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T 25-2004 (2004-02-10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5-1992
前 言
本标准是在QC/T 25—199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 25—1992。
本标准与QC/T 25—1992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调整了原标准中离合器的滑动摩擦力矩和热负荷等要求;
——增加了滑动摩擦系数和盖总成静态分离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离合器总厂(现改名为上海萨克斯动力总成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南京法雷奥离合器有限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东传公司苏州汽车配件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彬、陈祥、袁念诗、宋顺东、朱福培。
QC/T 25-2004
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包括盖总成和从动盘总成,以下简称离合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 27—2004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分离行程 release travel
在规定工况下,离合器从完全接合到彻底分离时的分离指(杆)行程。
3.2 分离力 release load
分离过程中,施加于盖总成分离指(杆)端的作用力。
3.3 压盘升程 lift
在规定的分离行程条件下,压盘工作平面上各点位移中的最小值。
3.4 压盘倾斜量 pressure plate parallelism
在规定的分离行程条件下,压盘工作平面上各点位移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3.5 滑动摩擦系数 sliding coefficient of friction
在离合器由分离到接合过程中,压盘表面与摩擦片摩擦面之间达到完全接合时期,滑摩转矩所对应的摩擦系数。
3.6 分离拖曳转矩 drag torque
在规定工况下,从动盘总成处于两规定距离的平行板之间,使从动盘总成能自由旋转的最小转矩。
3.7 分离拖曳行程 free movement
在规定工况下,从动盘总成处于两平行板之间,对从动盘总成施加规定转矩,使从动盘总成能自由旋转的两平行板最小间距与规定载荷夹紧状态时的间距之差。
3.8 防粘着性能 adhesive behavior
在规定的温度、湿度下,离合器防粘着的能力。
3.9 轴向压缩量 cushion resilience
在一定的预载荷前提下对从动盘总成施加轴向载荷,其厚度的变化量。
3.10 轴向压缩特性 cushion deflection characteristic
在一定的预载荷前提下对从动盘总成施加轴向载荷,其厚度变化量和轴向载荷的关系。
4 技术要求
4.1 盖总成的功能特性
4.1.1 分离指(杆)安装高度偏差及分离指(杆)端面跳动量
在规定的工况下,盖总成的分离指(杆)安装高度偏差及端面跳动量应不大于表1中的相应数
值。
表1 盖总成的分离指(杆)安装高度偏差及端面跳动量规定数值 mm
4.1.2 分离行程及分离力
分离行程及分离力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1.3 负荷特性
负荷特性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1.4 压盘升程
压盘升程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1.5 压盘的倾斜量
压盘的倾斜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1.6 不平衡量
最大允许不平衡量为50M1(g·mm)。M1为盖总成的质量千克数。当M1小于3kg时,最大允许不平衡量为150g·mm。
4.2 从动盘总成的功能特性
4.2.1 轴向压缩特性
轴向压缩特性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2.2 厚度偏差及平行度
在规定工作压紧力下,从动盘总成的厚度偏差及平行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从动盘总成的厚度偏差及平行度规定数值 mm
4.2.3 扭转减振特性
扭转减振特性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4.2.4 分离拖曳转矩
分离拖曳转矩应不大于表3中的数值规定。
表3 分离拖曳转矩规定数值
4.2.5 分离拖曳行程
在规定拖曳转矩为表3中的数值条件下,分离拖曳行程应不大于技术文件规定的压盘最小升程。
4.2.6 不平衡量
最大允许不平衡量为120M2(g·mm)。M2为从动盘总成的质量千克数。当M2小于1.5kg,最大允许不平衡量为180g·mm。
4.2.7 滑动摩擦系数
各种型号的离合器所要求的滑动摩擦系数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滑动摩擦系数规定范围
