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8006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06 (第四版)(受控)-04-30公布 -05-01实施新兴铸管股份武安工业区生产管理部文件修改简明修改序号改前版次改前章节修改前内容简明改后版次改后章节修改后内容简明修改日期0112制度完善整理.04. 01223制度更新.11.3033建设部、动力部、全企业4修建部、动控部、武安工业区.03.17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06)(第四版)1 目标明确高低压电气设备管理界限和工作程序,严格实施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时予试检修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股份企业各单位电气设备
2、管理。3 实施内容3.1 供电系统管理3.1.1 各单位对现运行中高压供电系统不得私自变动,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方案,报设备检修处审核同意。3.1.2运行中供电系统,如有和规格不符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等情况需要改变一次系统接线或更换设备时,运行单位首先向设备检修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3.1.3 因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改变系统增减用电负荷或设备时,技术中心需向设备检修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3.1.4 新安装施工高低压电气工程,包含外单位承包施工项目,其验收工作由修建部主持,设备检修处等单位参与。3.1.5两路电源且母线分段运行用电单位,正常情况下,母线应分段运行,操作母线开关依据调
3、度命令进行。3.1.6动控部、上泉矿所属各处装置避雷器,投入和退出运行要严格按要求实施(投入四月十五日,退出十一月一日)。3.1.7 运行中6KV以上线路,如需变更路径,更换导线截面,绝缘部件,改变杆型等,由动控部或上泉矿提出书面申请报设备检修处同意后方可实施。3.1.8 6KV及以上线路需要“T”接或延伸,用电单位需报设备处审批后方可实施。3.1.9 因基建施工或其它原因,需要架设临时供电线路供电时,由用电单位向设备检修处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经同意后用电单位到自动化校验电度表及电流互感器,低压盘装配完成后必需经供电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送电。3.1.10凡新增高压设备、线路,技术中心需向设备处报送
4、相关设计资料和增容情况。3.1.11高压埋地电缆要有显著标志。3.1.12因设备改造或基建施工,埋地管道电缆、基础等完工后要有和实际相符施工图纸。高压埋地电缆要有显著标志,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单”交动控部资料室存档,不然,不许可验收交工。3.1.13 动控部负责对武安工业区下属各单位500kw及500kw以上高压电动机进行检修维护,各单位变压器可委托动控部进行有偿修理,动控部每个月对全企业变压器及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专业巡检一次。3.2 高压设备二次接线管理3.2.1运行中6KV及以上电气设备二次接线, 设备所属各单位不得自行改动,需要变更设备二次接线时,由用电单位提出方案经动控部及设备检修处审定
5、后方可安排施工。完工后委托动控部进行保护整定、计量回路检测及相关试验和测量。3.2.2高压设备二次接线检验维护工作,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要确保信号指示、计量表计正确,保护装置动作可靠,确需启开铅封时,应申报动控部处理。3.2.3 对继电保护装置要求和要求3.2.3.1武安工业区高压电气设备保护统一由动控部管理(上泉矿负责本单位高压系统保护,动力运输部负责邯郸工业区各单位高压系统保护), 新增高压设备继电保护整定值由技术中心提供。3.2.3.2各单位高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因为继电保护装置出现故障,统一由动控部进行检验处理(上泉矿自行负责,邯郸工业区动力运输部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变动。3.2.
