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七)
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 38-92
阐明 总则 第一某些 碾压式土石坝工程 第一章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解决 第二章 土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三章 坝体填筑工程 第四章 细部工程 第二某些 浆砌石坝工程 第五章 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工程 第六章 浆砌石体砌筑工程 第七章浆砌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八章 水泥砂浆勾缝 第九章 溢洪道溢流面砌筑 第十章 浆砌石墩、墙 第十一章 中间产品 附录 几种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格
附加阐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能源部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 级别评估原则(七)》SL38-92告知 水建[19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各水利水电工程局、勘测设计院,武警水电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搞好工程验收和评优等方面工作,水利部和能源部委托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负责组织编写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第七分册——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和浆砌石坝工程某些,经审查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原则,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七)》SL38-92,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开发司和主编单位。
本原则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2年6月8日
说 明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七)》SL38-92(如下简称《原则(七)》),是依照水利部建设开发司、能源部水电开发司建综[1990]1号文“关于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七)》函”,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
《原则(七)》是《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一)》(如下简称《原则(一)》)配套文献之一,其内容分为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工程两某些。
在《原则(一)》中,质量原则项目分为普通原则和规定、质量检查项目和容许偏差项目三类。而《原则(七)》仿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合订本,GBJ300~304、GB310),把质量原则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容许偏差项目三类。在编制过程中,经多次讨论以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是在《原则(一)》颁布之后制定,并且其分类比较直观,现场易于掌握,因此以为采用其分类方式比较适当。
和《原则(一)》相比,《原则(七)》另一种不同之处是把在《原则(一)》中作为附录中间产品质量原则编入了正文中。重要理由是,中间产品应作为一种工序考虑,其质量原则也应通过检查评估,只有在检查合格后才干在单元工程中加以应用,并且在重要工程中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块产品,当单元工程评估为优良时,中间产品也必要优良。
单元工程是寻常质量考核基本单位,它是以关于设计、施工规范为根据,其质量评估也普通不超越这些规范范畴,如逐条阐明本原则,也只能指明其出处,颇为繁琐,也无多大意义,故《原则(七)》和《原则(一)》同样,也未写条文阐明。
当前,某些先进检测手段(如超声波、电子或激光探测等),在相应关于技术规范均没有列入,而本原则是以关于技术规范为基本,因而也不能列入。若需采用,其质量检测及评估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原则(七)》草稿于1990年5月完毕,经主编单位与各参编单位互相讨论和协商,于7月整顿出征求意见稿,随后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各设计与施工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年10月,对各单位提出意见逐条加以研究,并据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修改后,于1990年12月底提出送审稿。
1991年3月,水利部建设开发司主持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以为《原则(七)》(送审稿)内容基本可行,可按审查意见修改整顿后形成报批稿。
本原则(送审稿)审查组织长为纪云生同志,参加送审稿和报批稿修改及审定工作有许红波、张严明等同志。
鉴于该原则为初次编制,全国工程条件、技术水平等差别较大,有些技术原则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而,本原则一定存在缺陷和局限性,望各使用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总 则
第0.0.1条 本原则第一某些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合用于大中型(一、二、三等)水利水电碾压式土石坝工程;小型(四、五等)碾压式土石坝工程或其她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某些浆砌石坝工程合用于大中型(二、三等)浆砌石坝工程,以及虽不属于大中型工程,但坝高在50m以上浆砌石坝工程;其她浆砌石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0.0.2条 单元工程是根据设计构造、施工布置或质量考核规定把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层、块、段来拟定,普通是由若干工序完毕综合体,是寻常质量考核基本单位。
第0.0.3条 本原则是评估单元工程质量级别统一尺度,涉及构成单元工程各工序质量原则、单元工程质量原则,以及为评估单位工程质量所使用中间产品质量原则。