4.2.8 耐磨性
4.2.8.1 经320℃热负荷试验后,再经过1000次和4000次离合循环,摩擦片表面不得有裂纹、起泡、铆钉露头等现象。
4.2.8.2 经320℃热负荷试验后,再经过1000次和4000次离合循环,摩擦片的允许磨损量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表5 摩擦片允许磨损量范围
4.2.9 防粘着性能
在规定的条件下试验后,分离转矩应符合表6中的规定。
表6 分离转矩规定范围
4.3 离合器的耐久性、可靠性
4.3.1 盖总成静态分离耐久性
在技术文件规定的分离行程条件下,盖总成经1.0×106次分离耐久性试验后,或者在技术文件规定的强化分离行程条件下,盖总成经5.0×105次分离耐久性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最大分离力变化量不大于初始值的15%;
b) 压盘工作压紧力,对于膜片弹簧离合器不小于初始值的90%,对于螺旋弹簧离合器不小于初始值的80%;
c) 压盘升程不小于初始值的90%;
d) 任何零件不得失效。
4.3.2 盖总成动态分离耐久性
在规定的转速和分离行程条件下,盖总成经5×105次动态分离耐久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最大分离力变化量不大于初始值的15%;
b) 压盘工作压紧力,对于膜片弹簧离合器不小于初始值的90%,对于螺旋弹簧离合器不小寸初始值的80%;
c) 压盘升程不小于初始值的90%;
d) 分离指(杆)端的磨损量不大于原厚度的30%;
e) 任何零件不得失效。
4.3.3 离合器的旋转破坏转速
4.3.3.1 盖总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旋转破坏转速应不低于发动机最大功率转速的1.8倍。
4.3.3.2 从动盘总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旋转破坏转速应不低于发动机最大功率转速的1.6倍。
4.3.4 从动盘总成轴向压缩耐久性
在工作压紧力下,从动盘总成经2.5×105次轴向压缩试验后:
a) 轴向压缩量不小于初始值的80%;
b) 波形片无损伤断裂,铆接无松动。
4.3.5 从动盘总成扭转耐久性
从动盘总成经5×106次扭转耐久试验后:
a) 极限转矩不低于初始值的80%;
b) 扭转减振器的摩擦阻尼力矩不低于初始值的60%;
c) 任何零件不得失效。
4.4 其他要求
4.4.1 离合器应清洁,摩擦片表面不得有油污。
4.4.2 离合器各金属零件须经防锈处理,压盘表面允许涂防锈剂。
4.4.3 本标准以外的特殊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4.4 离合器按7.4条件保管,自出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有锈蚀现象应由制造厂家负责;离合器
按规定使用,若使用期不超过一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104km发生损坏,由制造厂家负责。
5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QC/T 27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离合器总成须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如下:
a) 盖总成负荷特性;
b) 盖总成分离特性;
c) 分离指(杆)安装高度及分离指(杆)端面跳动量
d) 盖总成的不平衡量;
e) 从动盘总成的分离拖曳转矩或分离拖曳行程;
f) 从动盘总成的不平衡量;
g) 从动盘总成的工作夹紧厚度;
h) 从动盘总成扭转减振特性;
i) 外观质量。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
a) 盖总成静态分离耐久性试验;
b) 盖总成动态分离耐久性试验;
c) 盖总成耐高速试验;
d) 离合器摩擦性能试验;
e) 防粘着试验(与用户商定);
f) 从动盘总成轴向压缩耐久性试验;
g) 从动盘总成扭转耐久性试验;
h) 从动盘总成耐高速试验。
6.2.3 型式检验每项抽检一套。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每套离合器上应有制造厂家的厂标,并注明离合器的规格。
7.2 包装
7.2.1 离合器产品的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情况下不致损坏,且有防腐防潮措施。
7.2.2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7.2.3 包装箱上应注明:
a) 制造厂名、厂标及厂址;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与规格;
d) 执行标准代号;
e) 包装箱内产品数量;
f) "小心轻放、勿受潮湿"字样;
g) 出厂年月。
7.3 运输
7.3.1 运输过程中应保证离合器总成清洁,从动盘总成不得有油污。
7.3.2 防止雨淋和潮湿。
7.3.3 运输过程中要小心轻放。
7.4 贮存
离合器应在防潮湿、防油污、防腐蚀条件下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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