6、3.3 对运行中高压设备保护定值需要变动时,设备所属单位应向设备检修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3.3 电气设备投入及运行管理3.3.1 运行中高压电气设备(6KV及以上),为确保供电系统稳定性,对其开启运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未经申报设备检修处前各运行单位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改变型号、规格。3.3.2 运行中电气设备必需严格落实实施相关各项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及要求。设备检修处对运行中电气设备进行定时检验,并按“设备管理考评制度”进行考评。3.3.3 对新投入6KV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相关单位应在投入运行前30天上报设备检修处,上报资料包含:3.3.3.1 设备型号规格及相关铭牌数据;3.3.3.2
7、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营业执照、联络人姓名及电话;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对应型号型式试验汇报、出厂试验汇报。全部提供资料要复印件并要盖厂家公章(红章)3.3.3.3 设备开启、控制及继电保护设计文件;3.3.3.4 新设备试车中相关情况及数据;3.3.4投入运行电气设备必需有可靠接地或接零,并应符合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对于多种接地网及引接线和接地电阻应按要求进行全厂检验。3.3.5 对运行中6KV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其所属单位应含有以下技术档案:3.3.5.1 设备铭牌数据;3.3.5.2 安装检修后投入运行日期;3.3.5.3 安装检修投入运行前试验统计;3.3.5.4 历年来试验统计;3.3.5
8、.5 历年来维修和大、中修理情况统计;3.3.5.6 设备事故情况统计;3.3.5.7 设备改善情况统计。3.3.6 对运行变压器管理3.3.6.1 各单位所属变压器应确定专员负责,天天检验一次;动控部每个月对各单位高压变压器巡检一次,并将检验结果报设备检修处。3.3.6.2 各单位需委托动控部检修变压器,应带委托书及转帐支票交动控部,动控部收到委托后应立即组织检修,并在检修后填写变压器检修统计,交委托单位一份存档备查。3.3.6.3 变压器检验内容以下:3.3.6.3.1 变压器室整齐无杂物,通风良好,保持周围环境温度不超出35,室内照明完好并配有灭火器。3.3.6.3.2 变压器一、二次引
9、出线及接点符合标准,温度不超出70;运行中变压器上层油温不能超出85,油位在要求监视线内。 3.3.6.3.3变压器外壳上有名牌,按要求装设瓦斯继电器、温度计、空气吸附器、油位计、冷却系统及接地线,并完整适用。3.4 电气设备试验3.4.1 高压电气设备(6KV及以上) 必需依据中国水利电力部颁发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要求进行交接和预防性试验。3.4.2 交接试验3.4.2.1 凡新安装高压电气工程、新出厂及大修后高压电气设备,在未投入运行前必需进行交接试验,不然不许可试车。3.4.2.2由工程部负责外委负担安装高压电气工程,在试车前15天完成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汇报,由设备检修处审查,设备
10、检修处协调动控部进行交接试验,不然不得试车。3.4.2.3 凡国家标准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中未包含新型电气设备产品试验项目和标准,依据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和参考出厂试验汇报,由设备检修处制订暂行标准。3.4.2.4 凡高压电气设备因质量和新旧程度限制,需降低试验标准使用时,需经使用、安装、试验单位及设备检修处共同约定试验标准,并要求使用限定条件,经设备检修处同意实施。3.4.2.5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均填写试验汇报,并报设备检修处。3.4.3 年度预防性试验3.4.3.1 全企业设备年度预防性试验,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要求进行,并依据我企业具体情况补充以下:3.4
11、.3.1.1油开关(真空断路器)、母线瓷瓶、穿墙套管、仪用互感器、隔离开关、悬式绝缘子等交流耐压周期为三年;3.4.3.1.2 避雷器周期为十二个月;3.4.3.1.3 电容器周期为三年;3.4.3.1.4 35KV设备绝缘油周期为六个月,6KV及以下设备绝缘油周期为十二个月;3.4.3.1.5 避雷装置接地电阻试验周期为十二个月;3.4.3.1.6 继电保护装置3.4.3.1.6.1上泉、午汲35KV变电站主变保护及各处6KV进线保护检验、 校验整定值周期为十二个月;3.4.3.1.6.2 全厂6KV高压电机、变配电变压器等保护校验整定值周期为十二个月;3.4.3.1.6.3 电流、电压互感
12、器周期为三年,但在发生短路事故后,对继电保护动作有怀疑时,需对电流互感器变比、伏安特征及继电保护整定值试验;3.4.3.1.6.4 开关操作机构更换后应进行空载跳合闸及继电保护动作试验;3.4.3.2 试验计划制订:动控部、上泉矿每十二个月十二月下旬以前,将所管辖高压电气设备试验项目和时间安排报设备检修处。3.4.3.3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基础上应于每十二个月六月份以前全部进行完成。避雷器及过压保护装置应于每十二个月三月底前试验完成。3.4.3.4 试验中发觉问题(不合格、数值和往年比较改变偏大,表面存在缺点等)后,试验人员应立即和相关人员联络,必需时报设备检修处。3.4.3.5 各单位要对
