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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评估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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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5号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 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本)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 录 1总论 4 1.1项目由来 4 1.2评价目的与原则 5 1.3编制依据 6 1.4评价标准 9 1.5评价等级 11 1.6评价范围 12 1.7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12 1.8评价时段 13 1.9环境保护目标 13 2工程概况 14 2.1工程基本情况 14 2.2工程内容和规模 14 2.3工程现状介绍 16 2.4工程设计 18 2.5交通量预测 20 2.6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案 20 2.7土石方平衡 21 2.8工期安排与总投资 21 3工程分析 22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22 3.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23 4区域环境概况 25 4.1自然环境概况 25 4.2社会经济概况 28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5.1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31 5.2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 31 5.3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31 5.4生态景观监测与评价 32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 6.1声环境影响评价 33 6.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34 6.3水环境影响评价 34 6.4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35 6.5生态景观影响评价 35 7环境风险评价 36 8环境保护措施 37 8.1设计期和招标期的环境保护措施 37 8.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37 8.3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39 8.4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40 8.5投资估算 41 9综合评价结论 42 73 1总论 1.1项目由来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交往中心之一。广州市地处中国大陆南方、广东省的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缘,接近珠江流域下游入海口。东连惠州,西邻佛山,北靠清远及韶关,南接东莞、中山,隔海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望。由于珠江口岛屿众多,水道密布,有虎门、横门、磨刀门等水道出海,使广州成为中国远洋航运的优良海港和珠江流域的进出口岸。广州又是京广、广深、广茂和广梅汕铁路的交汇点和华南民用航空交通中心,与全国各地的联系极为密切,因此广州有中国“南大门”之称。 为了使广州的城市形象有较大的提升,广州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早在1993年,广州市政府就进行了在东部建设珠江新城的规划,规划范围北起黄埔大道,南至珠江,西以广州大道为界,东抵华南快速干线,用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将珠江新城定位为广州的中央商务区(CBD),并确定了广州火车东站—中信广场—天河体育中心—珠江新城—赤岗塔为城市新中轴线。 2002年,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其城市发展的延续性以及既定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广州市政府对珠江新城进行了新一轮的规划调整(即珠江新城规划检讨)。此次规划调整重点强化了对广州中轴线的设计,在空间设计上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新城市中轴线扩展至:北起燕岭公园,南至南沙,由北至南串联了火车东站区、体育中心区、珠江新城、临江标志性景观区、主题文化旅游区、海珠中心区、果园保护区和广州新客运港区。 2005年8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以穗建督[2005]464号文向广州市政府提出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市政府明确批复了该请示。2005年12月,编制单位完成《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于2006年3月通过评估论证,2006年5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城[2006]43号《关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批准项目立项建设。 2006年底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核心区金穗路南侧的地下空间主体正在施工中,金穗路北侧区域地下空间项目也正开展了前期工作。 为了完善珠江新城核心区内部交通网络功能和发挥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功能,拟开发建设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2009年5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城[2009]124号《关于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立项的复函》”批复同意项目立项。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更好地理顺地下空间、核心区内各大建筑与交通主干道的交通流关系,起到加密支路网,完善内部路网,形成地区内部微循环系统的作用,以满足未来珠江新城的交通需求,支持珠江新城的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拟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 2010年4月,受建设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规划道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该任务后,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了课题组,对项目沿线控制点、敏感点、区域环境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充分收集相关资料,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目的与原则 1.2.