第0.0.4条 工程质量级别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第0.0,5条 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应由施工公司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评估,并定期将检查评估成果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属于隐蔽工程和核心部位,施工公司应在自检合格基本上及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和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共同检查评估。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有权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
第0.0.6条 碾压式土石坝与浆砌石坝单元工程重要质量检查原则和规定是依照《碾压式上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如下简称《施工规范》)、《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22O-87,如下简称《规范》)和《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O-84,如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关于规范与质量原则编制。
第0.0.7条 本原则未涉及某些,应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一)》[SDJ249—88,如下简称《原则(一)》]和现行关于质量级别评估原则执行。
第0. 0.8条 本原则中“基本符合”,系指其质量原则虽与规定略有出入,但不影响安全运营和设计效益。
(Ⅲ)坝基及岸坡清理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检查评估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点在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必要有≥90%测点在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
第二节 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 (Ⅰ)保证项目
第1.2.1条 防渗体岩基及岸被开挖应按设计规定进行。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用水准仪、经纬仪、坡度尺、拉线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与地质报告。
第1.2.2条 爆破开挖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本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第三章中规定及设计规定进行。基本面必要无松动岩块、悬挂体、陡坎、尖角等,且无爆破影响裂缝。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测量与查看施工记录。
第1.2.3条 开挖底部保护层厚度宜不不大于1.5m,开挖保护层时必要严格按设计或规范规定控制炮孔深度和装药量,在接近设计岩面线时,应尽量避免爆破,宜使用机具或人工控除。如减小或取消保护层,须有专门论证。岸坡开挖宜优先采用预裂爆破法。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2.4条 防渗部位坝基,开挖后岩面应平顺,不应向下游方向倾斜过陡;防渗体与岩石岸坡接合,必要采用斜面连接,不得有台阶、急剧变坡及反坡。
合格:开挖面平顺,无反坡,开挖面如浮现反坡及不平顺岩面,须用混凝土填平补齐,使其达到设计规定。
优良:开挖面平整,无反坡及陡于设计规定坡度。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器测量及查看施工记录。
第1.2.5条 基坑开挖边坡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
优良: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松动岩石,且坡面平整。
(Ⅲ)容许偏差项目。
第1.2.6条 防渗体岩基与岸坡开挖实际轮廓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容许偏差应符合表1. 2. 6质量规定。
检测数量;总检测点数量,采用横断面控制;防渗体坝基部位间距不不不大于20m,岸坡部位间距不不不大于10m,各横断面点数不不大于6点,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Ⅳ)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第四节 坝基及岸坡渗水解决
(Ⅰ)保证项目
第1.4.1条 坝基及岸坡渗水解决,无论排导、还是堵截,涉及泉眼解决均须保证坝基回填土和基本混凝土不在水中施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1.4. 2条 通过解决坝基与岸坡渗水,应达到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畴内水源基本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优良:在回填土或浇筑混凝土范畴内水源切断,无积水,无明流,岩石整洁。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与查看施工记录。
(Ⅲ)坝基及岸坡渗水解决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优良质量原则。
第五节 土石坝坝基及岸坡解决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1.5.1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四个工序质量评估均达到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坝基及岸坡清理、地质构造解决、渗水解决必要达质量评估优良原则,余项达合格原则(或优良)。
第二章 土石坝防渗体工程
第一节 土质防渗体
第2.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层划分;普通每一区、段每一层即为一种单元工程。 土质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原则由结合面解决、卸料及铺填、压实、接缝解决等四个工序质量原则构成。 一、结合面解决 (Ⅰ)保证项目
第2.1.2条 防渗体填筑必要在基本解决验收合格后,才干进行。
检查办法:查阅基本开挖及解决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2.1.3条 防渗铺盖和均质坝地基应按规定和设计规定认真解决。对于粘性土、砾质土地基,在干燥地区可将其表层含水量调节至施工含水量上限范畴,先用与防渗体碾压相似机械、压实参数进行压实,然后刨毛1~2cm深,再铺上压实。对于无粘性土地基也应先行压实,然后再上第一层土;必要时应做好反滤过渡层:
