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康达医疗产业园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
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部
03月13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奖励原则 2
第三章 惩罚条例 2
第一节 基本规定 2
第四节 钢筋工程 - 6 -
第五节 模板工程 - 7 -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 8 -
第七节 砌体工程 7
第八节 抹灰工程 8
第十节 饰面砖工程 - 11 -
第十一节 涂饰工程 - 11 -
第十二节 屋面工程 - 12 -
第四章 附则 - 12 -
第五章 附表 - 1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质量理念,依照公司下达《质量管理手册》及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质量筹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原则规范及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质量目的,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导致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相应条款罚款。
第二章 奖励原则
第三条 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检查考核在分司前三名予以相应劳务班组1000元/次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图集、对的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既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某些项工程持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员承认,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予以有关劳务班组500~1000元/次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质量保证办法,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予以相应劳务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次奖励。
第七条 施工质量较上一次/层有本质提高,经项目、甲方、监理单位提出表扬分项工程,予以相应劳务班组、重要负责人1000~元/次奖励。
第八条 对于严格按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且符合项目部质检规定劳务班组施工班组予以200~500元/次奖励。
第九条 公司及上级单位进行检查时,能积极配合,加班加点完毕项目安排工作任务劳务班组,予以500~1000元/次奖励。
第三章 惩罚条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班组不积极配合,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十一条 严格按图施工,禁止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而而导致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甲方和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规定制作实体样板,样板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予以元/次罚款。
第十四条 各分某些项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必要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予以500~1000元/次罚款。
第十五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要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予以相应劳务班组200元/次罚款。
第十六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相应表格,上交项目质检员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贯彻不到位劳务班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告知警告,第三次予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劳务班组质检员必要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予以劳务班组500~10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予以劳务班组1000~元/次罚款;合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责令质检员及责任班组退浮现场,劳务班组必要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规定。
第十八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予以劳务班组1000~3000元/次罚款。
第十九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对劳务班组重要负责人予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关于负责人员予以100~200元∕次罚款。
第二十条 劳务班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注重,认真贯彻整治,如继续浮现相似问题,予此前次惩罚金额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在寻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班组未进行因素分析,无整治办法或拒不整治且不阐明因素,视情节轻重予以300~800元/次罚款;浮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浮现,予以800~15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质量整治告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整治、贯彻、反馈,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导致严重影响,甚至导致局部返工,对劳务班组予以500~1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贯彻整治即可,若再发生类似问题罚200元/次(详细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以本制度有关条款为准)。现场浮现顶撞、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予以10000元/人/次罚款。
第二十四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延报告期限,对劳务班组负责人予以800~1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通过复测,对劳务班组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二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国家现行原则图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电焊工必要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规定及机械性能实验原则,若不符合规定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补偿经济损失并且要予以一种接头1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批准,作业人员禁止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钢筋需所有拆除,并且予以1000~3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要符合设计规定,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予以100~300元/根罚款。
第二十九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浮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排距、箍筋和拉筋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立等不符合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依照详细状况予以200~1000元/惩罚款。
第三十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过验收规范罚100元/根。
第三十一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过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罚20元/处。
第三十二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规定必要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规定罚20元/处。
第三十三条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不大于4mm,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浮现,双倍罚款。
第三十四条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予以100元/个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未按实验员规定留置试拉件,每组罚款50元。
第三节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
第三十六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一方面具备足够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要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三十七条 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模板,否则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三十八条 支撑架禁止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三十九条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要加设垫板,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元/根罚款。扫地杆漏设、错设,每根罚款50元。
第四十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员,若质检员检查偏差超过规范规定予以30-50元/惩罚款。
第四十一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予以50元/惩罚款。
第四十二条 梁、板、墙及构造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予以300~500元/惩罚款。
第四十三条 支撑架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予以50元/根罚款。
第四十四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导致构件变形予以100~500元/惩罚款。
第四十五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浮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四十六条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过规范规定,梁、柱接点差,予以20元/惩罚款。
第四十七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四十八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某些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原则检查)大罚50元/处。
第四十九条 模板拆除前,必要填写拆模申请,经项目部、监理、甲方重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五十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0元/条。梁、墙、楼梯间模板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1000元/处。
第五十一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若达不到规定罚100元/平方米。
第五十二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构造尺寸偏差超规范规定,以及拆模损坏构造棱角罚200元/处。
第五十三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未按技术交底工艺规定进行配模、支撑加固,予以每层1000元罚款。
第四节 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
第五十五条 砼级别必要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规定,违者将予以1000~5000元/次罚款。
第五十六条 禁止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五十七条 承台内有积水,应采用办法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五十八条 大体积砼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要采用办法让砼入模温度不不不大于30摄氏度,并且每台班不应少于2次测温,条件容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如不能达到规定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五十九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依照问题严重性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六十条 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容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畴予以20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六十一条 浇筑后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规定,容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予以500元/层罚款。
第六十二条 现浇砼面抹压后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冬季施工必要覆盖2层毡片保温;如不满足规定予以5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六十三条 浇筑砼前禁止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予以5元/平方米罚款。
第六十四条 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予以500元/层或500元/施工段罚款。
第六十五条 浇筑砼12小时后浇水养护,若养护不到位予以500~1000元/层罚款。
第六十六条 砼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规定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8天,如达不到以上规定予以1000元/层罚款。
第六十七条 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值必要满足设计规定,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规定罚200元/处。