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掌握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制约因素,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评价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实施及营运中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决策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具体工作任务是: (1)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判定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影响因子,确定影响环境的主要工程和主要污染源参数; (2)通过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掌握评价区内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及社会环境现状,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 (3)突出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运营的环境影响特点,采用数学模式、类比调查等技术手段,预测项目建设可能诱发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4)综合分析本工程建设规模、选址与地方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协调性; (5)提出指导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减轻和消除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实现道路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6)通过广泛调查,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为优化项目建设方案提供依据; (7)综合以上,从环境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1.2.2评价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3)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突出评价重点,充分反映区域环境特点和工程环境影响特征; (4)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1.3.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 (11)《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9月;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15号令; (15)《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5月27日; (16)《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号; (17)《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 (1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9)《关于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发布形式的函》,环办函[2006]445号; (20)《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 1.3.2地方法规 (1)《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4月12日;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9月修订; (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4)《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7月1日; (5)《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 (6)《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1]7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2002]71号; (9)《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6月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0)《广东省采石取土规定》,1999年3月日起试行; (11)《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4号文,1997年12月22日; (12)《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9号文,1997年4月; (13)《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文,2001年10月; (14)《广州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文,2001年2月; (15)《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文,1996年12月; (16)《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 (17)《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穗府[1999]23号; (18)《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穗府[1993]59号; (19)《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 1.3.3技术规范及文件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HJ/T2.3-93、HJ2.2-2008、HJ/T2.4-2009、HJ/T19-97); (2)《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005-96); (3)《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1988);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8)《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项目委托书。 1.4评价标准 1.4.1声环境 (1)营运期质量评价标准 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当交通干线与2类区相邻时,两侧30m范围执行4类标准。