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机房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GLZD115页码1-1第一条 建立计算机登记册这部分内容包含计算机主机参数、隶属设备、装机时间、应用操作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统计。第二条 建立系统登记册内容包含前后应用系统版本号、关键功效、开启时间、存在问题处理方法,改善设想及改善方法实施等。第三条 意外情况统计制度不管是计算机系统,操作系统,还是应用系统操作时所出现意外情况,事后均要整理出详尽事件发生过程、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情况资料存档备查。第四条 通常包含到修改系统初始化相关内容,均应根据严格设计、审核同意、微机操作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职权范围,确保系统初始化质量,建立系统初始化资料档案,为以后工作提供方便。第五条 建立系统程序档案,依据系统功效现实状况,财务、审计等工作人员均可要求增加、修改一些功效,并填写修改申请书。财务责任人审批签章后,由微机维护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程序应先在辅机上试运行,待确定无误后方可作为正式版本在主机上运行。事后应打印出修改后程序清单,软盘既要保留修改后程序又要保留原程序,最终编写修改总结并和申请书、程序清单及程序软盘一起存档。第六条 相关系统账页、报表等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关键文件资料既要建立、保留文字资料,同时还要建立保留磁盘文件资料。签发人责任人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