检查办法:观测及检查施工记录。
第2.1.4条 上下层铺上之间结合层面防止撒入砂砾、杂物;禁止车辆在层面上重复碾压。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5条 与土质防渗体接合岩面和混凝土面解决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岩石表面浮渣、污物、泥土等和混凝土表面乳皮、粉尘、油毡等清除干净,渗水排干;并在与粘性土接触岩面或混凝土面上保持湿润,涂刷浓泥浆或粘土水泥砂浆,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优良:岩石和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回填面湿润均匀,无局部积水;浆液稠度一致,涂刷均匀,无空白;回填及时,无风干现象。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第2. 1. 6条 上下层铺土之间结合层面解决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表面松土,砂砾及其他杂物已清除干净;并保持湿润,依照需要刨毛,且深度、密度符合规定。
优良:表面松土,砂砾及其他杂物清除彻底,保证湿润均匀,无积水、无空白;刨毛深度、密度满足规定,并且均匀细致,无团块、无空白。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Ⅲ)结合面解决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合格原则,其.中必要有一项符合优良质量原则。
二、卸料及铺填
(Ⅰ)保证项目
第2.1.7条 土坝土料粘粒含量、含水量、土块直径、砾质粘土粗粒含量、粗粒最大粒径,均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禁止冻土上坝。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及查阅实验记录。
第2.1.8条 必要按设计和规范规定卸料,及时平料,力求均衡上升,保持施工面平整、层次清晰,以减少接缝;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当气候干燥蒸发较快时,辅料表面应保持湿润,符合施工含水量。如遇雨天应停止卸铺,表面压实平整。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第2.1.9条 均质坝铺土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余量,以保证压实边坡质量。防渗铺盖在坝体以内某些(与心墙或斜墙连结)应与心墙或斜墙同步铺筑,以防止防渗体在坝内浮现纵缝。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5条 土料碾压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无漏压,表面平整,个别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某些均得到妥善解决。
优良:无漏压,表面平整,无弹簧、起皮、脱空和剪力破坏现象。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及查阅施工记录。
(Ⅲ)压实工程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中第2.1.14条必要优良,另一项为合格(或优良)。
四、接缝解决
(Ⅰ)保证项目
第2.1.16条 斜墙和窄心墙内不得留有纵向接缝,所有接缝接合坡面不应陡于1:3,其高差不超过15m,与岸坡接合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均质土坝纵向接缝应采用不同高度斜坡和平台相间形式,坡度与平台宽度应满足稳定规定,平台间高差不不不大于15m。
检查办法:观测及测量检查。
第2.1.17条 防渗体内纵横接缝坡面,必要严格进行削坡、润湿、刨毛等解决,以保证接合质量。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1.18条 坡面接合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填土含水量在容许范畴内,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集中,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明显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0%。
优良:填土含水量控制在容许范畴内上限,铺土均匀、表面平整,无团块、无风干,碾压层平整密实、无拉裂和起皮现象,压实合格率≥95%。
检查办法与检测数量:观测及取样检查,取样每10延来取试样一种;如一层达不到20个试样,可多层累积记录合格率;但每层不得少于3个试样。
(Ⅲ)接缝解决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优良质量原则。
五、土质防渗体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2.1.19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各工序质量评估均应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四项工序中,坝基解决与压实两项质量评估必要优良,余二项合格(或优良)。
第二节 混凝土面板
第2.2.1条 单元工程划分:混凝土面板涉及面板及趾扳两某些,每块面板或每块趾板为一种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原则由基面清理、模板、钢筋、止水及伸缩缝、混凝土浇筑
别的达到合格(或优良)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中每项须有≥9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六、混凝土面板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2.2.25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各工序质量检查评估均应达到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面板混凝土浇筑、止水及伸缩缝解决二工序质量评估必要达优良质量原则,其他工序亦须达到合格(或优良)质量原则。 注:混凝土抗压强度及高差系数质量检查原则应参照本原则第二某些第十一章第三节混凝土中关于原则执行。混凝土抗压强度及离差系数在现场质量评估时,由于检测数量局限性,测试成果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评估,容许参加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最后评估合格与优良。
第三节 沥青混凝土心墙