珠江新城核心区属《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依据上述规定,本项目道路两侧与2类区相邻,声环境质量标准按以下执行:道路两侧3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道路两侧30m以外、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执行2类标准。 室内噪声标准方面,居民住宅的昼间室内噪声限值,参照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二级标准执行。夜间标准按比昼间相应标准低10dB执行。 (2)施工期噪声标准 全线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执行。 1.4.2环境空气 (1)环境质量标准 依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天河区华南植物园、华南植物科学研究所和火炉山的范围,面积6.7平方公里,为一类区,其他为二类区”,因此珠江新城核心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部分标准限值。 1.4.3地表水环境 (1)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南面临近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西面距近沙河涌1.3km,东面距猎德涌0.68km。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白鹅潭~广州大桥”段属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大桥~广州大蚝沙”段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沙河涌、猎德涌为工农业景观用水区,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营运期本项目主要污水为路面径流,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将路面径流排入市政管网,排放标准执行(CJ3082-1999)。 1.5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HJ/T2.1~2.3-93、HJ/T2.4-1995 、HJ/T19-1997和JTJ005-96),通过对项目建设地区环境条件、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现状现场考察及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1)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项目,项目影响范围小于20km2,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群落中生物量减少远小于50%,生物多样性减少远小于50%,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声环境评价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属于新建市政道路项目,项目所在地珠江新城核心区声环境功能属2类区,项目建成后沿线将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受影响的人口较多,近期日交通量超过5000辆,声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3)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选择主要污染物CO、NO2计算其等标排放量,经估算营运期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等标排放量P<2.5×108,项目位于广州市区,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对线路沿线两侧敏感点将产生一定影响,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4)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施工期废污水送入猎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运营期污水为路面径流,污水水质成分简单,经雨水收集系统排入市政管网,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依据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1.6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的要求,确定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500m以内的区域,施工场地、堆场外缘200m范围内;环境空气、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区域,施工场地、堆场外缘200m范围内;水环境: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大桥上游1km至下游2km的范围、沙河涌、猎德涌。 1.7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1.7.1评价内容 根据拟建项目工程特点和项目所经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 (1)工程分析 (2)社会环境影响评述 (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景观环境影响的分析评述 (5)水环境影响评价 (6)声环境影响评价 (7)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8)交通运输风险分析 (9)公众参与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7.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评价区域环境状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1.8评价时段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评价时段按以下时段划分: 近期:2010年 中期:2015年 远期:2025年 施工期评价时段为项目施工期间,为1年。 1.9环境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珠江新城核心区景观及绿化不受破坏。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及其饮用水源保护区、沙河涌、猎德涌。其中,珠江大桥上游1km河段属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Ⅲ类保护目标;珠江大桥下游2km河段、沙河涌、猎德涌执行地表水Ⅳ类保护目标。 (3)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沿线的环境敏感点不受到公路及交通噪声的不良影响;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保护区域环境能够符合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使城区适合居住。 