13、各自区域内接地装置在三月底前检验试验完成,发觉有不合格者,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好后进行复试。各单位如要对各自区域内关键设备或建筑物避雷针及接地装置进行外委检验时,于三月十日前向设备检修处报检测计划,由设备检修处联络相关单位进行检验(检测费用各自负担)。3.4.3.6 动控部和上泉矿每十二个月七月底前必需写出当年预试工作总结(其中包含试验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报设备检修处,设备检修处组织相关人员一起对当年试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3.5 用电力率及无功赔偿设备管理3.5.1为确保供电电压质量,降低线路损耗,依据电力系统要求,我厂高压用电设备月平均力率不得低于0.9。3.5.2 高压供电设备平
14、均用电力率低于上述要求值,应增加无功赔偿设备,并根据供电系统电压数值改变和用电力率情况做到合理调整赔偿设备。3.5.3 各单位对容量较大用电设备,要做好日常运行管理,以提升用电设备自然功率因数。3.6 高、低压电气设备管理界限划分3.6.1 高压电器管理界限划分以设备检修处下发“相关高压电气线路管理界限要求”为准。3.6.2 高压电器设备(含变配电设备)产权属于各事业部者,其日常运行、监视、清扫均属各事业部自己负责,但通常维修及大、中小修各单位可委托动控部处理。动控部应确保被委托设备检修质量,因检修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保修期三个月)出现反复性故障,动控部应无偿进行处理,对因检修质量影响生产情况
15、,设备处除按事故故障考评外,按设备委托修理费用30%50%进行考评。3.6.3 上泉矿要对自己区域内高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全方面管理。3.6.4 对低压转供电分界要求:以供电方末级开关为分界点,末级开关以上(开关所属实施现有管理)由供电方负责管理(包含检修、操作等),开关以下部分由用电方负责。3.6.5由动控部电修工段保管备用高低压电动机和闲置待用变压器均需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设备检修处要定时检验和考评。3.6.6电力变压器等高压设备计划、贮备数量和每十二个月更新换代台数,由各单位编报计划报设备检修处,设备检修处进行统一安排。3.6.7 企业高压电气设备修理由动控部电修工段负责,若动控部无力修复,
16、由设备检修处安排外委。3.7 停送电管理程序3.7.1 因基建施工、电气预试、线路检修等原因需要改变高压供电方法时,由施工单位或动控部写出申请汇报上交设备检修处,设备检修处依据电网系统运行情况制订停电时间后,于停电前一天将停电通知送交总调、动力调度各一份。动力调度接到通知后于当日十点以前向11万提出停送电申请,经11万同意后动控部按计划进行操作。3.7.2 因改变供电方法需要采取停限电方法时,由设备检修处制订限电方案,经总调同意后方可根据第一条程序进行操作。3.7.3 若发生工艺、设备故障事故需要紧急停电时,许可动力调度直接向11万站提出申请,经11万站同意后即可进行操作。3.7.4 店头11
17、万站内检修及供电系统发生重特大事故需要我企业停限电,由设备检修处制订限电方案,经总调同意后由总调安排限电单位停产。3.8附件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要求起草人:王金龙审核人:张利强同意人:李永军附件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要求为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缩短故障、事故处理时间,特对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作出以下要求:一、故障抢修:1、设备出现故障后,岗位操作工经判定属于电气问题时,为缩短故障时间,可第一时间通知动控部电气维修工或本单位维修电工。通知完电工后,再向事业部调度进行汇报。联络不到电工时,应立即汇报事业部调度,由事业部调度和动控部调度进行联络,动控部调度接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18、各事业部应将电工值班电话通知到各相关岗位。2、动控部电气值班人员接到故障通知电话,对故障现象、部位进行必需了解后,应立即(一炼铁10分钟之内、二炼铁、轧钢、球团5分钟之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和拖延。3、电工处理故障时,因人员、技术、工具、备件等情况无法进行立即恢复,必需立即向工段进行汇报(夜间应立即汇报动控部调度)。工段和调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相关布署和安排,需要动控部处理,汇报总调和动控部调度,动控部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白班10分钟内抵达现场,夜间30分钟内抵达,不得推诿拖延。4、电工处理故障时,在值班室无人值守情况下,应向故障发生单位调度汇报所在地点和联络方法(
19、电话)。故障处理完成后,应立即汇报故障发生单位调度和动控部调度。5、当多个设备出现故障时,工段和班组应依据故障影响程度和设备关键程度协调安排好处理人员,并立即将情况向动控部调度和故障发生单位调度进行通报,努力争取将影响降至最低。(夜间抢修工作由动控部调度协调,动控部调度应主动了解现场处理情况。二、日常施工、技术改造1、业主单位包含电气日常检修施工自己不能完成可委托动控部电气维修工段,500kw以上电机归动控部维护、检修。2、对于岗位照明、电气工具拆接线等零星施工能够由岗位直接通知电工处理。电工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处理,不得延误。确实不能立即处理,应通知原因并明确何时进行处理。3、包含相关事业部内部技术改造、集中检修等大项目,业主单位应提前和动控部电气工段进行联络协调,电气工段必需大力配合。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应明确原因并和业主单位共同制订出处理方案。三、考评:1、不按时抵达事故故障现场或扯皮推诿,一次考评500元。业主单位提出考评上报生产部。2、业主单位和动控部因事故故障原因扯皮、相互推诿,在考评动控部同时,对业主单位按考评额50考评。3、抢修立即、组织得力,奖励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