第2.3.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区、段、划分;每一次持续铺筑区、段即为一种单元工程。 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质量原则由基本面解决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解决、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沥青混凝土摊铺与碾压等四个工序质量原则构成。 一、基本面解决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解决 (Ⅰ)保证项目
第2.3.2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与基本接合面应清扫干净,然后均匀喷涂一层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潮湿部位混凝土在喷涂前应将表面烘干。
混凝土构造表面如敷设沥青胶或橡胶沥青,应在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完全干燥后进行;沥青胶涂层要均匀平整,不流淌。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实验资料与施工记录。
第2.3.3条 沥青混凝土层面解决,必要按《规范》执行。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温度测量,查看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2.3.4条 稀释沥青、乳化沥青、沥青胶或橡胶沥青配料、涂抹厚度、贴服牢固限度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配料比例对的;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涂抹均匀,无空白;沥青胶(或橡胶沥青胶)涂抹厚度基本符合设计规定,无鼓包,无流淌,与混凝土贴服牢固。
优良:配料比例精确;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涂抹均匀,无空白、无团块,色泽一致;沥青胶(或橡胶沥青胶)涂抹厚度符合设计规定,与混凝土贴服牢固,无鼓包,无流淌,表面平整光顺。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尺量检查,查看施工记录。
第2.3.5条 沥青混凝土层面解决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层面清理干净,无杂物、无水珠,层面下1cm处温度不低于70℃。
优良:层面清理干净无杂物、无水珠,且平整光顺,返油均匀,层面下1cm处温度不低于70℃,且各点温差不不不大于20℃。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温度测量每区段温度测量点数不少于10点。
(Ⅲ)基本面解决与沥青混凝土结合层面解决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其中必要有一项优良。
二、模板
(Ⅰ)保证项目
第2.3. 6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模板架立必要牢固、不变形,拼接严密。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Ⅲ)基本项目
第2.3.7条 架立后模板缝隙、平直度、表面解决,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模板搭接缝隙不不不大于3mm;一次支立模板区段平直度差值不不不大于2cm;模板面沥青混凝土残渣清除,并涂抹脱模剂。
优良:模板搭接缝隙不不不大于lmm;一次支立模板区段平直度差值不不不大于1cm;模板面沥青混凝土残渣清除干净,表面光滑,脱模剂涂抹均匀,无空白。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用尺量测。
(Ⅲ)容许偏差项目
第2.3.8条 模板支立容许偏差:支立后模板中心线与心墙轴线,偏差不不不大于±1.0cm;模板内侧间距容许偏差为0~2cm。
检查办法与检测数量:仪器测量、拉线和尺量检测。每10延米为一组测点,每一验收区、段检测不少于10组。
(Ⅳ)模板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必要符合相应优良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三、沥青混凝土制备
(Ⅰ)保证项目
第2.3.9条 沥青混凝土所用沥青、滑料、填料、掺料等,必要符合《规范》、设计规定和关于规定。
检查办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原材料实验报告。
第2.3.10条 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施工配合比、投料顺序、拌和时间等必要符合《规范》规定。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查看施工记录等。
第2. 3.11条 沥青混凝土机口出料,要逐罐进行检查;出料必要色泽均匀,稀稠一致,无花白料、黄烟及其她异常现象,否则按废料解决。
检查办法:随时进行观测和查看施工记录。
(Ⅱ)容许偏差项目
第2.3.12条 原材料加热应按《规范》规定。沥青加热容许偏差±10℃;矿料加热容许偏差±10℃但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90℃);填料、掺料加热容许温差为±20℃。
检查办法与检测数量:温度测量与查看施工记录。施工中应随时监测各种原材料加热温度以利调节,每班测试各种材料温度不少于5次。
第2.3.13条 配料容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粗骨料容许偏差±2.0%;细骨料±2.0%;填料(掺料)±1%;沥青±0.5%。以上容许偏差百分数均为矿料总量百分数。
检查办法与检测数量:间断性配料设备,每班各种料抽测不少于3次;持续性配料设备随时监测自动秤称量误差。此外,每班不少于一次机口取样,做抽提实验,测定配料偏差,作为评估配料质量重要根据。
第2.3.14条 出机温度,沥青混合料拌和后出机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上限不得不不大于185℃,下限应满足现场碾压规定。
检查办法:逐罐进行温度测验。
(Ⅲ)沥青混凝土制备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测次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每项必要有≥90%测次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四、心墙沥青混凝土摊铺与碾压
(Ⅰ)保证项目
第2.3.15条 沥青混凝土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必要符合设计规定和《规范》规定。
在碾压过程中,要覆盖防雨布,不得污染沥青混凝土。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及用尺量测。
(Ⅱ)基本项目