通过现场详细踏勘,本工程十三条道路沿线没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因此将工程沿线的商业楼、酒店、办公楼、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点作为作为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共14个。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工程概况 2.1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项目 项目性质:城市交通设施,城市支路,改扩建 建设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293万元人民币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新中轴线的核心区,珠江新城珠江大道西路与珠江大道东路之间,北起黄埔大道,跨金穗路、穿花城大道、越临江大道,南至珠江北岸。 2.2工程内容和规模 2.2.1工程内容 本项目涉及道路为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即市政交通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外的13条市政规划道路以及6处道路平面交叉口,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其中新建市政道路9条,改扩建市政道路4条,根据现场查勘,6处道路平面交叉口现已建成通车。 本项目道路工程路线总长3453m,道路工程56492m2(其中道路面积49976m2,人行道面积11516m2);交叉口工程64620m2(其中路面面积42596m2,人行道面积14930m2,绿化带面积7094m2)。 2.2.2工程建设规模 (1)道路分类与分级 道路分类: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本项目道路为城市支路。 道路分级:规划的13条市政道路分级均为Ⅰ级。 (2)车道设计 本项目13条道路中,规划东四路设计为6车道,规划西三路、规划东三路设计为4车道,其余道路设计均为2车道。 (3)计算行车速度 根据上述道路分类与分级,查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确定本项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h。 (4)设计年限 规划的13条市政道路设计年限均为15年。 2.3工程现状介绍 由本工程内容和规模可知,在拟建的13条市政规划道路中,规划东一路、规划东二路、规划东六路、规划西五路为改扩建道路,其他9条为新建道路。另外,根据现场踏勘,目前6处道路平面交叉口均已建成通车。 2.3.1现状概况 4条道路改建后长度基本不变,路宽有一定增加,改扩建前后道路面积分别为1.1万m2、1.97万m2。 2.3.2交通现状 (1)改扩建道路 根据对4条改扩建道路的交通沿线调查,由于目前珠江新城核心区基本处于施工状态,道路通行车辆不多,昼间车流量约为20~40辆/小时。 规划东六路、规划西六路:现为施工便道,通行车辆主要为施工车辆,昼间通行车流量约为20~30辆/小时,由于路面较窄,行车较为拥挤。规划东二路:东面紧靠停车场,现为过往停车便道,车流量少,交通畅通。规划东一路:规划东一路围绕珠江新城维佳思广场呈“U”型布置,昼间车流量约为30~40辆/小时,目前行车通畅。 (2)道路交叉口 根据现场实测,从各道路交叉口车流量统计来看,昼间车流量范围为646辆/小时~4372辆/小时,夜间车流量范围为240辆/小时~2806辆/小时;车型比例约为:小型车80%,中型车12%,大型车8%。现状通行状况良好,较少发生车辆堵塞现象。 2.3.3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改扩建道路 规划东一路围绕珠江新城维佳思广场分布,距离约2m,北靠富力盈隆大厦,距离约6m,西面为施工场地无法通行,由于目前通行车流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规划东二路两侧左面紧靠停车场,右面为建筑工地,车辆通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规划东六路、规划西六路现为施工便道,道路两侧均为建筑工地,主要受施工车辆噪声影响。 (2)道路交叉口 目前本工程涉及的6处道路交叉口已经建成,作为广州市区交通设施,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声环境影响方面。本工程现状道路、道路交叉口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5.1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章节。 2.4工程设计 2.4.1道路纵横面设计内容 (1)纵断面设计 水泥混凝土路面与沥青混凝土路面在性能和技术上各有优缺点。水泥混凝土路面是刚性路面,对变形的适应能力远不如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地基不均匀沉陷很敏感,极易产生裂缝和断裂,破坏后修复较困难。考虑到沥青混凝土路面具有无接缝、平整度高、行车舒适、噪音较小、施工中受制约的条件较少、开放交通早、初期投资少、便于维修等优点,本项目道路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①车行道路面结构 结构设置:SMA-13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料(4cm)、粗粒式密级配重交沥青砼AC-25C(8cm)、6%水泥稳定石屑(35cm)、土路基碾压压实度95%(h=0~80cm)。 ②人行道路面结构 人行道砖选用仿花岗岩透水人行道砖,人行道侧石、平石均选用花岗石。 结构设置:仿花岗岩透水人行道砖(5cm)、M10水泥砂浆(3cm)、C20砼(15cm)。 (2)横断面设计 道路横断面是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方向的断面,由车行道、人行道和绿化等部分组成。本项目涉及道路的路基宽度主要有45m、26.5m、26m、20m、15m、12m和10m共七种。 2.4.2道路交叉口设计 本项目涉及的交叉口工程共6处,包括冼村路与花城大道的交叉口、华夏路和花城大道的交叉口、临江大道和华穗路的交叉口、临江大道和华夏路的交叉口、临江大道和猎德路的交叉口以及临江大道和冼村路的交叉口。各交叉口均为平面交叉,各道路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车行通道的借口及平面交叉部分路面结构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上述交叉口均为右进右出,十三条道路之间的交叉口设计为转向不受限制无灯控的T形或十字交叉口。 2.4.3配套工程设计 (1)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给排水管道建设不涉及现状市政管线,不需要拆迁或回迁现状管网,工程给排水管道系统建设与现状、规划管道相连接,管线规划图见图2-12。 根据规划,本项目部分道路需要设置给水管,给水管道的连接采用管顶平接方式,给水管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排水管包括雨水排水管和排污管。 雨水采用重力流形式输送。根据路网布置,把道路两侧地块分成不同的汇水区域,各个区域收集的雨水就近排入雨水排水管网。雨水管道的连接采用管顶平接方式,雨水管管材采用HDPE双壁缠绕结构管。雨水检查井采用沉砂式检查井,以方便管渠系统的维护、清淤需要。井间距为25m~30m。采用重型高强度复合材料的检查井井盖及雨水格栅。 污水采用重力流形式输送。一般每条路在车行道的单侧设计一条污水管收集污水,污水管管材采用HDPE中空壁缠绕结构管。