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晋江东石滞洪区项目二期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监督实行人: 福建前程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年 月 日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原则化、合理化目的,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引、规范现场施工管理。第一章 奖励原则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核在前两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对的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既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某些项工程持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承认,并顺利通
2、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予以有关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质量保证办法,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予以相应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奖励。 5、工程资料可以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予以资料员200500元奖励。 第二章 惩罚条例第一节 基本规定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予以5001000元/次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禁止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规定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有关条款惩罚。
3、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规定制作实体样板,样板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予以元/次惩罚。 5、各分某些项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必要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予以100200元/次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要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予以200/次罚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相应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贯彻不到位劳务单位或栋号长长,第一次予以提示教诲,第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予以5001000元惩罚。 8、分包单位质检员、施工员必要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予以分
4、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200元次罚款;合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当月当栋号工程款暂不支付,只至下一月持续两次报验一次性合格。9、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要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予以重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关于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11、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治告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治,予以2005000元罚款,详细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2、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
5、部告知后超过4个小时尚未签收下发文献并没阐明因素,予以200元/次罚款。 13、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注重,贯彻问题整治,如继续浮现相似问题,予此前次罚款金额双倍进行惩罚。 14、项目在寻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因素分析,无整治办法,视情节轻重对关于负责人处以300800元罚款;浮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浮现,对关于负责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15、对于项目部下发质量整治告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整治、贯彻、反馈,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导致严重影响,甚至导致局部返工,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
6、01000元/次罚款。 16、工程资料进度必要和现场同步,相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有关人员罚200元/次,导致经济纠纷,予以元/次罚款。 1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贯彻整治即可,若再发生类似问题罚200元/次(详细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以有关条款为准)。1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延报告期限,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罚款。 19、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通过复测,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3000元/次罚款。 20、现场施工质量违背强制性条文,予以元/次罚款;不按照图纸
7、、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予以15005000元/次罚款。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一、安全管理方面(1)开工前投保完毕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安全办法项目执行率达到100%;(3)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4)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的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5)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6)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送提高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7)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1)进入工地任何人员必要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背者每人罚款50元。(2)在施工现场
8、作业人员必要对的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50元。(3)酒后作业,罚款200元。(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罚款300元;超过有效期,罚款200元;人员未备案,罚款200元。(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罚款100元。(6)施工人员擅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罚款200-500元。(7)在没有防护设施高空作业必要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立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立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500元。(9)从高处向下抛
9、掷物品及建筑垃圾,每件罚款500-1000元。(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200元。(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罚款500元。(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必要按规定设立,如没有设立安全防护罩每台罚款 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 100-500元/ 人/次,酿成后果加倍罚款
10、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惩罚。 (17)对于规定隐患整治必要按照规定期间完毕,否则每迟延一天罚款200元。(18)不配合安全检查(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对存在问题不贯彻整治,每起扣除 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19)未建立完善有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元。(20)交叉作业时未采用相应隔离和办法施工等安全办法,每处扣除 元。三、工程实体方面 (1)作业面临边防护未同步每惩罚款200元。“四口”无防护办法每惩罚款200元。“五临边”无防护办法每惩罚款200元。四、安全用电方面(1)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
11、三级保护,每惩罚款200元。(2)违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每惩罚款100元。(3)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100元。(4)电工、焊工、机械工、起重机司机、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项罚款200元。(5)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每项罚款100元。(6)电焊机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每台罚款50元。(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用保护办法,罚200元。(8)使用破损插头或用导a线直接插在插座上,罚200元。 附则1、本制度未提及到有关质量、安全问题惩罚,项目部有权依照详细问题严重性决定惩罚对象、惩罚金额。 2、本制度合用于所有参建于武冈市华电星苑住宅社区建设工程单位、个人。 3、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局限性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成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4、本制度条款最后解析权归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武冈市华电星苑住宅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有。 5、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