第2.3.16条 碾压后沥青混凝土表面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表面平整,心墙宽度符合设计规定(无缺损),表面返油,无异常现象。。
优良:表面平整,心墙边线平直,宽度符合设计规定,表面返油,色泽均匀光亮,无异常现象。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用尺量测。
(Ⅲ)容许偏差项目
第2.3.17条 碾压后沥青混凝土心墙厚度不不大于设计厚度,其容许偏差不不不大于10%心墙厚度。
检查办法与检测数量:用尺量测;每10延米须检测一组,每一验收区段,检测不少于10组。
(Ⅳ)心墙沥青混凝土摊铺与碾压质量评估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有≥70%测组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必要符合相应优良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须有≥90%测组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五、沥青混凝土心墙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2.3.18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基本面解决(或层面解决)、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摊铺碾压等工序质量评估均应合格;跨心墙单元工程钻孔取样容重、渗入系数必要合格。
优良:基本面解决(或层面解决)、模板、沥青混凝土制备、摊铺碾压等工序质量评估均须达合格质量原则,其中必要有≥50%工序质量评估符合优良质量原则,且跨心墙单元工程钻孔取样容重、渗入系数必要优良。
注:钻孔取样测定渗入系数和容重是控制工程质量重要指标。沥青混凝土心墙每升高2~10m,沿心墙轴线布置2~4个取样断面(断面间距不不不大于50m);每个断面钻一孔,每孔取样2~5个,进行密度、渗入和力学性能实验(有规定期,作三轴压缩实验)。沥青混凝土质量最后评估以密度、渗入系数为重要指标,其合格率分别≥90%为合格、分别≥95%为优良。
第四节 沥青混凝土面板
第2.4.1条 沥青混凝土面板工程质量原则由整平层(含排水层)、防渗层、封闭层、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等四个某些工程质量原则所构成。 第2.4.2条 单元工程划分:整平层、防渗层、封闭层单元工程按铺筑层划分;每一施工分区每一铺筑层为一种单元工程。面板与刚性空筑物连接部位,按其持续施工段(普通30~50m)划分单元,如面板与坝基截水墙连接时,其中每一种施工段即为一种单元工程。
一、整平层(含排水层)
(Ⅰ)保证项目
第2.4.3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所用沥青、矿料及乳化沥青质量必要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检查办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
第2.4. 4条 沥青混合料原材料配合比,以及铺筑工艺均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第 2.4. 5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铺筑,必要在垫层(含防渗底层)质量检测合格,并须待喷涂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干燥后进行。
检查办法:检查施工记录和实验报告。
(Ⅱ)基本项目
第2.4.6条 整平层(含排水层)沥青混凝土渗入系数其合格率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合格率≥80%。
优良:合格率≥85%。
第三章 坝体填筑工程 第一节 砂砾坝体填筑
第3. 1. 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拟定填筑区、段划分;每一区、段每一填筑层为一种单元工程。 第3. 1. 2条 填坝砂砾料颗粒级配、砾石含量、含泥量等必要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规定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与检查实验报告。 第3. 1. 3条 坝体每层填筑必要在前一填筑层(含坝基、岸坡解决)验收合格后进行。 检查办法:检查施工现场和验收合格证。 第3. 1. 4条 坝体填筑必要严格按选定压实参数进行施工。铺料均匀不得超厚,碾压时不得漏压、欠压和浮现弹簧土。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量测。
第3.1.5条 砂砾料填筑纵横向接合部位必要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与岸坡接合处填料不得分离、架空,并对边角加强压实。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检查实验报告。
第3. 1. 6条 为保证设计断面边沿压实质量,坝体填筑时每层上下游边线必要按规留足余量。
检查办法:现场尺量。
(Ⅱ)基本项目
第3. 1. 7条 砂砾坝体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其重要压实控制指标干密度(干容量)按《土工实验规程》(SDJ128-84)进行干密度测试,必要时应进行相对密度校核。
合格:干密度合格率应≥90%。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 优良:干密度合格率须≥95%,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
检测数量:按填筑400~m3取一种试样,但每层测点不少于10个,渐走坝顶处每层(单元)不适当少于5个;测点中应至少有1~2个点分布在设计边坡线以内30m,或与岸被接合处附近。
检查办法:检查实验报告。
(Ⅲ)容许偏差项目
第3.1.8条 砂砾坝体填筑质量容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3.1.8质量规定。
第四章 细部工程 第一节 反滤工程
第4.1.1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反滤工程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4.1.2条 反滤工程基面(含前一填筑层)解决必要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填筑。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和查阅施工实验记录、验收合格证。
第4.1.3条 反滤料粒径、级配、坚硬度、抗冻性和渗入系数必要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办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料场验收报告、实验资料。
第4.1.4条 反滤层构造层数、层间系数、铺筑位置和厚度均必要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办法:检查施工记录。
