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意义
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涉及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基本条件与教学管理等方面,必须通过课程建设推动我院的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课程建设指导思想
1、坚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建设。
2、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建立课程标准,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应、与职业岗位脱节等问题,达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3、课程建设应贯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就业的指导思想,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职业性和岗位性特点。
三、课程建设目标
课程建设应以提高教学水平、培养高质量的合格高职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合格课程建设与高水平的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力争在实现全部课程合格、教学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的基础上,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主干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省级乃至全国优秀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课程建设内容
课程建设包括教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方法和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几个方面。课程建设包括合格课程建设、优质核心课程建设以及精品课程建设。
(一)合格课程建设
1、师资队伍
(1)队伍结构:该课程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20%;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达到20%;年龄结构基本合理;有院级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教学带头人。
(2)主讲教师情况:该课程有正、副教授、讲师任主讲教师的人数所占比例达到70%。
(3)教学研究:在近两次教学成果评奖中曾获院级奖;有院级教育科研立项项目。
(4)学术水平:参加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的人数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30%;近三年人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
(5)师资培养:45岁以下教师后续教育人数达到50%。
2、教学条件
(1)课程标准:有比较实用的课程标准指导教学。
(2)教材:使用达到省级水平的教材。
(3)教学参考资料:有基本齐全的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
(4)教学设备手段:教学仪器设备、教具齐全;理科实验开出率达到90%以上;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教师人数占任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
(5)教学场所:有基本的教学教研场所及必要的实习实践基地。
3、教学状态
(1)教学文件管理: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日历、教案、教学总结、试卷及试卷分析报告等文件和资料较齐全,管理规范。
(2)教学活动:能按规定开展教研活动。
(3)教学改革:有教改规划和相应的措施;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方面改革效果比较明显。
(4)教学辅助环节:能进行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能根据教学需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5)命题及考试:正筹建题库或有10套题以上的试卷库;能认真组织考试,考纪严明,有考试分析及信息反馈。
4、教学质量
(1)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教师比例达到80%。
(2)学生反馈:在校生对该课程教学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百分比达到70%以上。
(3)抽测成绩:抽测平均成绩达到期望值。
(二)优质课程建设
1、师资队伍
(1)队伍结构:该课程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达到30%;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5%以上;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形成梯队;有省级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主讲教师情况:该课程有正、副教授、讲师任主讲教师的人数所占比例达到90%。
(3)教学研究:在近两次教学成果评奖中曾获省级以上奖;有省级教育科研立项项目。
(4)学术水平:参加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人数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近三年人均发表学术论文3篇。
(5)师资培养:45岁以下教师后续教育人数达到90%。
2、教学条件
(1)课程标准:有经过改革的实用的课程标准。
(2)教材:使用达到省级以上水平的教材。
(3)教学参考资料:有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配套齐全的教学参考资料。
(4)教学设备手段:教学仪器设备、教具齐全;理科实验开出率达到100%;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教师人数占任课教师的比例达到90%。
(5)教学场所:有足够、条件良好的教学教研场所及必要的实习实践基地。
3、教学状态
(1)教学文件管理: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日历、教案、教学总结、试卷及试卷分析报告等文件和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教学活动:按规定开展教研活动,效果明显。
(3)教学改革:有明确的教改规划和得力的措施;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方面改革效果显著,并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4)教学辅助环节:课后及时辅导,批改作业认真,根据教学需要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效果好。
(5)命题及考试:有科学实用的试卷库;认真组织考试,考纪严明,有考试分析及信息反馈。
4、教学质量
(1)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教师比例达到90%。
(2)学生反馈:在校生对该课程教学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百分比达到80%。
(3)抽测成绩:抽测平均成绩超过期望值。
(三)精品课程建设
按照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标准(高职高专)进行建设。
五、课程运行和管理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要选好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承担者,要根据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和标准,负责本课程的全面建设。系部应为课程建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各系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课程建设小组,对本系承担的课程做好统一规划,确定本系重点建设课程,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计划,按照学校建设目标分级、分期、分批进行课程建设工作。应根据课程建设指标及标准进行分解,落实到人,使每一个教师都能积极投身于课程建设中来。
3、教务处对全校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制定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及标准;负责课程检查、验收、表彰和奖励;负责经费划拨;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接受咨询;院教学督导室负责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合格课程要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教学改革、考试改革、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教学效果有显著提高,健全教材、大纲、题库等教学资料,规范各个教学环节,以优秀课程的标准为目标,既注重规范化的建设,又注重教学改革。
5、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验收达标后,课程负责人应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情况、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库、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等课程资源通过学院“精品课程网站”开放共享。
6、学院网管中心要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一方面要指定专人来负责精品课程相关内容的上传和网络维护等工作,另一方面要指定人员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课程多媒体课件的制作。
六、评估与验收
1、各系部应根据课程的标准,经过自评后向教务处提出课程评估申请。课程评估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凡通过验收的课程有资格申报上一个等级课程。
2、教务处及各系部应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1) 每年9月底,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课程建设工作年度自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 教务处于每年10月份委托学院教学督导室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3、学院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一年,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组织鉴定验收。通过鉴定验收的课程,享有“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课程或精品课程”称号,并颁发证书。
4、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追回建设经费。
5、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通过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每年充实、更新内容应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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