污水检查井采用沉砂式检查井,井间距一般为30m~50m。采用重型高强度复合材料的检查井井盖。 (2)交通照明 根据初步测算,本项目需要设置100W(灯杆10米)路灯69套,150W(灯杆10米)路灯15套,250W(灯杆10米)路灯15套,400W(灯杆10米)路灯14套,3×250W(灯杆12米)路口灯8套,3×400W(灯杆12米)路口灯24套。 (3)交通设施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各道路需按规定设置相应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栅、无障碍设施、交通信号灯、道路监控系统等。 (4)环卫设施 环卫设施主要包括沿线的果皮箱和雨水口的五防装置等。果皮箱主要设置在人行道上,单边约50m设置一个。雨水口五防装置每30m设置一个。 (5)绿化工程 规划东四路和规划东七路均设置有少量绿化带,绿化面积约516m2。 2.5交通量预测 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本项目的交通量进行了预测,道路交通量高峰小时出现在17∶30~18∶30时间段,高峰率为5.0%。 2.6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案 2.6.1施工条件 (1)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 本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暖多雨。每年3-7月为雨季,对施工不利,故尤其应做好防洪安全工作。9月至次年2月,气候以晴天为主,对施工有利。 (2)建筑材料丰富 项目附近区域石料、砂料供应丰富,其它建筑材料的供应也比较充裕,水泥、石灰、木材等在本地均有供应,可保证本工程施工用量。 (3)给水条件 本工程的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供应,珠江新城中央广场四周及中部分别有新建或回迁市政给水管网系统,水质、水量均能满足项目需要。 (4)交通运输条件 广州市珠江新城交通设施比较完善,拟建项目施工运输便利,施工机械设备,筑路材料均可直接运往工地。方便的交通运输条件,也是本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2.6.2施工方式、施工工艺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采用机械化施工为主。 (1)路基工程 本项目道路路基横坡按2.0%设置,路堤边坡坡度采用1:1.5,道路路基均为填方,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压实标准。各层次压实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路面工程 路面施工应优先采用全机械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组成,实行严格的工序管理,做好现场监理与工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2.7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总填土石方为75410m3,总挖土方为36357m3,总挖石方为8492m3。工程弃土方为32707 m3,弃石方为8492m3。土石方平衡见表2.7-1。 工程废弃土石方由广州市鸿帮散体物料运输公司运至金盘岭太安石场处理。 2.8工期安排与总投资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总投资9293万元。 3工程分析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噪声污染源 在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主要有混凝土搅拌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声源1~5m处的噪声值在79~90dB(A)。因此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环境空气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挖、填,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拌和过程中会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空气中,同时施工车辆的行驶,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都会引起扬尘,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较快的情况下,TSP的污染尤为严重。 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燃油废气污染空气。 沥青搅拌、铺设过程中会产生沥青烟气,沥青烟气中含有THC、酚和苯并[a]芘等有毒物质,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类比同类型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一般表现为: 运输车辆产生的TSP(一般施工路面),在距离下风向50m、100m、150m处的浓度分别为12mg/m3、9.6mg/m3、5.1mg/m3。 沥青搅拌产生的烟尘,在下风向50m外的苯并[a]芘低于0.0001mg/m3,THC在60m左右浓度接近0.16mg/m3,酚在60m左右浓度接近0.01mg/m3。 (3)水污染源 ①生活污水 类比同地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用水量按0.15m3/人·d计,排污系数取0.85,污水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100人,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75m3/d。 ②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水 工程砂石料从市场购买合格产品,因此混凝土制作时,不再对砂石料进行冲洗。本工程采取集中拌和,共设置拌和站1座,冲洗水产生量约为3m3/d,主要污染物为SS,污染负荷约为21kg/d。冲洗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拌和过程。 ③车辆冲洗水 工程施工高峰期,使用各类车辆约20台。根据类比调查,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3m3/d,施工高峰期冲洗水产生量为6m3/d,SS产生负荷为12kg/d,石油类产生负荷为0.18kg/d。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高峰期工人数约为100人,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25kg/d计,则施工点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 根据土石方平衡,施工期共产生土石弃方41199 m3,这部分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3.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交通噪声 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公路营运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另外,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也会产生噪声。 (2)汽车尾气 根据交通预测量和对应的各车型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因子,可以估算出营运期本项目各路线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源强(注:NO2与NOx的换算,采用业界经验系数NO2:NOx=0.8的比例进行换算)。 (3)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路面径流污水。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影响因素包括降雨强度、降雨历时、降雨频率、车流量、路面宽度和产污路段长度等。 计算路面径流量时,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降雨特征取1674mm,本项目营运期的路面集水面积为44976m2,路面产流系数取0.85。因此估算出路面径流携带污染物的总量约为SS:8.0t/a,BOD5:0.28 t/a,石油类:0.72t/a。 4区域环境概况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形地貌 广州市地势自北向南降低,东北部为中低山区,中部为丘陵盆地,南部是沿海冲积平原,系珠江三角洲的组成部分。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新中轴线的核心位置,场地现状地面平坦,属河漫滩型地貌单元,标高为8.2~9.6m之间。 4.1.2气候特征 项目拟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暖夏凉,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光热充足,区域气候特征见表4.1-1。 气温:区内多年平均气温21.6℃,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5℃;极端最高气温38.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故该区域气候宜人,是水果、水稻与甘蔗的主要适温区。 降雨量:区内年平均降雨量达1694.1mm,最大年降雨量达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达1158.5mm。降雨集中在4~9月,占全年降雨的80%,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最少为12月。 风向: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多出现于9月份至次年3月份,风向频率12%。春季以东南风、北风为主,夏季主要为东南风,秋季以北风、东风为多,冬季仍以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1.9m/s,最高风速达35m/s。 日照:年平均日照1916小时,7月份日照时间最长,平均日照为240-260小时。全年日照率为42.9%,4月份日照最短,年总辐射量(Q)4390.2MJ/m2。 极端气候:易受台风侵袭及暴雨影响,台风在5-11月影响该地区,多发生在7-9月,每年平均2.5次。冷空气以及带来的低温阴雨过程,最早在1月,结束在3月,全年无霜期达到350天,在较为优越的气候条件下,各种作物生长旺盛。 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寒潮、低温、霜冻、低温阴雨、暴雨、龙舟水、高温多雨、台风、寒露风、干旱等。 气压、空气湿度:年平均气压为1012.4毫帕,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 4.1.3河流水系 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境内河流水系发达,属南方丰水地区,大小河流(涌)众多,水域面积广阔,集雨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22条,广州市中心城区主要河涌有231条,总长约913km。自然水体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大气降水是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总补给来源。全市集雨面积在2000km2以上河流有珠江广州河道、流溪河和增江,集雨面积在100~1000km2的小河或支流共有18条。全市河川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0.47亿m3;来自上游西、北、东江的过境客水流入市域河网水道共有1245亿m3/年;珠江出海八大口门中的虎门、蕉门、洪奇沥三大口门在广州市境内,受南海潮汐影响,河口潮流相应的年径流量为1320亿m3。 4.1.4工程水文地质 (1)地质构造 根据《广州市基岩地质构造纲要要图》,本场地位于广州断陷天河向斜南翼,该向斜由西北向东南倾伏,地层倾向北东。天河-北亭断裂(正断层)从场地附近经过,属沉积断裂,目前已趋稳定。第四系覆盖层从上而下为填土、耕土,冲积成因的淤泥(淤泥质土)砂土、粘性土及残积成因的粘性土等。揭露的基岩为白垩上统三水组泥岩。 (2)水文地质条件 场地处于珠江河道的南北岸,地势较低,地下水埋藏浅,稳定水位大致在0.60~2.0m左右,水量较丰富,地下水类型以第四系孔隙性潜水为主。 (3)场区岩土的地质特征 第四系覆盖从上而下为杂填土、冲积粘土、粉质粘土、细砂、中粗砂和残积成因的粉质粘土、粘土等。基岩为白垩系上统三水组西豪段和东湖段地层,主要为一套红色软质岩系,如泥岩、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细砂岩、粗砂岩等,各层简况如下: 第1层:素填土、杂填土。层厚1.50~3.90m。 第2层:淤泥质土、淤泥。层面埋深1.50~5.80m,层厚0.50~3.00m。 第3层:中、粗、砾砂。局部为细砂。按其密度分为两个亚层:第一层,松散,层顶埋深3.00~8.80m。层厚0.50~3.10m;第二层,中密,层顶埋深7.30~7.60m。层厚0.90-1.00m。 第4层:粉质粘土、粘土。按其稠度分为二层:第一层软塑,层顶埋深2.50 ~4.10m,层厚0.80~4.70m;第二层可塑,层顶埋深2.60~5.30m,层厚0.50~4.30 m。 第5层:粉土。层顶埋深5.40~6.10m,层厚0.80~1.90m。 第6层:粉质粘土、粘土。按其稠度分为三个亚层:第一层可塑,层顶埋深3.45~8.80m,层厚0.60~6.10m;第二层硬塑,层顶埋深4.60~10.20m,层厚0.70~3.90m;第三层坚硬,层顶埋深4.60~10.20m,层厚0.70~3.60m。 第7层: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按其风化程度分为四个风化带:C层全风化,层顶埋深5.70~14.00m,层厚1.00~6.40m;I层强风化,层顶深7.70~14.30m,层厚0.60~9.50m;M层中等风化,层顶埋深11.00~22.90m,层厚0.50~9.20m;S层微风化,层顶埋深10.50~23.80m,层厚0.50~14.80m。 (4)工程地址评价 ①杂填土层,结构松散,均一性差,工程特性差,为不利土层。淤泥质土和淤泥,具易触变和蠕动等特性,是场区中不利土层,需进行处理。 ②淤泥质土和淤泥,具易触变和蠕动特性,是场区中不利土层,需进行处理。 ③冲积粘土、粉质粘土,分布较广,随稠度变化而力学性质差异明显,可塑土层承载力低,变形压缩性大;硬塑土层承载力较高,但分布不广。 ④冲积细砂,粉砂,粗中砂层,分布不广,但松散层对工程不利,含水量大。 ⑤残积土层,是本区分布较广的土体,厚度较大,相对较为稳定,随稠度变化力学性质有明显差异,具遇水松散变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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