第六十八条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六十九条 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予以1000元/次罚款。
第七十条 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找不,每处予以500元罚款。浮现大面积找补(找补面积不不大于30平方厘米)予以每层1000罚款。
第五节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
第七十一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劳务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予以200元/次罚款。
第七十二条 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并清除基底垃圾,否则每发现一次予以500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必要符合规范规定,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规定予以200元/惩罚款。
第七十四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要满足方案规定,否则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七十五条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搭砌甩筋,予以200元/惩罚款。
第七十六条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进退槎必要上下垂直。预留拉接筋应位置对的,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七十七条 构造柱灌溉砼前,必要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七十八条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规定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七十九条 砌体内图纸规定放置拉接筋部位不符合规定或者漏放钢筋,予以50元/根罚款。
第八十条 门窗洞口过梁必要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现浇过梁、预制过梁压墙长度局限性25cmd,每根予以100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规定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予以100元/道罚款。
第八十二条 砌筑完毕后未进行墙面清理,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予以每处200元罚款。
第六节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中规定。
第八十三条 砂浆配合比必要符合方案规定,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八十四条 基层解决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解决到位,若不到位予以1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八十五条 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予以1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八十六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详细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不大于50mm,若达不到规定予以20元/惩罚款。
第八十七条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要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3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八十八条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10元/平方米罚款。
第八十九条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干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过规范予以50~100元/惩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予以50元/平方米罚款。
第九十条 墙面抹灰层采用加强办法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局限性部位,予以5元/米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局限性予以10/米罚款;固定钢网钉子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规定,予以20元/平方米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予以1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九十一条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尺寸必要符合图纸规定,偏差超过规范规定导致门窗无法安装,予以100~500元/惩罚款。
第九十二条 墙面如浮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予以20元/个罚款。
第九十三条 有排水规定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洁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洁,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100元/米罚款。
第九十四条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0元/条罚款。
第九十五条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厚度,当抹灰总厚度不不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要用网片进行加强,禁止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规定予以20元/平方米罚款。
第九十六条 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规定部位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解决,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解决并喷水养护,保证基层和粉刷层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解决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九十七条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种予以50元/个罚款,堵洞眼空鼓予以50元/个罚款;将杆洞凿成深度约20mm喇叭状,达不到规定返工重凿,并予以50元/个罚款。
第九十八条 顶棚挂腻子必要弹水平线,基层要修补整并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定予以200元/惩罚款。
第七节 饰面砖工程
饰面砖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规定。
第九十九条 饰面砖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规定,否则不予以使用,并且予以1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条 饰面砖粘贴剂必要搅拌均匀,若达不到规定予以300元/次罚款。
第一百〇一条 饰面砖必要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予以200元/惩罚款。
第一百〇二条 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干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予以1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〇三条 墙面饰面砖粘贴后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容许偏差范畴内。若达不到规定,依照偏差数值严重性予以100~300元/惩罚款。
第一百〇四条 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沿整洁、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予以50元/惩罚款。
第一百〇五条 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持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规定予以2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〇六条 有排水规定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对的,坡度必要符合设计规定。如达不到规定,予以200元/米罚款。
第一百〇七条
第八节 涂饰工程
涂饰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规定。
第一百〇八条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既有问题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要经负责施工队(组)解决后方可施工,否则将予以5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〇九条 涂料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规定,予以2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九节 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平屋面采用构造找坡不应不大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不大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规定,予以50元/米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地面抹灰必要按照设计规定向地漏找不不大于1%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不大于50mm小圆角,若达不到规定,予以50元/惩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基层与突出屋面构造(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水落口周边找平层应做面略低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办法。防水施工完毕后应做蓄水或淋水实验。若达不到规定予以50元/惩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 高出屋面表层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不大于30mm高台,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0元/惩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保温层含水率必要符合设计规定,若达不到规定予以1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规定,若达不到规定予以2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蓄水实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予以100元~200元/惩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屋面瓦施工必要满足方案规定,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予以200元/平方米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予以500元/次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导致破碎,予以50元/块罚款;没有将污染处按规定清洁干净,予以100元/平方米罚款。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条 报验程序:1、分项工程完毕后经劳务班组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并填写自检查收表;2、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劳务班组需报砼浇筑申请书;3、项目部签字浇筑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施工;4模板拆除前应向项目部报模板拆除申请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拆除。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涉及奖励款项均已钞票形式发放有关劳务班组及个人,所涉及惩罚款项均在月工程量结算中予以扣除。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提及到有关质量问题罚款,项目部有权依照详细问题严重性决定罚款对象、罚款金额。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制度合用于所有参建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劳务班组、施工班组、个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异议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成果会在下次修订时予以改正并纳入相应条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制度于03月014日起实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附表
质量罚款告知单 编号:
质检员在质量巡检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 楼施工中存在如下质量问题:
部 位
不合格项
整治告知书编号
罚款金额
施工单位
(班组)
经项目部下达整治告知书后整治仍不符合规范及项目部规定。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第 条,对你公司进行共计 元人民币罚款,望你单位引起注重,在后来施工当中加强质量管理。
诚晖劳务·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
年 月 日
商混浇筑申请书
日 期
标 号
浇筑部位
塌落度
浇筑时间
备 注
申请人: 技术审批: 施工队长审批:
模板拆除申请书
拆模部位
浇筑日期
申请拆模时间
砼龄期
申请人: 技术审批: 施工队长审批:
工序报验申请单
致:诚晖劳务·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
我单位已完毕了 工作,经自检合格后,现向项目部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报验范畴: 。
报验申请人: ; 报验时间: 。检查意见:
依照上述意见认真整治,整治完毕后报项目部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按项目奖罚制度进行罚款。
不合格项限期整治告知单
劳务班组:
我单位质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 部位存在如下不合格项:
限你班组在 前整治完毕并报项目部验收,逾期未整治且无充分理由,按项目部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以上问题需认真调查分析产生因素,采用纠正、防止办法,经项目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并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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