴孔配合最小单边间隙K须大于0.75mm。  B、滚动轴承结构,轴和轴孔最大单边间隙M须大于表1要求W值三分之二。  3)螺纹隔爆结构  A、螺纹精度须不低于3级,螺距须大于0.7mm。  B、螺纹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须符合要求  2、隔爆面上,在要求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长度(Ld)范围内,如发觉有下列缺点者为失爆。  1)对局部出现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砂眼,在40、25、15mm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出5个,10mm隔爆面超出2个。  2)偶然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和深度大于0.5mm,其剩下无伤痕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要求长度三分之二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能够几段相加)。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无意造成油漆伤痕,当场擦掉,不为失爆。  4、隔爆面有锈迹,用绵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隔爆面锈蚀是否为失爆,参考第2条相关砂眼、机械伤痕相关要求判定。(云影一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  5、用螺栓固定隔爆面,有下列之一者为失爆: 1)缺螺栓或弹簧垫圈(或备帽)者。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  3)螺栓或螺孔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6、弹簧垫圈规格须和螺栓相适应。偶然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验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也不影响完好。  7、隔爆结合面法兰厚度小于原设计85%为失爆。  8、设备同一部位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需上满扣,不然为失爆,钢紧固螺栓伸入螺孔长度大于螺栓直径尺寸,铸铁、铜、铝件大于螺栓直径1.5倍;假如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需上满扣,不然为失爆。  三、电缆引入装置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器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出1mm;  2)进线装置内径和密封器外径差超出要求值; 3)密封器尺寸不符合要求。 4)密封器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5)将密封器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器部分破损,而未破损部分已不符合要求。  7)密封器硬度不满足邵尔氏硬度45-55度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8) 密封器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9)密封器和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扎物。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器。  11)不用进线嘴缺密封器或挡板;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经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  12)挡板放在密封器里边;压盘式进线嘴或螺母式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挡板于密封器之间。  13)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器、密封器端面和器壁接触不严、密封器能活动。  14)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压紧螺栓受力不均或用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出半圈。  15)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出半圈。  16)进线嘴和密封器之间缺乏金属垫圈。  17)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往返抽动。(注:电缆进固程度合格和是否判别方法:顺着电缆进线方向以手指不能将电缆推进进线室为合格)  18)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活动。  19)备用高压接线盒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  20)压盘式进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出电缆直径10%者。 四、接线  1、电缆不合格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均称之为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隐患点和电气失爆相同对待。  1)鸡爪子  A、橡套电缆连接不采取硫化热补或相同效能冷补者。  B、电缆(包含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不采取接线盒接头; C、铠装电缆连接不采取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物不严密露出芯线接头。  2)羊尾巴  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含五小电器元件)2m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和电缆有裸露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A、橡套电缆护套破口、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者。  B、橡套电缆护套破损伤痕深度达成电缆护套厚度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2、隔爆开关接线室不许可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开启器小喇叭嘴严禁引出动力线,电缆护套(铅皮)穿入长度通常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和密封器结合部位不得锉细),不然为失爆。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1、煤电钻插销电源侧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为失爆。 2、隔爆插接装置不符合下列要求即为失爆:  1)电压低于1140v,缺乏预防忽然拔托装置;电压不低于1140v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  2)插销在触头断开瞬间,外壳隔爆结合面最大直径差和最小有效长度不符合要求值。  六、 照明灯具  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为失爆,不能提前断电为失爆。 