第4. 1.5条 必要严格控制反滤层压实参数,禁止漏压或欠压。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及查看施工记录。
第4.1.6条 反滤层施工顺序和含水量必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坝体上、下游反滤层应与心墙、斜墙和某些坝壳平起填筑,防止分离;分段施工时,接缝处各层联结必要符合《施工规范》做成阶梯状,不得混杂和错断。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和检查施工记录。
第4.1.7条 反滤工程保护办法必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检查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 1.8条 反滤工程干密度(干容量)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干密度合格率≥90%,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O.98。
优良:干密度合格率必要≥95%,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于设计值O.98。
检查办法:检查实验报告。
检测数量:按每500~1000m3检测1次,每个取样断面每层所取样品不得少于4次(应均匀分布于断面不同部位)。各层间取样位置应彼此相相应。单元工程取样次数少于20次时,应以数个单元合计评估。
第4.1.9条 反滤料粒径除应满足本章第4. 1.3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含泥量不不不大于5%。
优良:含泥量不不不大于3%。
检查办法:检查反滤料实验和验收报告。
检测数量:每200~400m3取样一组。
(Ⅲ)容许偏差项目
第4.1.10条 反滤工程每层厚度偏小值不不不大于设计厚度15%。
检查办法:检查施工实验记录。
检测数量:每100~200m2检测一组或每10延米取一组试样。
(Ⅳ)反滤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4.1.11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原则;容许偏差项目应有≥70%测组在容许偏差质量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中干密度必要符合优良质量原则,含泥量合格(或优良);容许偏差项目须有≥90%测组在容许偏差质量范畴内。
第二节 垫层工程
第4. 2.1条 本节重要合用于面板堆石坝垫层工程;排水体垫层可恰当减少原则;护坡垫层可按本章第一节执行。 第4.2.2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垫层工程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4. 2.3条 垫层工程必要在前一填筑层验收合格后进行填筑。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并查阅验收文献。
第4.2.4条 垫层工程石料级配、粒径、垫层铺设厚度及铺筑办法必要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规定,禁止采用风化石料。
检查办法:查阅施工实验报告和记录。
第4.2.5条 垫层必要按《施工规范》进行,严格控制垫层碾压参数,禁止漏压和欠压。进行坡面碾压时,上下一次为碾压一遍,上坡时振动,下坡时不振动。
检查办法:现场观测和查阅施工记录。
第4. 2.6条 面板堆石坝必要和主堆石区或防渗面板平起填筑;护坡垫层工程必要在坡面整修后按反滤层铺筑规定施工。垫层每一施工区、段接缝重叠宽度必要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查阅施工记录。
第4.2.7条 垫层工程必要按设计进行防护解决,其原材料、配合比和施工办法必要符合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质量规定。
检查办法:查阅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2.8条 碾压后垫层干密度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
合格:相应于设计原则合格率≥80%。
优良:相应于设计原则合格率≥90%。
检测数量:水平1次/(500~1500m3);
斜坡1次/(1500~300Om3)。
每项应有≥7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质量原则;基本项目除干密度必要符合优良原则外别的两项中任一项须符合优良原则,另一项亦须合格(或优良);容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测点在相应容许偏差质量原则范畴内。 第二某些 浆砌石坝工程 第五章 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工程
第5.0.1条 浆砌石坝基本、岸坡开挖和解决按《原则(一)》第一章、第二章和第四章执行。
第5.0.2条 单元工程划分: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5.0. 3条 坝基必要按验收规程规定,验收合格;基岩面清理应符合下列质量规定:尖角、松动岩块和杂物已清除;泥垢、油污已清洗干净;地下水、地表积水已排除或封堵。
检查办法:全面观测检查和查阅基本验收文献。
第5.0.4条 已浇好垫层混凝土,在抗压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在其面层上进行上层砌石准备工作。
检查办法:全面现场观测和查阅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5.0. 5条 浇筑坝基垫层混凝土前,应先湿润基岩表面,且在基岩表面铺筑一层水泥砂浆,厚度不适当大干5cm,铺浆均匀,无空白区出露。铺筑面积应与混凝土浇筑强度(或进度)相适应。
合格:铺浆厚度不不不大于5cm,铺浆较均匀,基本无空白区。
优良:铺浆厚度3~4cm,铺浆均匀,无空白区。
检查办法:全面现场观测和尺量。
第5.0.6条 混凝土垫层浇筑应符合设计和《规定》规定;垫层混凝土面应平整。
合格:基本符合规定规定。
优良:必要符合规定规定。
检查办法:全面现场观测和尺量。
第5.0. 7条 坝体与岸坡连接部位垫层混凝土施工,应符合《规定》规定与程序。
合格:基本符合规定规定与程序。
优良:必要符合规定规定与程序。
检查办法:全面现场观测和检查施工记录。
(Ⅲ)浆砌石体与基岩连接单元工程质量评估
第5.0.8条 质量评估原则。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估原则;基本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原则。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原则;基本项目必要有≥50%项目达优良质量原则,余项亦须合格(或优良)。
第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