2、隔爆型灯具装设电气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七、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金属外壳内壁须均匀地涂耐弧漆。涂调和漆、磁漆等为失爆。  八、防爆电气设备隔爆性能检修内容,必需列入设备正常检修卡片,做为衡量设备完好标准之一。对不符合要求防爆面应立即检修,加工或更换,不然不能投入使用。  九、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面除锈时必需涂防锈油脂。严禁使用有腐蚀性物品或利用其它油质品替换。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损坏防爆面,若发觉,将按被损坏设备原值赔偿。  十、井下机房硐室、配电点、主干线路接线盒等固定设备,对防爆面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进行除锈、涂油、测定间隙。入井各类高低压开关、接线盒等挡板、密封圈必需齐全,设备投用后多出挡板由电工妥善保留。挡板必需使用镀锌挡板,规格要合理,严禁用其它金属物替换。  十一、 对运行中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由包机电工每日检验一次外部,每个月全方面检验一次,机电科每旬组织人员检验一次,若发觉失爆,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罚。 14、小型电气管理制度 一、 小型电气不失爆 1、 紧固件必需齐全,无损坏。 2、 接线工艺必需符合要求。 二、 小型电气必需完好 1、 螺栓、弹垫、密封圈、挡板等必需齐全。 2、 防爆面涂油无锈。 3、 外壳无变形及锈蚀。 4、 接地必需合格。 15、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 胶带安装时要做到机头、机身、机尾中心线保持一条直线。 二、 胶带接头要正、直,胶带要保持合适松紧度。 三、 使用过程要常常检验托辊转动情况,对不合格托辊要立即更换。 四、 随时观察胶带有没有跑偏现象,发觉胶带跑偏要立即调整,不准出现胶带边缘磨损现象。 五、 随时注意清扫装置工作情况: 清扫刮板和胶带接触是否严密,清扫效果怎样,一定要确保清扫后胶带无浮煤等杂物。 六、 装载处要确保货载处于胶带中心位置,直接装载高度不宜过大,以防砸破胶带。 七、 皮带机回缩时,要确保胶带成捆回收,无特殊情况不得截断胶带。 16、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实施《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井安全,提升井下牵引网路运行质量,减小网路杂散电流,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维护和检修,架线每隔500米左右设分段绝缘和分段开关。 2. 馈电线和架线连接,必需用铜质馈电夹进行连接,每个夹子和导线接触面积大于导线截面1.5倍,连接要紧固可靠,而且夹子数不少于2个。 3. 轨道连接必需进行电气连接。可用长度600毫米截面大于50平方毫米铜线或截面大于255平方毫米铁线进行连接,连接处接触面积不少于255平方毫米(Φ18圆钢)。 4. 平行钢轨间,每隔50米用截面大于300平方毫米钢板焊接起来。 5. 不回电轨道和架线电机车轨道相连时,必需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两根轨道连接处。架线末端不应超出第一绝缘点。第二绝缘距第一绝缘点距离必需大于一列车长度。绝缘点处应无积水,确保清洁并加以维护。绝缘点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千欧。 17、矿灯、自救器发放制度 一、矿灯 1、 矿灯必需实施编号,建帐管理。 2、凡实施八小时工作制井下作业人员,必需做到专员专灯,备用灯数量必需达成井下矿灯总数10%。 3、矿灯应常常保持在完好状态,如有漏电,灯线破损,灯锁损坏、缺件、红灯等现象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修理更换。损坏矿灯,值班人员没有立即查出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视损坏程度给予罚款。 4、矿灯实施自己领取交回制度,矿灯使用人员每人一把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用灯人员必需珍惜矿灯,保持矿灯清洁,严禁拆卸、撞击摔打,升井后必需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上架充电,不然对其罚100元。 5、外来人员借灯,要由率领人员携带相关科室责任人签发借灯证实,领取矿灯,值班人员认真做好统计,确保如数交还。 6、领取交回矿灯时,用灯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得无理取闹,不然按三违处理。 二、 自救器  为严格自救器使用和管理,提升矿井抗灾能力,确保职员安全避灾,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灯房负责自救器发放、更换、检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据具体情况每个月核实补充一次,自救器及配件具体补充数量由机电一队上报经营办实施。  2、机电科负责依据灯房上报结果每个月对自救器及配件更新或补充一次,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到自救器进行验收。  3、通风科负责自救器使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验,并负责自救器使用计划上报工作。  二)、通常要求:  1、自救器实施集中管理,专员专用、统一编号上架、下井凭牌领取、升井交回收发制度。自救器配置数量应按下井人员每人一台计算,实现专员专用,并有不少于10%备用量。  2、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期,库存为5年,佩带使用为3年;超出使用期要立即报废。  3、每台自救器必需登记造册,并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修理、校验等统计,统计自救器出厂日期、出厂重量、出厂编号、使用日期、使用人、报废时间、报废原因、管理人等,并实现自救器编号、台帐编号两对照。  4、自救器维修室应配置气密检验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自救器专管人员定时对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验和称重,并做具体统计。  5、我矿装备隔离式自救器严禁复用。  6、每个月由通风队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救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时检验,如发觉问题,要立即分析追查,进行整改。  7、自救器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要通风良好,温度应在0℃~45℃之间;和矿灯共同存放时,要保持矿灯完好,无失爆、无漏液;自救器发放室应配置点焊机、气密检验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自救器检验维修室一定要和矿灯充液检修室隔开。  8、新到矿自救器必需在1个月内进行验收,到矿日期和制造出厂日期相差最长不应超出3个月。  三)、使用和维护:  1、入井职员凭自救器牌领取自救器,佩戴自救器人员要珍惜保管好自救器,严禁无故打开自救器,携带中要避免碰撞,严禁敲打、当坐垫,无故开启或损坏自救器要照价赔偿。  2、入井前,自救器携带人员和发放人员要对自救器外观进行检验,发觉损伤时,应立即更换修复;升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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